手机txt小说下载网- 提供下载 小说排行榜:http://www.xiaoshuodabao.cn/top.aspx 最新更新小说:http://www.xiaoshuodabao.cn/news.aspx 《读书岁月》 作者:姚梦   自 序   我读的正儿八经的第一本小说,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阅读的原因是一个比我高两个年级的学生来借这本书。对于一个四年级的孩子而言,六年级学生说的话很具有权威性。既然他觉得这是一本好书,那么我就没有理由不去看。   那年是1990年,经济开放的成果刚刚在瓢城体现出来。为了展现我们新的生活面貌,市里经常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各样的游行活动。小学生的鼓号队吹着乐曲,举着花环走在队伍的最前列;紧跟其后的是班干部们组成的方阵,每个孩子的左臂上都佩戴着小队长、中队长的白底红杠标志;再后面就是普通学生的游行队伍,同学们系着鲜艳的红领巾、手持鲜花,欢天喜地走在大马路上。   每次游行上街,我都处在第二方阵之内。班干部、中队长、红领巾、大红花,这种无可比拟的优越感,能够从游行前一天的早晨就开始感染我。于是,为了保持这种感觉,我尽量让自己在齐步走的时候,迈出的腿和手臂与所有的人保持一致。   这样的活动几乎每两个月就有一次,孩子们都以为自己是创历史先河的社会花朵,因此每次都表现得极端认真。直到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种情形其实在20年前也经常出现。那时候,我的父亲母亲持着与我同样的心情和姿势,庆贺最高指示的到来。   然而福尔摩斯的出现,却给了我一种完全不同的感受。就在我以为自己生活在蜜罐和作业烦恼之中的时候,有另外那么两个人,整天着装考究、举止优雅,戴礼帽拿手杖走在伦敦街头,干一些类似抓特务的事情。他们彬彬有礼地吻着女人的小手,客客气气地向别人寻根问底,天南海北地谈论案情。没有父母、没有老师,没有小升初的烦恼,也没有数学试卷上的红叉。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有人和我生活得不太一样。   到了初中的时候,我第二次重读了柯南道尔的这部书。初中的时候,我已经不是那个听随别人召唤的小孩子了,我开始自诩不凡,整天想着怎样用一些唬人的故事来博得掌声。当时的同学都在学习武侠小说,大练绝技神功。为了能够吸引目光,我创造性地将侦探小说和武侠故事融合起来,成为了当时班级里有名的武侠权威。   待到高三的时候,我再次找来了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令人吃惊的是,这次阅读让我极端鄙视自己初中的行为。那种不负责任的胡吹海侃,无非是满足自我虚荣心的一种表现。这种行为,在情窦初开的高中,几乎每个女孩都很讨厌。不幸的是,当时我恰恰喜欢上了同班的一个女孩。于是,我一边鄙视自己的虚荣心,一边向福尔摩斯学习,怎样表现得像一个绅士,追求女孩。   直到今天,我仍然时不时地把福尔摩斯拿出来,仔细阅读慢慢回忆,把怀旧和自省的情绪发挥得像一个十足的小布尔乔亚。   对旧书的阅读,是一件既轻松又残酷的事情。轻松是因为驾轻就熟地回忆起了许多过去的体验。但随着阅读和年龄的增长,当初的体验变成了一个个巨大的笑话和苦恼的回忆。关于保尔·柯察金的故事,曾经一度让我的苏联情节发挥到极至。AK47步枪、米格29战斗机、威武又恐怖的洲际导弹、斯大林格勒里的红军战士,这些细节与少年人的大国梦联合起来,一起塑造了保尔的超人形象。   然而,与此同时,各种各样关于"大清洗"、"集中营"、"集体农庄"的材料,也不断地出现在我的视野之内。残酷的不仅仅只是现实,还包括阅读者的个人体验。我很难相信,自己竟然会被保尔的故事所感动,居然会对暴力政权的武器产生着迷。更可笑的是,每当电影《莫斯科保卫战》里那首战地歌曲《神圣的战争》响起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类似流泪的激动。   我相信,许多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读者,都会有这种情绪。明知自己受到了欺骗,本能反应上却始终很难接受。   谎言还在继续。当读者们觉得保尔的爱情实在太残酷的时候,牛虻和琼玛给了大家一场惊天动地的爱情。在浪漫有罪的年代里,无数的青年人在白天呼喊着口号之后,晚上躲在被窝里羡慕这对恋人。许多年之后,他们始终相信《牛虻》是在讲一个无神论的革命者的故事。没有人想到,这本书的隐含的话题居然是:灵魂和宗教。   那些曾为《廊桥遗梦》激动不已的女性读者们,可能觉得找到一种证明自己内心与众不同的最好的佐证。她们没有想到,实际上她们只是畅销书试水的第一步。在此之后,一个叫做小资的群体逐渐被培养了出来。她们用追求巴黎时尚的热情读书看碟,她们因为知道米兰·昆德拉的名字,就鄙视《廊桥遗梦》的读者浅薄和无知。只不过,关于昆德拉和布拉格的热情,在弗朗索瓦兹·萨冈的读物出现的时候,就变得过时了。   在接下来的这本小书里,我选的每一部作品都曾经在中国大陆上影响久远,有的甚至影响了几代读者。他们的阅读体验,给予了这些二流小说名著经典的身份,并继续以这种身份影响更多的人。   时代创造了谎言,阅读将谎言变成了神话。   姚梦   2008年3月24日零点   对于国内的读者而言,大家最熟悉的保尔形象是电视剧带来的。在90年代末的时候,一部由中国人投资拍摄,乌克兰演员参与演出的电视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激起了许多民众的阅读热情。在这股热情的冲击之下,许多出版商开始重印原著。书的封面几乎无一例外地都选择了安德烈·萨米宁的照片。在饰演保尔之前,他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乌克兰演员。   保夫卡……你是那种除了红旗之外,什么也看不见的人。   --杜巴瓦   钢铁是这样炼成的   --保尔们生活的真假世界   一,故事   对于喜爱保尔·柯察金的读者而言,阅读这一章将会充满失望。这不是一个关于保尔的故事,也不是一篇鼓励别人向上的文章。如果一定要和什么扯上关系的话,我喜欢说,这是一个故事,一个关于我、我们和保尔的故事。   当然,这么说,是非常俗套的。   2005年的8月,我回到了家乡瓢城。对于一个在大城市生活了6年的年轻人而言,这是一个非常痛苦的决定。我不得不和父母住在一起,接受他们善意的管制;不得不等待那个每隔十天就改一次日期的单位考试;不得不在没有朋友和女孩的环境里,一个人抄一些旧书。最重要的是,我不喜欢这个落后的苏北小城,没有铺天盖地的广告和快节奏的生活,我一下子变得焦躁起来。   为了缓解我这种情绪,也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父母给我介绍了一个女医生,一个和我没有什么共同话题的人。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大家都觉得有些窘迫。为了打开僵局,女孩有些讨好地和我谈起了书。出于礼貌,我不得不接上话题,尽管从她进门的时候,我就意识到她平时最多只看一些时尚杂志。   因此,她提到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她那种确信无疑的叙述里,这是一个近乎神圣的名著、经典,无论她自己是不是有这么个意思。   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这本小册子是不是具有经典名著的地位,我对此没有什么兴趣。在大学里,这个话题已经沦落到成为勾引刚加入文学社的女孩的手段之一。但现在,在这个长相恬静的女孩嘴里,这本小册子成了一个可以和我交谈的平台,甚至她有些讨好的神态背后是暗示我不要小看她。   我开始想象,她只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读过这本小说,由于阅读量极其匮乏,因而她对此记得十分清楚。在想象完之后,我开始反省自己是多么的自大成狂,多么的瞧不起人。我甚至怀疑对女孩的这种心态,是否和我的家庭优越感联系在一起。但随即,她利索地教科书般背出了保尔的经典名句: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我开始了更恶毒的想象:她只是在初中的课本上看过这本书的节选。   初中的时候,语文课本上曾经节选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其中一段,讲述了保尔在墓地前怀念战友,并由此发出的感慨。那个女孩所背诵的句子,正是出于此处。   那堂课上,语文老师和我们谈得最多的,是理想。要树立远大的、像保尔一样的共产主义理想。很显然,语文老师的教育落空了。当时我对保尔的理想,有另一种看法。   这个理想充满了野心。他不是穿着西装马甲,站在火车站台上鼓动人们情绪的列宁;也不是马刀斗篷,统领千万铁骑的布琼尼;甚至不是躲在战壕后面,让血肉之躯为自己理论开路的东乡平八郎。保尔·柯察金,他是一个普通的红军战士,共青团员。象这样的人在一次世界大战中死掉一千多万,第二次大战则是三千多万。   这个年轻人野心勃勃地想把他的名字和"人类",和"解放"联系起来,事实上他什么都不是。   初一的时候,我在班上成绩位居中游,期中考试之前,班主任让大家对自己考试作一个预期。我给自己的预期是考入前十五名。这件事情遭来全班的同学的耻笑,在他们看来,一个名次在三十名之后的人,就不配拥有这样的想法。   那年是1993年,整个瓢城充满了保守和不安。一个暴发户公然在观众最喜欢的电视剧《射雕英雄传》中间插播他酒店的广告,广告足足占了40分钟,引起强烈公愤。在多方表示了情绪之后,广告最终被压缩成10分钟。人们长长地嘘了一口气。大酒店的老板不同与农村万元户或者温州纽扣商,他想在只有领导干部才能霸占的电视机里,抢到一块地盘。但他只是一个遭人诟病的暴发户。他和我的考试预期一样,拥有了一个与自己地位不相符的想法。人们把这种想法叫做野心。   而人,是不能够有野心的。   我把这保尔的段名言制作成座右铭卡片,贴在了文具盒里。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和所有的同学格格不入,撒了叛逆的种子。事实上,所有的同学都这么干了,因为那是语文老师要求的一项作业。   那个红军战士,不管他是保尔·柯察金还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用自己的精神证明了。墓地前的那段话不是野心,而是理想;我也通过不断地努力,证明了一个道理:有的时候,真理就是绝大多数人。一直到高中毕业,我的成绩从来没有进入过前十五名。而且越来越差,一直跌到四十五名。   好了,这是一个故事。   二,父辈   在青年人的眼中,父辈充满了老旧落后的味道。他们战战兢兢,不敢轻易作出任何一种决定;他们如履薄冰,小心翼翼地对待每一个选择;他们虚情假意,把每一个结果都藏在心里。他们总是希望得到更多,却不敢为此付出一点代价,就像一个赌到中场的赌徒,攥着手里赢来的小钱,看着桌上大堆的筹码,左右徘徊举棋不定。   遗憾的是,赌局总要进行下去。   高中的时候,语文老师布置了一篇叫做"父辈"的作文题目。一位女同学的作文得到老师的赏识,在文章里,她把伟大的父辈称作民族的脊梁。小巧的女同学多少有些投机的意思,这样一种处理的手法,对于将要退休的语文老师而言,是一种莫大的安慰。   但在现实里,这是另一回事。许多年轻人能够感受到,只是父辈带来的压力和限制。就像保尔的哥哥阿尔焦姆。   阿尔焦姆是个身材魁梧的一等钳工,他第一次出场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保尔很怕他。当他得知保尔撒烟末而被学校开除的时候,他训斥了保尔,保尔一言不发,只是"死死盯住一块裂了缝的地板,专心打量突出的钉帽"。   作为一个小流氓,往神父面团里撒烟末不见得就是一件大事,大事是他被学校开除了。保尔一言不发,也未必就没有反驳之词。他怕阿尔焦姆,是因为阿尔焦姆会揍他。就像每个父亲在发怒的时候,都会揍自己的小孩。   在训斥之后,阿尔焦姆还有一段话:   鬼东西,到哪儿都惹事,到哪儿都得闯点祸。现在该闹够了吧。等你干上一年,我再求人让你到机车库去当学徒,老是给人倒脏水,能有什么出息?还是得学一门手艺。现在你年纪还小,再过一年我求求人看,机车库也许能收你。我已经转到这儿来了,往后就在这儿干活。妈再也不去伺候人了。见到什么样的混蛋都弯腰,也弯够了。可是保尔,你自己得争气,要好好做人。   这就像父亲曾经训斥我们一样。保尔已经没有了学业,阿尔焦姆必须为他的将来筹划。按照阿尔焦姆的能力,他只能让保尔去机车库做工,将来成为一个工人。事实上,一年之后保尔也没能去机车库当学徒,他在车站食堂足足干了两年,才被阿尔焦姆弄到配电站去工作。   在阿尔焦姆的眼里,机车库的工作是最适合保尔的。成为一个和他一样的工人,就像许多父亲退休之后,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顶替。可以想象,两年里,阿尔焦姆一直为自己的弟弟工作奔波发愁,但他的能力有限,只能让保尔去配电站。   这是一个充满殷切却能力有限的父亲。   一年暑假,我所在的学校来瓢城招生。我也去那里帮忙。在分数线即将出来的时候,一位考生的父亲来到招生点询问。很遗憾,他儿子距离预计的分数线还有一段距离。那个父亲坐在那里,愣了半天,不声不响地出去了。十分钟之后,他再次回来,掏出一包中华香烟请我们抽烟,战战兢兢地问是不是可以花钱进去。   我不想描述这个父亲到底低声下气到什么程度,他儿子的分数实在差得太远。整整一个上午,他进进出出了五趟,每次同样的话题,同样的神态,同样的答案。到最后,我们不得不粗暴地告诉他,的确没有办法。   他和阿尔焦姆一样,能力非常有限。   然而,是不是父亲作出了可悲而壮烈的努力,就是故事的全部?显然不是。我们都知道,保尔最终没有成为一个职业工人,他远走他乡,成了一个共产党员。阿尔焦姆的安排和设想,没能困住保尔。   长兄如父,阿尔焦姆一直想约束这个四处惹事的弟弟。当保尔把步枪搞回来的时候,这个父亲真的吓坏了。   阿尔焦姆把藏在梁上的枪取下来,卸下枪栓和刺刀,然后抓起枪筒,抡开膀子,使出浑身力量向栅栏的柱子砸去,把枪托砸得粉碎。没碎的部分则远远地扔到了小园子外面的荒地里,回头又把刺刀和枪栓扔进了茅坑。   完事以后,阿尔焦姆转身对弟弟说:   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保尔,你也明白,武器可不是闹着玩的。我得跟你说清楚,往后什么也不许往家拿。你知道,现在为这种事连命都会送掉。记住,不许瞒着我,要是你把这种东西带回来,让他们发现了,头一个抓去枪毙的就是我。你还是个毛孩子,他们倒是不会碰你的。眼下正是兵荒马乱的时候,你明白吗?   但紧接着,奥斯特洛夫斯基却用谢廖沙藏步枪和保尔偷手枪的故事,说明了阿尔焦姆这个父辈,已经停滞不前了。   谢廖沙四处折腾,挖坑填土,藏好了到手的三支步枪。然后他说:   这回让他们搜吧,就是搜到了,也查不清是谁家的棚子。   而保尔偷到手枪之后的心情激动不已,当搜查的士兵一无所获离开之后。保尔的心情是:"即使是这样冒险的举动,有时也可以安然无事。"   阿尔焦姆的教导,远远赶不上步枪的诱惑力。在一个枪就是力量的年代,担惊受怕的父辈,开始老去。保尔他们开始长大,他们一无所有也无所畏惧,开始有了自己的决定。当保尔决定离开的时候,阿尔焦姆无话可说,这个年轻的小兄弟,朝着他的远大前程飞奔而去。   阿尔焦姆老了。   奥斯特洛夫斯基还嫌不够。为了证明年轻人选择的正确,在保尔伤寒病愈之后,他又去探望了阿尔焦姆。   此时的阿尔焦姆明显地老了。他和"美丽的被服厂女工加莉娜"分手,娶了一个"长得很丑"的贫农的女儿斯捷莎,"入赘到这个没有男劳动力的五口之家";丈夫娘是"一个脸黄得像羊皮纸的老太婆",短短的时间里要做三次祷告;有"一个邋遢的斜眼小男孩"和两个"没见过世面"留短辫子的大女孩。   保尔和阿尔焦姆"说了一阵见面时常说的那些没有什么意思的寒暄话",就要起身告辞。他对这个曾经的父辈充满鄙夷:   什么鬼迷住了哥哥的心窍,把他勾引到这儿来了?现在他到死也摆脱不掉了。斯捷莎每年给他生一个孩子,他会像甲虫掉在粪堆里,越陷越深,弄不好连机车库的工作也会丢掉。可我原来还想吸引他参加政治活动呢。   接着,保尔想到了自己生活的大城市:   他想到明天就要离开这里,回到那个大城市去,那里有他的朋友和心爱的人们,他又高兴了。那个大城市的雄伟的景象,蓬勃的生气,川流不息的人群,电车的轰隆声,汽车的喇叭声都使他为之神往。然而最吸引他的,还是那些巨大的石头厂房和熏黑了的车间,机器,还有那滑轮的轻微的沙沙声。他向往那巨轮飞速旋转、空气中散发着机油气味的地方,向往那已经习惯了的一切。   这个曾经的故乡,却变得"陌生和无聊"了,"连白天出去散散步,都会惹得人心里不痛快"。他要和这些"一刀两断",对他来说,"那个大城市变得更亲切、更可爱了。那里有朝气蓬勃、意志坚强的阶级弟兄,有劳动。"   而这里,只是那个叫做阿尔焦姆的人,曾经的父辈,生活的地方。他已经老了。   老了的父辈会做什么呢?   再后来,阿尔焦姆入党了,在纪念列宁逝世的会议上,他提出了自己的入党申请。他说:   说实在的,革命在这儿刚闹起来那阵子,我想我老了,岁数大了,拖家带口的,入党的事也就放过去了。我倒是从来没帮过敌人的忙,可也没怎么参加战斗。1905年在华沙的工厂里参加过罢工委员会,跟布尔什维克一起闹过革命。那个时候我还年轻,干什么也干脆。老话还提它干什么!列宁死了,这对我的心打击太大了,我们永远失去了自己的朋友和知心人。什么岁数大不大,我哪能再说这话……后来战争结束了,白匪给扔进了黑海。我们就转回来了。我成了家,有了孩子……一头钻到家务事里去了。现在,我们的列宁同志逝世了,党向我们发出了号召,我回头看看自己的生活,看清楚了我一生中缺少的是什么。单单保卫过自己的政权是不够的,我们应该一致动员起来,接替列宁,把苏维埃政权建设成铁打的江山。我们都应该成为布尔什维克--党是我们的党嘛!   阿尔焦姆彻彻底底地老了。他完全否认了自己曾经的过去,保尔是对的,年轻人是对的,他要向年轻人靠拢。   当保尔搭上火车,飞奔而去的时候,阿尔焦姆只能陪着冬妮亚在原地徘徊。或许他早就意识到,这个小兄弟终将离他远去,就像我们都知道未来将属于"早晨七、八点钟的太阳"。但在此之前,我们却无能为力,也无事可作。稍稍作出一点反应,就是反动。   三,青年   青年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推动着社会进步或者倒退。因为年轻,他们充满了理想和激情,一旦需要,他们随时可以奉献出生命和自由;也因为年轻,他们饱含着浅薄和无知,一旦需要,随时可以被人愚弄和利用。他们满怀着憧憬,希望创造奇迹,却背负着遗憾,成为父辈。   没有青年不会成为父辈。那种永远年轻的青年人,只是一种传说。   保尔·柯察金就是这样一个传说。   我们都知道,保尔离开家乡的时候,已经受到了共产主义理想的感染,这种感染让他从乡镇小流氓一跃成为红军战士。在驰骋了疆场一年之后,奥斯特洛夫斯基用一个细节,来表示保尔已经成为了一个思想上有追求的青年人。在夜晚的篝火旁,他向身边那些那些五大三粗没有教养的战士,阅读《牛虻》。   这个细节值得揣摩。对于那些插科打诨、阅读量很少的战士,《牛虻》这样一部小说是不是具有影响力?保尔是在阅读,而不是讲故事,那些没有文化修养的战士,是不是可以理解和接受呢?尽管接下来团政委对保尔是不是指导员的疑问,道出了作者的本意,他想表明保尔的思想境界已经得到了提升。但我们仍然有理由相信,保尔的战友们对《牛虻》的感慨,是一种明显的生搬硬造。   不过,从年轻人保尔的角度,这是可以理解的。年轻人永远希望与众不同,保尔和冬妮亚的相处,让他知道阅读是他这个阶层最缺少的东西。所以《牛虻》成了一个他与众不同的标志。与其说牛虻的英雄主义影响了保尔的战友,不如说保尔本人受到了彻底的影响。因为接下来,他为了去英勇的骑兵第一集团军,主动脱离了自己的部队。   有意思的是,在日后的苏联,保尔的这种情节变成一种反动的东西,叫做个人英雄主义。大家更多的喜欢提集体英雄主义,这个创造出来的词汇。这点,中国的读者也很熟悉。   当然,在这里我们要说的是,成为英雄是每个年轻人的梦想,保尔就是这样的年轻人。   英雄主义在很大程度,是产生理想的一个催化剂。在化学反应的过程中,自诩的英雄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产生强大的动力和发展的方向,人们把这个结论叫做理想。一旦人确立了理想,就会无休止地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什么都不能阻挡,哪怕是父母和情人。   保尔在找到理想的时候,干的事情也是如此。他的眼光变了,信心足了。于是,曾经让他羡慕不已的冬妮亚的穿着和修养,成了应该鄙视和回避的过去。   他把冬妮亚带到了俱乐部。但这位"资产阶级小姐"的打扮,显然不能适应穿"褪色的制服和上衣"的工人。在大家的质问下,保尔骂了起来:"早就跟她说过!见什么鬼,要出这种风头"   这是保尔刚刚到地方工作不久的事情。对于一个刚刚迈入社会的青年人而言,他最怕的是和别人不一样。冬妮亚有胆量说"我从来不喜欢和别人一样",这是因为她的家庭和教育。对出身低微的保尔·柯察金而言,他没有这种底气。   保尔要与往事干杯了。他说:   ……咱们一道去消灭财主老爷们。我们队伍里有许多优秀的姑娘,她们跟我们一起肩负着残酷斗争的全部重担,跟我们一起忍受着种种艰难困苦。她们的文化水平也许不如你高, ……你又说,我的同志们对你不友好,可是,那天你为什么要那样打扮,像去参加资本家的舞会一样呢?你会说:我不愿意跟他们一样,穿上肮脏的军便服。这是虚荣心害了你。你有勇气爱上一个工人,却不爱工人阶级的理想。跟你分开,我是感到遗憾的,我希望你能给我留下美好的印象。   在这里,冬妮亚引以自豪的文化修养,远远赶不上工人阶级的粗布姑娘;她与众不同的气质,成了一种虚荣心的表现;她的家庭出身,成了保尔可以斥责的原罪。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保尔的逻辑狗屁不通。但革命所具有的力量,就是把这些全部变成合理。   然后呢?   安德烈·纪德在《访苏归来》里提到了苏联人的穿着:   夏季自始至终,几乎所有的人都是一身白色,每人都与众相同……人们的衣着打扮,异乎寻常的清一色,大概头脑也同样如此,假如能够看得见的话,正因为清一色,每个人都高高兴兴,显得很快活。   纪德是1936年访问苏联的,那里已经没有冬妮亚的服侍和修养了,她的世界不见了,她的阶级被消灭了。   接下来,我们看到是一个几乎完美的保尔·柯察金。他心甘情愿地深入基层,肃反委员会、修铁路、斗土匪、与修正主义斗争,与党内腐化分子斗争……   是的,这就是保尔·柯察金,我们最熟悉的保尔。   但是,这并不是故事的全部。让我们放开眼界看一看吧。   保尔在朱赫来手下干了一段时间的肃反委员会的工作。肃反委员会简称"契卡",是当时苏联针对反动派的一个镇压机构。几经变革之后,它的名字为全世界所熟知,这个名字叫克格勃。   保尔当时的工作,就是他对冬妮亚说的话:"咱们一道去消灭财主老爷们"。财主老爷们的确被消灭了。在蓝英年先生写的《冷月葬诗魂》上,有这么一段介绍,1918年,诗人曼德尔施塔姆在一次聚会上遇到了契卡成员布柳姆金:   布柳姆金掏出一摞签过字的空白逮捕证放在桌上。只要填入某人姓名,那人便被逮捕。旁边的人对布柳姆金说:"伙计,你干什么呢?来,为革命干杯。"布柳姆金回答道:"等一下,我先填完逮捕证再说……西多罗夫,西多罗夫是谁?枪决。彼得罗夫……哪个彼得罗夫?枪决。"   保尔知道这些事情吗?很难说,革命是无情的。保尔这样干过吗?谁知道呢?布柳姆金是契卡领导人捷尔任斯基的红人,一个地位远远在朱赫来之上的人物。   1918年1月15日,俄国《真理报》刊登了一篇《当心!》的文章。这是对有人用铅笔刀划坏了列宁轿车车厢的回应。文章说:   我们的一颗人头,要用你们的一百颗人头来换。   而"共和国红色舰队水兵特别会议"上的申明更激烈:   我们水兵决定,……对被杀死的我们的每一个同志,我们都将以千百个富人的死作为回答。   冬妮亚的阶级是这样被消灭的,保尔知道这些吗?   在"父辈"那一节里,我们谈到了阿尔焦姆结婚之后的事情。他打算把自己的精力放到耕作田地、重整家园上。但在列宁去世之后,他放弃了这个想法,并作出了深刻的检讨,表示要重回工厂,并加入布尔什维克。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种思想境界的提升。但仔细琢磨,阿尔焦姆这么做,未尝不是实际的考虑。   1921年,苏维埃政权开始实施新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通过经济手段限制和排挤富农。列宁写道:   如果你能给农民机器,那就能帮助他们发展,当你给他们机器或实现电气化的时候,几万或几十万个小富农就会被消灭掉。   相比之下,在1918年,苏维埃政权因为余粮征收和富农发生冲突的时候,列宁的表现则更加激烈。他在1918年8月写道:   任何怀疑的余地都不可能有了。富农是苏维埃政权的死敌。不是富农把无数的工人杀掉,就是工人把占人口少数的富农掠夺者反对劳动人民政权的暴动无情地镇压下去。这里不可能有中间道路。   也就是说,阿尔焦姆当时从事的工作,实际上和列宁的打算正好相反。在当权者眼中,这个传统落后的农业国家应该是工人占大多数。在这样一个前提下,阿尔焦姆重整家园的梦想,只能落空。他别无选择,只能重回工厂。   至于那番诚恳的检讨,出于对阿尔焦姆人格的信任。我们相信,这个文化层次并不高的工人,当时得出的结论就是:现实就是真理。   这些,保尔是不是知道呢?当他得知那个弥漫着小农意识的兄长,突然之间开始专心向上,思想觉悟一跃千里的时候,他一定会高兴得跳起来。至于究竟是什么让阿尔焦姆觉悟提高了,他当然是不知道的。   在别列兹多夫丈量土地的时候,保尔和老丈量员有一段对话:   一个年老的丈量员……对保尔说:"丈量土地,我干了有三十个年头了,到处都为地界闹纠纷……再过二十年,这些地就全都会变成地界,再也没地方下种了。现在就已经有十分之一的耕地成了地界。"   保尔笑着说:"再过二十年,咱们就连一条地界也没有了,丈量员同志。"   老头温厚地看了看对方。   "您说的是共产主义吧?不过,您知道,那个社会还远着呢。"   "您听说过布达诺夫卡集体农庄吗?"   "啊,您指的是这个呀!"   "是啊。"   "布达诺夫卡我去过……那只是个别情况,柯察金同志。"   老人告诉青年人,土地是个致命的问题,无论什么社会,无论多久的时间,都不能解决这些;青年却反驳,你老了,现在有一个新生的事物,足以替代你老套的观念。   两个人都没有错。新生事物来了,叫做集体农庄,但它仍然没有解决土地的问题,共产主义社会也没有到来。   为了建成集体农庄,全国境内强制性地对富农进行了财产剥夺和人口迁徙。1930年2月4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富农问题的工作指示。   在这项指示中,富农被分为三类:   第一类富农是反革命富农骨干分子,恐怖活动和暴动的组织者。建议立即将这些富农分子关押起来,直至采用极刑--枪决。估计这类农户大概有6万户左右。   第二类富农是最富有的富农中的其余骨干分子。建议将这些富农和他们的家人一起强制迁徙到边远地区或该边疆区内的边远地方。估计这类农户会有近15万户。   第三类富农是经济实力不太强的富农户,建议将这些富农分子留在本地区,但要迁徙到已实行集体化农庄以外的地方,并将集体农庄大田以外的新土地分给他们。估计这类农户会有近80万户。   但这项指示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由于三类富农的区分没有明确的界限,于是大规模的无根据的镇压开始了。仅仅1930年被逮捕、枪决和强制迁徙的富农户,就远远超出了指示中的计划。   富农被剥夺的财产迅速转入集体农庄,到了1930年5月,半数集体农庄所拥有的原富农财产已经达到了这些集体农庄财产的34%。富农家庭被强制迁徙往西伯利亚、哈萨克斯坦等边远地区。他们乘坐没有暖气的火车前往上述地区,数以万计的人在路上饿死、冻死、病死。一位老党员在西伯利亚就曾经遇到这样一批富农:   一个婴儿无法从母亲干瘪的乳房上吸到奶水,哭得非常厉害,他的父亲无法忍受这种状况,一把从妻子手上夺过孩子,把他的头扔到树上摔烂。   在1933年联共(布)中央一月全会上通报的情况是:   1930年初到1932年底期间,被强制迁徙的富农家庭有240757户,算上家庭成员大约是150万人左右。   到了1970年的时候,一项新的研究表明,这个数字应该是381000户。   在充满了暴力、野蛮和血腥之后,集体农庄建起来了。但好景不长,1932年,为了弥补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农业产量的不足。苏联国内开始强制征收所有的剩余农产品。且收购价格低于收购产品的成本。集体农庄的农户开始不满,开始出现盗窃粮食和隐瞒不交,甚至将粮食埋藏地下的情况。于是新的一轮镇压开始了。   作家肖洛霍夫1933年4月给斯大林写信,揭露地方当局是如何在集体农庄征购粮食的:   ……在瓦夏耶姆农庄往女庄员腿上、裙子下摆上倒煤油,用火点着然后扑灭问道:"说不说,粮食埋在哪里?"……把男庄员扒光,二三月关进谷仓或板棚……在列比亚仁农庄让庄员沿墙排成一排,然后用猎霰弹枪朝他们头顶上方射击……   由于粮食被强制征收,集体农庄没有余粮。1932-1933年,农村发生大规模的饥荒,饿死的人数以百万计。至今在这个数据上的争议是500万人,还是800万人。   在这两年里,政府向国外卖出了两千八百万公担粮食,为了获得实现工业化的外汇,千百万农民的死活已经不重要了。   斯大林在一次政治局会议上说:   集体农庄的农民是什么人?集体农庄的农民是工人阶级的同盟者。这些农民绝大多数是苏维埃政权在农村中的依靠力量。但这并不表明,集体农庄庄员中不可能有反对苏维埃政权、支持暗中破坏粮食收购工作活动的个别队伍。如果共产党认为集体农庄是社会主义的一种经营模式,因而不对这些个别集体农庄庄员和个别集体农庄的攻击给予毁灭性回击,那就太愚蠢了。   保尔的雄心壮志、二十年后的大同世界,在这一刻,变得虚无和可悲。老丈量员的话是对的,共产主义还早着呢!布达诺夫卡集体农庄只是个别现象。甚至在这个集体高于个人的国家里,这种个别现象也不允许存在。   这个青年人以为他在创造历史,不知道他只是别人宏大叙事过程中,一个毫不起眼的角色。   保尔·柯察金被欺骗了。   在我们长期形成的思维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最大的功用在于教育意义。向孩子推荐这本书几乎成为每个家庭必要的教育程序之一。于是遍出现了许多领先读物、预教读物。因为面向的群体有了变化,因此封面也相应地改变了许多。   如果没有标题,很难说得清楚,上面这幅图表达了什么。   四,爱情   所有的人都相信,爱情是最神圣,最无与伦比的东西。作家会因为爱情找到灵感,音乐家会找到曲乐的节奏,政治家能够通过爱情化解危机,甚至爱因斯坦,在好莱坞的世界里,也必须有一段伟大的惊世骇俗的爱情,以便帮助他找到相对论。   而更多普通人,则希望能够拥有一段爱情,让他们活得有些意义,似乎没有了爱情,他们的生命便没有了意义。   事实上,即便拥有了爱情,他们仍然一无是处。   你不相信吗?好吧,我来给你一段最神圣的、最与众不同的、在大时代的环境背景下,小人物苦苦挣扎的爱情,无论你想用什么样的词汇加以形容,都不为过的--爱情。   如果你还没有忘记第一次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时候的感觉,我想您一定还记得,当初怎样为保尔和冬尼娅感到吃惊和羡慕,又怎样为他们的分开,感到遗憾和失落。仿佛只要再下一点功夫,这对伤心的恋人,就能够继续在一起了。   这是一个谈吐文雅格调高尚的女孩,如何帮助她心爱的郎君,一步步走向文明的故事。当保尔第一次来到冬妮亚家的时候,"保尔看着自己的光脚板实在太脏了",他不敢进去。这时候的保尔,还知道自己的穿着的不得体,他害怕在这个场合里尴尬。在进去之后,他的"乱蓬蓬""像野人"一样的头发,"因褪色变成红褐色的衬衣和破旧的长裤",遭到了冬妮亚的挑剔,让保尔"感到很不自在"。   于是,这个小流氓在领到工钱之后,他要求母亲给他买一件"深蓝色的"、"缎纹布的衬衫"。他理了发,"穿着崭新的蓝衬衫,黑裤子,靴子也擦得亮亮的"来会冬妮亚。   冬妮亚给保尔打开了一扇窗口,让他看到文明究竟是什么样子。一个人的修养,究竟有多大的魅力。而保尔,也开始慢慢地接近这个环境,爱情和文明在向这个野人召唤。   再后来,他们开始恋爱了。冬妮亚靠自己的修养和家庭的考究,让小司炉保尔,变得斯文起来。   至于保尔的阅读习惯,则几乎都是拜冬妮亚所赐。在遇见冬妮亚之前,这个小流氓只看过《朱泽帕·加利波第》,遇到冬妮亚之后,他开始去冬妮亚家中找书看。不可否认,此后阅读成了保尔的一个习惯。当我们在火堆旁再次看到红军战士保尔的时候,他已经在部队里,以有文化著称了。   这样一个女孩,一个在穿着、修养、礼仪和文化上都能对保尔有所帮助,而且还冒着危险藏匿过保尔的女孩,无疑是结婚成家的第一选择。事实上,年轻的保尔也这样认为。所以,在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原稿上,保尔为了伊拉,这个后来被编辑改名为冬妮亚的女孩,跳了一次悬崖。   这样的爱情伟大吗?当然伟大。他们爱得如胶似漆难分难舍,恨不得两个人就此合璧,变成化石,直到世界毁灭的那一天。如果在琼瑶的小说里,这段故事能够让千万的怀春少女感动得泪流满面;如果是古代话本小说,那么这个在小姐后花园里得救的白面小生,将来一定金榜题名出将入相;如果把这段故事交给现下的流行作家,那么悲剧肯定难以避免。但主心骨仍然是爱情,他们爱得死去活来,最终双双徇情。   这也是我唯一喜欢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地方。因为他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活。不用等到世界毁灭的那一天,爱情这个东西,在生活面前,就已经变得毫无价值,甚至连摆设都算不上。   是啊!有什么比这样的爱情还激动人心的事呢?还有什么可以将保尔·柯察金从冬妮亚的身边带走?这是爱情,伟大的爱情啊!世界上最最最珍贵的东西呵!   很遗憾,这里我引用琼瑶小说《聚散两依依》里对白了:   你所知道的爱情,多半是从小说上读来的,所以,爱情就变成了神话。我不是一个活在神话里的人,离开你,我也不会死去。   冬妮亚是活在神话里的人,不幸的是,她爱上的那个小司炉,并不是神话里的王子。   没有东西比爱情更伟大吗,当然有,这个东西叫做理想。   保尔的理想是革命,是消灭冬妮亚的阶级,建立没有人剥削人的社会。为了实现这个理想,柯察金们可以容忍一切牺牲、血腥、残忍、粗暴和无知。   冬妮亚是神话里的人,无论外面天翻地覆沧海桑田,她雷打不动依然故我,神话只活在她的心里;保尔是现实中的人,他要紧跟时代积极求变,他们要把神话在这个世界上创在出来。   这两种人,注定没有好结果。   革命给了保尔力量,也给了他自信。时代变了,那些小司炉们一夜之间,翻身做主人了。"一身破烂不堪的衣服"成了他们自信的来源,"两只稀奇古怪的鞋子"是他们最尖锐的武器,"脖子上围着一条脏毛巾"显示了他们的出生无比高贵。他们反过来用挑剔的眼光嘲讽冬妮亚:"出风头"、"酸臭"。保尔还是保尔,冬妮亚仍旧是冬妮亚,所不同的,是世界变了,掌权者变了。   在作者的手稿上,当保尔要离开家乡的时候,冬妮亚要把自己的身体献给保尔。这是她在保尔为她跳崖的时候,冬妮亚自己许的愿。   最后几个小时他们是紧挨在一起度过的。   "你还记得我为你跳崖而许的愿吗?"她的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他闻到了她的发香,似乎也看到了她的眼神。他当然记得。   ……   他无法再往下说了。是的,熟悉的、火一般的热吻封住了他的嘴。她那如弹簧搬柔软的身体是那样的顺从……但是,青春的友谊高于一切,比火更明亮。要抵挡住这种诱惑是很难的,难以上青天。但只要性格坚强,友谊忠贞,那也可以做到。   保尔拒绝了冬妮亚的献身,他把他们之间的爱情看得无比神圣。和所有相似的剧情一样,这一刻,保尔也会许愿:他会回来,回来娶冬妮亚,把最神圣的一刻留到新婚夜。   然而,理想让这一切全部变了。在保尔和冬妮亚分手的时候,奥斯特洛夫斯基的手稿还有一段话,以表示保尔的绝决。   我已经不是从前的保夫鲁沙了,我曾经为了你的眼睛,从悬崖上跳下去,现在回想起来,感到十分羞愧。如果现在,那我无论如何不会去跳。冒生命危险只能为别的事情,伟大的事情,而不是为姑娘的眼睛。   英雄是为了革命而生的,那些为爱情抛弃一切的,叫做王子。保尔是一个英雄,不是王子。冬妮亚的爱情,她的忠贞,她的期盼,这一刻全部变成了泡影。   神话结束了。   然后呢?好心的读者当然不愿意看到心中的价值观,就着么变成一堆废物。出于尊重,我们不妨展开想象力,如果保尔和冬尼娅没有分开,如果他们就此结合,结婚成家。故事将会走向哪个方向?   全俄境内开始清除资产阶级和地主老财,保尔和他的同志们会毫不犹豫地将他们手枪里的子弹,倾斜到昔日主人的脑门上。当那些昔日名重一时的专家学者面临死亡威胁的时候,冬尼娅自然不会无动于衷,她会请求她的丈夫,挽救一两个人的性命。然后革命意志无比坚定的保尔,会痛恨自己的妻子,阶级觉悟为何如此之低。他们会争吵会打骂,在一次次价值观的碾压之后,保尔终于忍无可忍,像所有的俄罗斯下层出生的男人一样,对自己的女人抱以老拳,或者温柔一些,用皮带子上的铜扣,抽她的屁股。   革命的力量是伟大的,理想的冲劲是强大的,这两种力量结合起来,足以摧毁一切。   你还希望我继续说下去吗?   五,斗争   就在不久之前,我们的生活还常常被这样一句话所主宰:将某某人打倒在地,踏上一只大脚,让他永世不可翻身。相信我,这不是一句随便拿来吓唬人的台词,而是我们贯彻的最为实际的一项指示。也你请相信,我们绝对不会因为大环境的改变,而彻底忘记这句台词。有的时候,人天性中的残忍,会比他们的血缘流传得更久。   不过,请您放心,在我现在着手的这一节里,不会出现什么过分残忍和恐怖的事情。没有人流血没有人死掉,没有人像1936年莫斯科大审判里,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那样,在政治上失势之后,肉体上也被消灭。虽然在表现形式上,这是这种斗争模式最极端的表现和最彻底的办法,但我要说的,是另一个方面。   当时代的斗争方式像瘟疫一样四处传播的时候,它对人类的影响,绝不仅仅是从广播中获知谁被击垮。人的求知欲和学习能力,从来都非常强大。既然我们能从手机广告中知道如何追求女人,那么我们也可以从塔斯社的广播里,学习如何斗争敌人。   在这一点上,革命的良心、失明的强者、中央的捍卫者奥斯特洛夫斯基掌握得十分到位。当然,这也是他为什么不会伟大的缘故之一。   我想大家都还记得,在"父辈"那一章节里,我曾经提到过阿尔焦姆反对保尔藏枪的事情。不记得了?没事,许多读者朋友都会这样,看到后面忘了前面的事情,也并不仅仅是大家在读书上的毛病。事情是这样的,保尔领了一支步枪,偷偷藏了起来。阿尔焦姆知道之后,勃然大怒。他告诉保尔,这是错误的,也是危险的。但很快,作者用谢廖扎藏枪和保尔偷枪的事情,说明阿尔焦姆才是真正的失败者,他胆小懦弱,不敢承担。于是,当保尔离开家乡投身革命的时候,他只能在一边看着。   说到这里,相信许多看过或没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阿尔焦姆是错误的。他不但没有保证自己积极向上,还试图阻止他的弟弟。这个人不值一提。好了,到这里,阿尔焦姆算是失势了,没有必要在宏大的革命叙事中,再提到这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了。   但是,很快,保尔在养伤的阶段去看望了这位小人物。他在干什么呢?他落后了,干了一系列的蠢事。指望在一个"工人占大多数"的国家里,安安心心地作一个小富农,一个典型的落后分子。他现在干的事情,只能证明了当初读者的判断是对的。他就是一个小资产阶级!对革命漠不关心,不关心"国家大事"。   藏枪的事情,实际上是说明阿尔焦姆已经失势了,他落后了,赶不上"滚滚向前的车轮"了;作富农的事情,恰好就是作者踏上的一只大脚,不但证明了他的落后,也否定了革命之后,他会转变的可能。   肯定会有人看到这里,跳出来说我是胡说八道。因为后来在列宁去世的时候,阿尔焦姆主动要求入党了!难道不能说明他的转变吗?在这里我们不妨看看当时的场景。   在阿尔焦姆提出入党要求之后,一个因为"光线很暗,看不清是谁"的共青团员站起来:"让柯察金同志说说,他为什么让土地缠住了,种地会不会使他丧失无产阶级意识。"   这个人是谁呢?哦,看不清楚。但历史让我们相信,总会有那么一部分人,在关键的时刻跳出来,找寻一个人历史上的瑕疵。在他们看来,那些"地、富、反、坏、右"的人物,家庭出身不好、对面军队投降过来的家伙,试图入党或进入政府,绝对是投机主义,他们最多只是一个"同路人"。时代终将在一个岔路口,找出这些历史问题,给予他们致命一击。   如果我仅仅只是在这本书里,找出阿尔焦姆一个人,似乎难免有些牵强附会。这里我们再找一个人物,他的故事将更精彩一些。这个人叫做杜巴瓦。   熟悉的朋友都知道,杜巴瓦是保尔的战友、朋友,曾经亲如手足的阶级兄弟。他们一起投身保卫祖国的战争,一起在大雪纷飞的工地上铺设铁轨。因为反对新经济政策,他和保尔曾经成为工人反对派,但在政治斗争中他们认输了,主动要求回到党内。他有一个女朋友叫做安娜,保尔是亲眼看着他们两个走到一起的。不过,杜巴瓦有些小气,当他得知有个小伙子也喜欢安娜的时候,找了冠冕堂皇的借口把他调开了。   接下来是保尔患了伤寒病,病愈之后他回到城市,杜巴瓦已经去共产主义大学深造了。杜巴瓦再次出现的时候,是作为支持托洛茨基的党员,参加党内大讨论的。附带一句,这次大讨论是保尔仇家的大聚会,图夫塔和茨韦塔耶夫都为支持托洛茨基而参加了。   没有必要在这里详细描述双方之间的斗争过程,反对派在这次斗争中失败了。斗争的过程一如我们所了解的那样,杜巴瓦的历史问题被拿了出来。   就拿杜巴瓦来说吧,他正是托洛茨基分子破坏党纪的一个突出的典型。……他们以前都在这儿工作过,现在回来就是为了在党内煽风点火……同志们,大家该还记得,三年前,也是在这个剧场里,杜巴瓦同志和一批"工人反对派"的成员回到了咱们的队伍里。当时,柯察金发了言,这个发言同时也是受杜巴瓦同志委托做的,发言中说:"党的旗帜永远不会从我们手中掉下去。"大家还记得吧?但是,不到三年,杜巴瓦同志已经把党的旗帜抛弃了……   发言的人叫做塔莉亚,是保尔以前室友的妻子。三年前在同一个地方,保尔和杜巴瓦一起反对新经济政策,认为这是资产阶级又回来了,结果他们被开除出了共青团。这段叙述只存在于作者手稿上,发表时被删除了。对照国内普遍见到的版本,这段内容应该是紧接小说第一部分的结尾。   在那次斗争中,保尔和杜巴瓦这些反对派失败了。但团省委作出决定"只要他们检讨自己的错误,愿意回来,欢迎所有的人归队"。于是保尔作为代表,作了一次深刻的大篇幅的长久的检讨。   在检讨中,保尔提到了朱赫来对他的教训,朱赫来说保尔如果站到反对派一边,"那么我们就把你当作反革命墙壁"。接着保尔又生出感慨:   ……当我们这些死硬分子被开出出组织的时候,我们每个人才开始懂得,什么叫做政治上的死亡……因此,我们公开地、直截了当地,以工人的纯朴对党说,"还给我们生命吧"……没有什么宝贵的东西我们能献给党。一切的一切--生命、家庭、个人的幸福--我们都要献给我们伟大的党……   于是,在这次和托洛茨基反对派斗争中,保尔被作为一杆枪,拿出来对付杜巴瓦了。接下来塔莉亚读了一封群众来信,信里谈到了保尔在此之前和托派分子的一场争论。这场争论很快变成在武斗,保尔被打得满脸是血。不过,那个党支部的许多人都站到了保尔的一边。   如果不是因为半个世纪之后,中国发生的历史,我们是不会清楚这种斗争的策略性的。对于塔莉亚这一派而言,她们需要有一些尖锐有力的东西,来对付托派。大家都清楚,会场上的辩论是解决不了问题。正如我们在书中看到的,无论是塔莉亚提出什么观点,还是图夫塔说"晴雨表",都得不到别人的认真对待。台下面始终是乱哄哄的一片,人们早就按照派别战好位置,等待反对某个人。   所以,"文攻"到这个时候,就一定会发生变化。一种方向,是"武斗";另一个方向,就是拿出大家都认可的标准,来驳斥对方。   于是,杜巴瓦的反党历史就成为了一个武器。反对新经济政策的历史,再次被翻了出来。对于论战双方而言,叛徒和反复无常的小人,都是值得鄙视的。杜巴瓦刚好两者都具备了。   而保尔就成了另一个典型,他曾经是杜巴瓦阵营的人物,但最后认识都自己的错误,痛改前非,重新回到布尔什维克的队伍中来了。你看,这就是区别。保尔是真正的党员,所以党接纳了他。而杜巴瓦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投机分子!   如果斗争只是发展到这一步,那么我没有什么理由指责作者,受到了这种斗争模式的影响。但故事往往总是凑巧的,事情从来不是单项的。接下来,杜巴瓦出了问题,他和老战友们闹僵了,大家背他而去;他和安娜结婚了,却因为政治观点不合,而导致分居。你看,这就是奥斯特洛夫斯基对杜巴瓦斗争的一部分了,这个托派分子,因为政治问题,已经众叛亲离了。   再后来,杜巴瓦和安娜也闹开了。在作者手稿上,保尔和丽达参加全俄代表大会的时候,保尔告诉丽达,杜巴瓦表面上向安娜承认,不再参与托派活动,但私下却搞一些小组织活动。于是夫妇之间彻底决裂,杜巴瓦甚至对安娜讲:   "有什么了不起?去吧,去报告吧。你以为,我就这么想当这个党的党员。这种党,连老婆都党特务,偷听丈夫的谈话。"   保尔当时也在现场,他和杜巴瓦很好地谈了一次。这次谈话有两个两点,第一是保尔清楚了,杜巴瓦是不可能回头的,他是死硬的托派分子;第二是杜巴瓦对保尔讲了一句软话。他说:   "保夫卡,我知道你没有僵化,也没有成为怕丢乌纱帽而投参成票的官僚,不过,你是那种除了红旗之外,什么也看不到的人。"   以上两小节十分重要,我们将稍后再谈。   杜巴瓦在这本书里的结局是这样的:保尔最后一次探望他的时候,他"睡眼惺忪"地走出来,"脸色灰白,眼圈发青","身上散发着刺鼻的洋葱味",浑身散着一股酒气,床上躺着一个胖女人。   杜巴瓦的"政治生命"彻底完结了。他对和保尔谈话感到厌烦,"连我该跟什么人睡觉也要你们下指示吗!这些说教我早就听够了!你从哪儿来的,滚回哪儿去吧!去告诉大家,就说我杜巴瓦现在又喝酒,又嫖女人!"   在苏联官方最终定稿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书上,关于这一系列的政治斗争的内容,删去了一大半。这些我们可以理解,在斯大林最终得到领导权之后,最希望群众获得的信息,不是表现斯大林和诸多反对派的斗争,而是希望群众知道,斯大林从来就是除了列宁之外的,党的第二号人物。他成为列宁的继承人,是名正言顺无可厚非的。为此,即便是"根正苗红"的奥斯特洛夫斯基写的东西,也面临删节和修改。   但有些东西,是负责政治审查的人所无法预计的。比如上面我们提到杜巴瓦说的话,"这种党,连老婆都党特务"。这句话传达的信息十分准确,政治斗争已经容不下"夫妻"两个字了,在这样一个大环境里,夫妻反目父子成仇,划清界限的事情,是时常发生的,也是非常正常的。所以审查人员没有意识到,这个话可以让人认识到,当时的政治斗争是多么地变态和畸形。   而杜巴瓦称保尔是"那种除了红旗之外,什么也看不到的"人,似乎也可以作为许多人对保尔的一种普遍认知。这种认知出于对保尔的爱护,他不是不知道党的问题,而是被"红旗"蒙住了眼睛。这是一种肤浅化的表现。身在革命浪潮之中,却不知道风雨的凶险,对于保尔这一级的干部而言,是不存在的。相反,正因为他知道风浪的凶险,所以他必须隐忍和等待,像杜巴瓦那样失去"政治生命"的事情,不能在保尔身上发生。否则将来的一切事情,他都无缘参与。   而保尔等待的是什么呢?或许就是我们前面谈到的"集体农庄"。   谈到这里,我们有必要再说一说这次党内斗争。这次斗争是由1923年12月11日发表了一封托洛茨基的信而引起的。信的名字叫做《新方针》,是托洛茨基写给党的会议的。这封信和后来托洛茨基写的两篇文章,以及一些相关材料,一起编成了一个名为《新方针》的小册子。这一系列的材料主要内容有个:"党不应该追随保守派",应当"使党的机关服从于党员";"清洗机关中的一切官僚主义分子,用新干部取代他们……应该使任何人都不能也不愿在党内制造恐怖气氛";党的老近卫军有退化变质的可能,应当启用青年人,尤其是青年学生。我们熟悉的青年是"党的最可靠的晴雨表"的说法,就是这个时候提出来的。   这些材料引起很大范围里的争论,各地纷纷举行各地党组织的全体会议和对"左派"反对派的派别会议。保尔他们和杜巴瓦的这次争论,应该就是其中一部分。托洛茨基的支持者,主要是青年学生和机关职员以及一些军事组织,在企业中的支持者很少。杜巴瓦他们几个就是青年学生。   我们在书中也看到,保尔和杜巴瓦两派关于党的机关是否已经官僚化,老近卫军是不是已经变质等问题争论不休。但事实上,这场斗争是关于列宁去世之后,谁将成为党的领导人之争。《新方针》小册子,就是为了贬损托洛茨基的竞争者而出现的。所谓"党不应该追随保守派"和"使党的机关服从于党员"的说法,实际上是针对斯大林。当时斯大林是俄共(布)中央总书记,主管机关行政工作,"应该使任何人都不能也不愿在党内制造恐怖气氛"的指向也是斯大林;"党的老近卫军有退化变质的可能"是指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等人。至于启用青年人,则是托洛茨基在拉帮。   与"左派"反对派的这次斗争,最终以托洛茨基的失败告终。有意思的是,斗争进行到后期,托洛茨基把话题引向历史问题,希望在历史履历中找到自己是党的二号人物,且功勋卓著的证据。平心而论,托洛茨基的确曾经是党内的二号人物,且在很多场合受到和列宁一样的崇拜。许多集会场合有祝"列宁同志和托洛茨基同志"健康的标语,机关悬挂他们的肖像,歌曲和军歌中赞扬托洛茨基。但托洛茨基这次历史问题的追究,却被人翻出了1913年托洛茨基给孟什维克领袖之一的尼·齐赫泽的信件,在信里托洛茨基怀着强烈的不满和愤恨,给予列宁否定性的评价。按理说,1913年的时候,托洛茨基还是孟什维克,作出这样的评价无可厚非。但这些信件被挖出来的时间,恰好是全党在哀悼列宁的时候。在这样的历史问题面前,大部分人失去了理智,将攻击的矛头对准托洛茨基及其追随者。于是,托洛茨基的影响力一下子降到最低点。   当然,要等到托洛茨基彻底垮台,被驱逐出境,直至在墨西哥被谋杀,还有待时日。这也不是托洛茨基第一次和斯大林等人交手,但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自此之后,托洛茨基的个人力量再也没有超越过斯大林。   在苏联历史上,对于个人历史问题的追究,一直是党内斗争的重要手段。确切地讲,这种手段甚至渗透到社会各个环节。在基洛夫被刺之后,恐怖一时的"大清洗"正式开张。在运用行政手段对党内外人士进行镇压的时候,历史问题就成了一把锋利的宝剑。   有意思的是,在这次和托洛茨基的斗争中,捍卫老近卫军名誉的斯大林,在政权稳固之后,所干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彻底清洗列宁时期的老近卫军,且手段的激烈和残酷,远甚于托洛茨基。   至于杜巴瓦的最终下场,我们可以料想得到。在对托派分子的镇压已经扩大到整个共产国际的范畴,甚至在中国党内都呈现扩大化的情况下,作为苏联地方托派分子的头目,杜巴瓦难免一死,也只能一死了之。   至于保尔,我们很难说些什么。如果他当时站在杜巴瓦一边,那么保尔眼里充满正义的,大义凛然的斗争方式,将全部倾斜到他头上。他的状况不会比杜巴瓦好到哪里去。   六,作者   这个人我跳不过去,我说的是奥斯特洛夫斯基。他是我们想象中最接近保尔的人,一个和保尔一样身残志坚、拥有无限力量的男人。他仅凭一部作品,就塑造了几代人价值观中最高尚的东西,让无数的青年人在文化匮乏的年代里,拥抱着身边仅有的几句正确的口号,来保证自己的良知不被时代吞没。当青年逐渐老去的时候,聪明的人回忆自己的往昔,可以心怀安慰地感叹:至少,关于保尔的书是正确的。   他们相信,当愚昧和无知四下横行的时候,拥有这份良知,就证明了自己仍然是清醒的。即便迫不得已,也可以在右手施展暴力的同时,左手悄悄地拉紧良知,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躺在床上,给自己稍稍带来些许安慰,好帮助自己安然入眠,为下一天的运动做好准备。   奥斯特洛夫斯基在苏联所获得的成功,几乎涵盖了所有作家的终身追求。在我手边能找到的资料里,受到保尔·柯察金影响,继而改邪归正或是充满斗志的人的故事,几乎像神话一样层出不穷。窃贼可以浪子回头,工人可以精神焕发;时代在向这个病人招手,列宁勋章高挂在他的胸口,安德烈·纪德亲自登门造访,《真理报》的权威和他长期通信;平均每7个苏联人,就拥有一本他的小册子,两部作品在全球的发行了4250万册;他居住在政府给的别墅里,拥有自己的私人秘书和速记员,他不用担心作品不被发表,不必害怕编辑居高临下的眼光,甚至在梦里,也想象不到自己突然被行政机关镇压。   他拥有了时代能够给予的所有东西。所以,这个人我跳不过去。   1927年,二十三岁的奥斯特洛夫斯基瘫痪了,双目失明。此时,斯大林已经完成了对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等人的政治斗争,将他们赶出政治局。但将他们完全地从肉体上消灭,是1934年基洛夫遇刺之后的事情。我们所熟悉的"消灭富农"和"大清洗",也都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瘫痪之后的事情。   他不能独立行走自由行动,不能去看望自己的朋友,参加组织的活动,吃饭要人喂,清洗要人帮,就连抚摸一下年轻的妻子,也会让他产生尴尬和痛苦。但最糟糕的是,他已经和外界失去了联系。外边的传闻和消息只能通过别人的口述,进入他的世界,失去了亲身感触的体验。   如果他和我一样,对外面发生的事情,只是感到乏味和厌倦。那么或许这个人可以心安理得地呆在房间里,接受治疗。但对于我们熟悉的保尔来说,窗外的世界是他用鲜血和青春打拼出来的,为此他几乎付出了自己的一切。他甚至用一本书的时间,来证明这个自己参与创造的世界,是多么的美好和光明。   但时代永远不会让你一厢情愿。我们注定了不会太长的时间,来感受时代变迁所带来的美好。从亲人和朋友的口中,奥斯特洛夫斯基知道外面的世界又变了。那些曾经如雷贯耳的名字,一夜之间变得一钱不值。手握重兵的将军不经审判可以枪决,气势恢弘的领袖一篇文章可以打倒。   《真理报》上说,这是个阴谋,是个骗局,是一些敌对势力早就设下的伏笔;党小组会议上讲,我们要团结起来,抵御强大又卑鄙的敌人;妻子告诉他,一个熟悉的名字又被揪了出来,原来他是如此的包藏祸心;朋友半夜送来消息,一个大家共同认为丑恶的家伙,终于被逮捕了。   没有人站出来,告诉他时代是错误的。社会的良心、时代的不妥协者,著名的人民作家们,也都迫于无奈,作出种种服软的表示,悄悄地把自己藏了起来。肖洛霍夫写起《被开垦的处女地》,只能鬼鬼祟祟暗设伏笔;法捷耶夫干脆彻底沦为党棍,穿上将军服去镇压自己的同行;阿·托尔斯泰在话剧《彼得大帝》的结尾上,要不合时宜地恭维一下领袖。像曼德尔斯塔姆那样直斥斯大林勇气的人,几乎已经绝迹。   一个声音在告诉这个没有受过教育的孩子:看,有人在威胁你创造的世界!他们是如此的卑鄙,如此的心怀叵测,居然想夺取你这个残废的人,唯一在世间活着的理由。当他把触觉延伸到窗外的时候,那些间接的信息,不断地响应着时代的告密:是的,是的,是的。   起来吧,保尔,你是个"只看到红旗的人",你是个"永远不背离党的总路线"的人,党给了你一切,给了你生活和力量,给了你自信和希望,给你短暂的青春,注入了活力和不朽。现在党需要你,需要你站出来,将斗争进行到底,来捍卫党,捍卫你唯一可以捍卫的东西。   他被诱惑了。   当斯大林进行了各种"党内斗争"、"消灭富农"、"大清洗"的政策之后,奥斯特洛夫斯基高呼着"我们已经粉碎了和消灭了横挡在我们前进道路上的一切人--富农、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的残渣余孽,并且正在胜利地前进";当安德烈·纪德访问他的时候,他自以为是地用阶级仇恨来代替文学的主体。他以为,他是苏联文学的代表,他以为,他在进行着无比正确的行动,他以为,时代的号角已经吹响,"铁环已经被砸碎,他拿起新的武器,重新回到战斗的行列"。   这是个深黯战斗之道的战士,是从血块和尸体中爬出来的刽子手,是只要听到号角,就浑身热血沸腾双手发抖的老兵。他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是现实生活中的保尔,是影响了千百万人的大作家。革命正在进行,斗争继续开展,谁不希望拉拢这么一个又红又专的人物,为自己推进政策保驾护航?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个残废,是一个被假相蒙蔽的傻瓜。现在,只要你招招手发出一道命令,他就会随时随地变成一把冲锋枪,无情地将枪弹倾泄到别人脑门上。   我相信,奥斯特洛夫斯基一定毁掉了许多人。只要上级给出命令,他会毫不犹豫地将刀刃对准朱赫来,对准杜巴瓦,对准安娜甚至冬尼娅。他拥有自己的理想,并且相信,在党的领导下,他正在捍卫这个理想。在这个光明正大的前提下,保尔可以轻易地变成杀人狂。时代欺骗了拥有正义的人,然后再怂恿他们欺骗别人。   这是个悲剧。保尔拯救了所有的人,却不知道如何拯救自己。 超级世界--纠缠于才气、金钱和放荡之间的大仲马   世俗对于名著的态度,非常值得玩味。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流行元素和面向群体,名著也不断地改头换面。   这个封面画的风格,基本上还停留在精工画的意识里。即便撇去文字说明,我们也很容易条件反射地想到,这是关于三个火枪手的题材。   我父亲非常爱虚荣,他甚至会亲自坐到马车夫的座位上去,以显示自己有一个黑奴。   --小仲马   超级世界   --纠缠于才气、金钱和放荡之间的大仲马   一,能力   对于我们大多数人而言,人一生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我们只能在一个或者几个方面显现得像个行家里手,而在其他方面,大家最多只是浅尝辄止,学上两句专业术语,然后找个机会在更外行的人面前卖弄一番。这听起来有些让人泄气。尤其是当你遇到一个行家,而此人对你极度蔑视的时候。此时的争执,很大程度上变成了挽回面子的斗争。这种情况,我们大多都曾经历过,也为此脸红过。   1831年,大仲马的戏剧《安东尼》饱受欢迎,成为浪漫主义戏剧的又一经典剧目。整个巴黎都把目光聚集在这个两年前还一无所有的小公务员身上。但当时的巴黎文坛,就像今天的中国文坛一样,良好的出生和出众的人缘,是成功的绝佳伴侣。大仲马的祖母是黑奴,他的姓氏"仲马"也是黑奴姓氏,这点瑕疵遭到了社交界许多人的嘲讽。据说,著名的保皇党人士巴尔扎克先生在一个文学沙龙里,拒绝与大仲马碰杯,并且傲慢地对他说:"在我才华用尽的时候,我就去写剧本。"大仲马断然地回答道:"那你现在就可以开始了!"巴尔扎克非常恼火,进一步侮辱大仲马:"在我写剧本之前,还是请你先给我谈谈你的祖先吧--这倒是个绝妙的题材!"大仲马也火冒三丈地回答他:"我父亲是个克里奥尔人,我祖父是个黑人,我曾祖父是个猴子;我的家就是在你家搬走的地方发源的。"   据说,这就是大仲马写小说的根源。   大仲马的话当然不能相信。他的曾祖父肯定不是猴子,祖父也不是黑人,父亲更不是克里奥尔人。事实上,大仲马的家世在我们今天看来,还是一个颇为值得骄傲的事情,如果不是他祖父没能管住自家的裤裆,大仲马本来应该是一个典型的贵族子弟。当然,尽管是血统不良的贵族后裔,他仍然拥有强烈的贵族情怀。这在他后来的小说里,体现得非常明显。   大仲马的祖父是安托万·亚历山大·达维·德·拉帕耶特利侯爵,一个仅有贵族头衔的破落户。他和一个叫做瑟赛特·仲马的黑人女奴同居,生下了大仲马的父亲,托玛·亚历山大·仲马。老头子不允许儿子姓自己的贵族姓氏,所以后来托玛一系的孩子,全部姓"仲马"。   托玛·亚历山大·仲马在拿破仑将军时代的时候,是拿破仑手下一位得力干将,狂热地支持共和制。可惜的是,仲马将军在拿破仑"雾月政变"之前就和领导闹僵了,从此落魄,没能赶上帝国时代的好日子。所以,当大仲马来到巴黎的时候,只能靠仲马将军儿子的头衔,混一个小公务员干干。   巴尔扎克看不起大仲马,可以找出上千种理由。他可以说大仲马是搞通俗文学的,上不了台面。也可以说大仲马的戏剧过于寻求猎奇性,忽视了文学的本质。或者干脆说戏剧这个行当,根本不能和小说相比。但巴尔扎克或许是觉得这么探讨太过去麻烦了,找了一个最通俗的办法--瞧不起大仲马的出生。于是,这也就直接导致了大仲马的反击,用小说打垮巴尔扎克。   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巴尔扎克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远远高于大仲马。但在当时的人眼里,大仲马小说的成就,就像金庸一样,绝对可以和那些整天拖欠房租的纯文学作家一较长短,甚至高出许多。   在巴黎,报纸的出版商已经开始用连载小说这种办法来吸收订户。巴尔扎克、雨果这些大作家都想一展身手。但每天的报纸连载量十分有限,按照巴尔扎克那些人的自然主义写法,读者很容易连续三天读的是关于法国外省某个宅子的大门上雕刻的花纹。运气好的话,一个礼拜之后,读者可以看到小说的主线。大仲马却有所不同,他可能是近代史上第一个加快到叙述节奏的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的小说:   "一开始就是情节,无须做升堂入室的准备,先让人物出场再对他们加以议论,而不是先对他们大加议论再让他们出场。"   你可以把这些理解成通俗文学和纯文学的区别,也可以相信这是大仲马打击巴尔扎克们的手段,或者说他高瞻远瞩别有匠心--至少,今天我们写作,已经普遍加快了叙述节奏。如果你读过大仲马的《基度山伯爵》,那么肯定记得小说的第一章《船到马赛》。小说开篇就给出了一个时间"一八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如果是巴尔扎克来写,接下来就是:   "某些外省城市里面,有些屋子看上去象最阴沉的修道院,最荒凉的旷野,最凄凉的废墟,令人悒郁不欢。修道院的静寂,旷野的单调和废墟的衰败零落,也许这类屋子都有一点。里面的生活起居是那么幽静,要不是街上一有陌生的脚声,窗口会突然探出一个脸孔象僧侣般的人,一动不动,黯淡而冰冷的目光把生客瞪上一眼的话,外乡客人可能把那些屋子当做没有人住的空屋。"   这还没完,接下来,瞧不起大仲马的巴尔扎克先生,会花上更长的篇幅,来描述整个城市的街道、古堡、房屋、温度、木材质量、门上的钉子、新教徒和旧教徒、人群习惯……经过两千字的描述,读者才有幸看到作品主人公的名字。   当然,接下来,就是关于主人公左右身世和生活环境的描述,这个描述既交待了背景,也作出了铺垫,许多人物的名字也纷纷登场。这是当时写小说必不可少的东西。只不过,在许多读者眼里,这种缓慢的叙述节奏,有点让人急得发狂。   这段描述,大概还要三到四千字。如果按照今天报纸的连载容量,每天1500字来算的话,巴尔扎克的读者真的要等上大概一个星期。很可惜,我不懂法语,不知道法语和汉字比较,是长是短。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向远在法国的程小姐请教一下,巴尔扎克的这段叙述,究竟要连载多少天。   这给野心勃勃的大仲马带来了机会。没有任何必要,在"一八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这个时间后面滥加叙述。地点直指马赛,场面尽量简洁,三百字之内,爱德蒙·邓蒂斯粉墨登场。1846年的读者,谁不知道1815年是什么时候?那些摸不清楚三十年前是什么样子的人,铁定是没文化没教养的家伙,根本不可能看报纸--就是看了,也无所谓--小说不是写给他们看的。   仲马将军的儿子在成名之前,受尽了太多的委屈。为了筹足上巴黎的路费,他能陪人打上5小时的弹子,就为了90法郎。他甚至把自己的狗给转让了;在巴黎,他忍受着父亲旧日同僚的臭脸,换来一份公爵府的文书工作;在公爵府,那些拥有稍许权力,就趾高气扬的小科员,也能对他指手画脚!   要出头,就必须奋斗!要成功,就要另辟蹊径!他就是巴尔扎克笔下的伏脱冷!   这种欲望,促使他要快,再快一些!人生短暂,出名趁早。没名望就没有钱,没有钱就没有生活,没有生活,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大仲马可不是那种为下一个时代写作的人。   人的发展,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就意味着成功。大仲马成功了。他的戏剧,让他轻而易举地登上了巴黎社交界的舞台,用各种宝石和勋章来装扮他的外套;他的小说,让他的财产足够堆满基度山里的洞穴;他甚至在小说的某些方面,狠狠地打击了巴尔扎克。   当肥胖的巴尔扎克,全凭幻想给韩斯卡夫人写信的时候,大仲马把他看上的女人,全部拉上了床;当巴尔扎克奋力从天窗逃脱,以躲避债主的时候,大仲马在大把撒钱,建造基度山城堡;当巴尔扎克在纸上画了一张饼,想象公爵夫人的盛宴的时候,大仲马正在意大利的府邸上招待巴黎的流亡文人;当巴尔扎克耗尽笔墨,反复描写贵族子弟如何穿着打扮的时候,大仲马的阿尔培·马瑟夫子爵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我来意大利已经四个月了,我的衣服都快过时了!"   巴尔扎克没有富有过。终其一生,始终在躲避债主和房东的纠缠。他没有任何能力去想象,基度山伯爵口袋里的那些不着天际的法郎数字。巴黎时髦界的生活,在他那里是苦苦挣扎和死命打拼,没有一丝一毫的英雄气质和传奇色彩。尽管他频繁出入不同称呼的贵妇艳女的沙龙客厅,所能看到也都是浮华背后的灵魂。对于浮华本身,他没有体验和理解的能力。   而大仲马则与之相反。出人头地的愿望,让他满眼都是贵族后裔、仲马将军儿子的头衔,以及与这个头衔所应该相称的金钱、地位、女人、黑奴和虚荣。他注定是个多产的快餐式作家。因此,对于大仲马与人合作写小说这种事情,也就没什么奇怪的。   诡异的是,经济困顿、举家借债,在作品里尖刻讽刺上流贵族的人,竟然是一个保皇党;而想尽各种办法谋求勋章和头衔,为了显示自己富有得可以拥有黑奴,甚至亲自冒充黑奴的家伙,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共和派。   二,英雄   什么样的人,才算是一个英雄?我们的想象力实在太有限了,所以媒体跳出来帮忙了:与歹徒奋勇搏斗,抱着肚肠子追击150米的徐洪刚是英雄;战争后仅剩一条胳膊,却扎根基层连队,屡获褒奖的丁晓兵是英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为正义捐躯的瓢城商人戴俊是英雄。在没有传奇的年代里,媒体将这些流血流泪景况凄惨的人物挖掘成了传奇。   如果这个标准放到大仲马眼里,或者大仲马生活的时代,这恐怕要成为一个难以想象的笑话。英雄,他不仅要有显赫的出生,不凡的气质,还得受过良好的教育。当然,更重要的一点,他必须十分富有。只有他的钱袋里塞满了叮当响的金路易,才能让他在某个著名的沙龙里,引起贵妇们的尖叫,这种尖叫将在第二天出现在基度山的朋友提香主编的那种小报报头,引起窥视名人欲望的普罗大众们的欢迎。   基度山伯爵第一次出现在巴黎的社交界场合,是"一八三八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时半",地点是"海尔达路二十七号,马瑟夫将军府"。在府里聚集了马瑟夫子爵的一帮狐朋狗友,这些无所事事的贵族子弟都在等待着阿尔培嘴里的传奇人物--基度山伯爵的出现。   基度山也没让他们失望,这顿早餐吃得风生水起。一上来,伯爵就说:   "对于象我这样一个随缘度日,在那不勒斯吃通心粉,在米兰吃粟粉粥,在瓦朗斯吃杂烩羹,在君士坦丁堡吃抓饭,在印度吃’卡力克’,在中国吃燕窝的旅行家,这种事情您就想都不会去想的了"。   不要以为这是大仲马的夸张能事,仔细想象,我们日常结识的新朋友,都说了些什么:"实在太忙了,某某领导硬要拉我去打牌"、"昨天参加了一个会议,市里的常委都出席了"、"工作太无聊了,每天就是泡杯茶看报纸,人都觉得废掉了"……   与此相比,你可以说,基度山的自夸实在太着痕迹了。你也可以说,随着时代的发展,21世纪的自我炫耀,要比19世纪更高明。这显示了历史是在不断进步的。   不过,话说回来,基度山的行为,和大仲马本人倒是非常搭配。在我们生活的社会,自吹自擂是一种不值得肯定的行为,英雄想要广为人知,只能借助既有的机构和宣传体系,只有当这些体系将话筒伸到你面前的时候,你才能放开包袱,稍微轻松地讲述自己的事迹。在讲述的过程中,最高的赞扬应该使用"某某领导说"或者"某个受帮助的人激动得热泪盈眶,他感激地说……"的方式。   但如果把时间放置到大仲马突飞猛进的年代,那么你可以在任何一个沙龙,听到这个有双下巴的混血儿,在绘声绘色地讲述他的父亲仲马将军。将军如何横跨沙漠,打击埃及的英国佬,如何在狮身人面像的鼻子上开了一炮;将军成就非凡,少年成名,深受拿破仑的赏识,连拿破仑的妹妹也对他青睐有加;将军桀骜不逊,屡次抗上,最终遭到波拿巴遗弃;将军晚景凄凉,躺在床上深深感叹:"一个在35 岁上就指挥三军的战将,在40 岁上就这样可怜巴巴地死在床上!"   这就是仲马将军,龙骑兵出生,战胜了奥地利名将维尔姆泽的人,一个人夺得六面军旗,战胜一支骑兵队的英雄。这个人,就是我的父亲!   如果英雄仅仅只是停留在自吹自擂的层面上,那么我们生活中每一个好事者都能有所成就。如果你记得比较清楚的话,基度山先生曾经有过英雄救美的故事。在他的精心策划下,黑奴阿里拯救了马车脱缰的维尔福夫人,这在第二天就成为上流社会的佳闻美谈。在现实里,大仲马也曾经有过救美行为。那个女郎叫法国。   1830年7月25日,当时的国王查理第十签署了一纸赦令,彻底废除立宪政体。这个决定几乎激怒了所有的人。7 月27 日,由工人、学生、共和派军官和知识分子参加的起义爆发了,经过3 天战斗,最后于7 月29 日直捣王宫,摧垮了波旁复辟政权。   如果你要我前后说清楚这段起义的前因后果,那将是一块非常繁重的工作。我们的主人公,好事分子大仲马也参与了这场起义。当听说起义爆发的时候,他正准备外出旅行。大仲马立刻放下手里的东西,对他的管家说:"快到我的武器商那里去,把我的双响步枪拿来,再拿200 发20 毫米直径的子弹!"   凭借着这把双响步枪,以及巴士底狱和砍头台上传来的持久不衰的热情,亚历山大·仲马先生投身进了《悲惨世界》里的街垒战斗。事实上,大仲马所经历的"光荣三日"并没有雨果小说里那样惊心动魄。在这里,既没有冉阿让先生在背后关照他,也没有秘密警察沙威如影随形地四处捕捉。他穿着猎装,每个口袋里塞满了子弹,带领从街头召唤来的30个人,吵吵嚷嚷地一路杀上街头。他指挥人们建筑街垒,缴了三个士兵的械,告诉一个王家卫队上校《安东尼》的上演时间;他冲进兵器博物馆,以保护文物的名义,佩戴上弗朗索瓦第一的头盔、胸甲,腰悬长剑,左手持盾右手拿着查理第九的火枪,一路雄纠纠地走回家--这身沉重的装备,差点没让他的腰断掉;随后,为了捍卫革命成果,大仲马单枪匹马地来到苏瓦松市,半拿半抢地带走了3500公斤弹药。这次抢劫,几乎成了大仲马《回忆录》中最具有英雄主义场面的描述,以至于除了3500公斤这个数字之外,许多人都怀疑仲马描述的可靠性。   和所有的法国革命一样,1830年七月革命出人意料地成功。作为欧洲自由主义的大本营,人们对于执政者的厌倦,几乎等同于女人对旧衣服的感情。即便如此,仍然有大批的野心家希望问鼎王冠,趁势捞取一笔。新上任的国王,是大仲马以前的老板奥尔良公爵,大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他们尽一切可能压制共和制,将革命渲染成"普通的王位更替"。   这个行为,深深地激怒了大仲马。在和新国王进行了一次深入的对话之后,他辞去了国王私人图书馆管理员的职务,以示决裂。这个职务,曾经是大仲马飞黄腾达的标志。   大仲马的政治理念,除了和他父亲一样的共和制倾向之外,还有另一个层面的要求,就是亲自投身政界,"作为文学家只是政治家的序曲"。显然,这个要求是不可能实现的。对于任何一个执政者而言,作家仲马先生或许是拆墙捣蛋闹革命的好手,但绝不是一个可以治理天下均分利益的能人。   对于那些反对大仲马的人而言,仲马先生在政治上天真得近乎无知。他所交往的朋友,包罗了任何一个政治派别,共和派、保王党、拿破仑家族成员、无政府主义者和无政治理念的平民阶层。这些家伙围绕在传奇的仲马先生周围,高谈阔论畅饮寻欢。如果有朝一日,大仲马进军政坛,强大的政治基础,将使他成为一个拉拢各派收拾山河的人物。那么除了内阁总理之外,就没有其他职位适合他了。显而易见的是,在是非分明的政治时代,这个职位可不能留给仲马。   在另一方面,大仲马本人的言行和立场,也让人值得怀疑。他和国王路易·菲利普决裂了,却因为得不到王室荣誉勋章,拉上同党雨果一起大闹特闹;路易·菲利普的儿子费迪南王子逝世的时候,他扑到拿破仑弟弟的怀里,大哭道:"大人,请允许我在一个波拿巴家族人的怀中,为一个波旁家族的人痛哭吧";待到后来二月革命胜利之后,国王路易·菲利普仓惶出逃了,这本是建立共和国的大好机会,仲马却异想天开地提出由出逃国王的儿媳出来摄政的想法。大仲马是一个坚定的共和党人,只不过这种坚定的信念,会短暂地服从其它千奇百怪的浪漫派情绪。这是一个正常人该有的情绪,但肯定不是政客的秉性。   到了1860年,老迈的大仲马再次产生了强烈的政治热情。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他扮演的是革命赞助者,赞助朱赛佩·加里波第的意大利民族解放运动。这次老仲马可以说是顷其所有,全部献出。他像基度山伯爵一样,怀揣巨资,乘坐一艘定制的帆船,牵着自己情妇的小手,登陆意大利。此刻,他就是基度山!他甩出120万法郎,作为加里波第的革命经费;他带着自己的情妇四处出征,亲自到各处********运送军火;在加里波第准备最后攻势的时候,他甚至把自己心爱的帆船"爱玛"送了出去--这是仿造基度山伯爵的帆船打造的。   有了大仲马的资助,加里波第义勇军的进程相当顺利,那不勒斯传檄而定。义勇军进城的时候,加里波第走在队伍前面好几英里,在一片狂热的欢呼声中进入那不勒斯。与他并驾齐驱的,是他的赞助人、著名作家大仲马。此时的大仲马,不但以那不勒斯的解放者自居,还饱含了春风得意的感觉,飘飘然。他甚至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的政治理想即将实现了。   此时,老年大仲马的政治理想,除了建立意大利共和国之外,更高层次的追求是建立法兰西--意大利共和国,这或许是欧洲史上最不能实现的几件事情之一。但大仲马本人可不这么看。在和法国驻里窝那领事的一次交谈中,他提到了他的工作状态和终极理想。   他告诉领事,他即将"为不久以后加里波第在圣安东区竞选做准备"。而现在,他即将去那不勒斯,赶走他和加里波第迎接过来的新国王。当时,新国王和加里波第在政见上产生了分歧。大仲马对这场行动充满了自信,他认为"在一出戏里,当人们充分利用了一个人物以后,当这个人物的作用已经完结的时候,就巧妙地摆脱他,就取消他"。他相信,欧洲应该是共和制的天下,"在意大利之后,就要轮到法国,整个欧洲。请注意,到了开春,匈牙利也将起义……"   和所有的法国革命一样,1830年七月革命出人意料地成功。作为欧洲自由主义的大本营,人们对于执政者的厌倦,几乎等同于女人对旧衣服的感情。即便如此,仍然有大批的野心家希望问鼎王冠,趁势捞取一笔。新上任的国王,是大仲马以前的老板奥尔良公爵,大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他们尽一切可能压制共和制,将革命渲染成"普通的王位更替"。   这个行为,深深地激怒了大仲马。在和新国王进行了一次深入的对话之后,他辞去了国王私人图书馆管理员的职务,以示决裂。这个职务,曾经是大仲马飞黄腾达的标志。   大仲马的政治理念,除了和他父亲一样的共和制倾向之外,还有另一个层面的要求,就是亲自投身政界,"作为文学家只是政治家的序曲"。显然,这个要求是不可能实现的。对于任何一个执政者而言,作家仲马先生或许是拆墙捣蛋闹革命的好手,但绝不是一个可以治理天下均分利益的能人。   对于那些反对大仲马的人而言,仲马先生在政治上天真得近乎无知。他所交往的朋友,包罗了任何一个政治派别,共和派、保王党、拿破仑家族成员、无政府主义者和无政治理念的平民阶层。这些家伙围绕在传奇的仲马先生周围,高谈阔论畅饮寻欢。如果有朝一日,大仲马进军政坛,强大的政治基础,将使他成为一个拉拢各派收拾山河的人物。那么除了内阁总理之外,就没有其他职位适合他了。显而易见的是,在是非分明的政治时代,这个职位可不能留给仲马。   在另一方面,大仲马本人的言行和立场,也让人值得怀疑。他和国王路易·菲利普决裂了,却因为得不到王室荣誉勋章,拉上同党雨果一起大闹特闹;路易·菲利普的儿子费迪南王子逝世的时候,他扑到拿破仑弟弟的怀里,大哭道:"大人,请允许我在一个波拿巴家族人的怀中,为一个波旁家族的人痛哭吧";待到后来二月革命胜利之后,国王路易·菲利普仓惶出逃了,这本是建立共和国的大好机会,仲马却异想天开地提出由出逃国王的儿媳出来摄政的想法。大仲马是一个坚定的共和党人,只不过这种坚定的信念,会短暂地服从其它千奇百怪的浪漫派情绪。这是一个正常人该有的情绪,但肯定不是政客的秉性。   到了1860年,老迈的大仲马再次产生了强烈的政治热情。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他扮演的是革命赞助者,赞助朱赛佩·加里波第的意大利民族解放运动。这次老仲马可以说是顷其所有,全部献出。他像基度山伯爵一样,怀揣巨资,乘坐一艘定制的帆船,牵着自己情妇的小手,登陆意大利。此刻,他就是基度山!他甩出120万法郎,作为加里波第的革命经费;他带着自己的情妇四处出征,亲自到各处********运送军火;在加里波第准备最后攻势的时候,他甚至把自己心爱的帆船"爱玛"送了出去--这是仿造基度山伯爵的帆船打造的。   有了大仲马的资助,加里波第义勇军的进程相当顺利,那不勒斯传檄而定。义勇军进城的时候,加里波第走在队伍前面好几英里,在一片狂热的欢呼声中进入那不勒斯。与他并驾齐驱的,是他的赞助人、著名作家大仲马。此时的大仲马,不但以那不勒斯的解放者自居,还饱含了春风得意的感觉,飘飘然。他甚至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的政治理想即将实现了。   此时,老年大仲马的政治理想,除了建立意大利共和国之外,更高层次的追求是建立法兰西--意大利共和国,这或许是欧洲史上最不能实现的几件事情之一。但大仲马本人可不这么看。在和法国驻里窝那领事的一次交谈中,他提到了他的工作状态和终极理想。   他告诉领事,他即将"为不久以后加里波第在圣安东区竞选做准备"。而现在,他即将去那不勒斯,赶走他和加里波第迎接过来的新国王。当时,新国王和加里波第在政见上产生了分歧。大仲马对这场行动充满了自信,他认为"在一出戏里,当人们充分利用了一个人物以后,当这个人物的作用已经完结的时候,就巧妙地摆脱他,就取消他"。他相信,欧洲应该是共和制的天下,"在意大利之后,就要轮到法国,整个欧洲。请注意,到了开春,匈牙利也将起义……"   而事实上,这些都是大仲马本人的幻想。他和所有的英雄一样,相信自己认同的真理,也是别人眼中的真理。加里波第并没有参加共和制的竞选,他像一个老牌政客一样,和国王谈起了权位分赃,并要求担任西西里终身执政者。为了保证大仲马不要从中干涉,他任命大仲马担任文物总监,领导庞贝古城的发掘工作。大仲马既没有参与赶走国王的工作,也没能看到意大利出现共和制。开春之后,他口中的匈牙利,也没有出现所谓的起义。   他只说对了一句话,就是"当这个人物的作用已经完结的时候,就巧妙地摆脱他,就取消他",这句话恰恰印证到了他自己的身上。   加里波第和国王的分歧,最终导致了义勇军的彻底涣散。加里波第心灰意冷地离开了那不勒斯,大仲马则遭到那不勒斯居民的强烈反对。这些当初夹道欢迎他的热心群众,用同样的热情,高举示威牌,冲击大仲马的住所。他们高喊的口号是"打倒仲马!把仲马扔到海里去!"   已经不再年轻的大仲马,面对自己一生最后一次政治尝试的失败,满含着泪水离开了意大利。他说:   "我已经习惯于法国人的忘恩负义,却没有料到意大利的忘恩负义。我把自己的时间、金钱、精力都给了它。"   从此之后,大仲马几乎不再涉足政治。   英雄,如果不能娱乐大众,就只能遭受遗弃。   这是国外面向孩子教育的木偶剧封面。大仲马的小说有助于培养一个人的通俗阅读情趣,但对于孩子而言,似乎稍微复杂了一点。   在英文世界里,火枪手的箴言"One for all and all for oen"的含义,远远超出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理解范畴。   至于这个动画片,就显得比较搞怪。我们只能推测,最前面的是达达尼昂,因为制服不太一样;第二个是阿多斯,这是个贵族狗的长相;个子高的是阿拉密斯,最后一个土狗是波尔朵斯。至于老鼠,可能就是动画的噱头了。   三,财富   长期以来,我一直在做一个诡异的梦。在梦里,我突然之间拥有了成千上亿的财产。这份惊喜让我久久不能安心,既要手忙脚乱地四处想象,如何消耗这笔意外之财,又要胆战心惊地小心提防,某个不良分子铤而走险,杀上门来。梦醒之后,总要盘算一番,这份巨额财产,究竟是多少万?500万应该不错了吧?反正是做梦,为什么我不能想象一千万或者一个亿?   关于财富的故事,总是让人久久不能忘怀。就像弗洛伊德嘴里的性幻想,每隔十五秒钟就闪过一次。当基度山伯爵的财产首次炫耀式亮相的时候,我的脑子里,肯定闪了不止十个十五秒。   这是基度山第一次正式登场,贵族子弟弗兰士看到基度山岛神秘主人的洞穴里富丽堂皇:   "整个房间都挂满了绣着金花的大红锦缎,房间里有一个象天然从墙上凿成的壁龛,上面放着一套阿拉伯式的宝剑,剑鞘是银的,剑柄上镶嵌着灿烂的宝石;天花板上悬下一盏******的琉璃灯,式样和色彩都很美丽,而脚下则是土耳其的地毯,软得陷及脚背"。   尔后就餐的餐厅也是一派奢华气象:   "整个房间全部都是用大理石筑成,刻着古色古香价值连城的浮雕,餐厅是长方形的,两端各有两尊精美的石像,石像的手里拿着篮子。这些篮子里盛着四堆象金字塔似的美果,是西西里的风梨,马拉加的石榴,巴里立克岛的橘子,法国的水蜜桃和突尼斯的枣。晚餐的内容是一只烤野鸡配科西嘉乌鸫,一只冻火腿,一只芥汁羔羊腿,一条珍贵无匹的比目鱼和一只硕大无比的龙虾。在这些大菜之间,还有较小的碟子盛着各种珍馐美味。碟子是银的,而餐盆则是日本瓷器"。   大仲马的意思,是想显现一下基度山伯爵的神通广大和极端富有。但如果你保持清醒的头脑,便可以看出,所谓水手辛巴德的豪华洞穴,只不过是一些大仲马臆想中的东西,为了显示这些词汇的来之不易,他采用的办法,和我们今天茶社酒吧里经常看到的"欧陆风情"、"东洋和风"、"黄金海岸"一摸一样,只不过字样变成了"东方情调"。   "大红锦缎"、"阿拉伯宝剑"、"宝石"、"琉璃灯"、"土耳其地毯",这些字眼凑起来一个房间让你满意吗?四面八方来的新鲜水果,堆成今天每一个小饭店都会做的冷盘模样,你会胃口大开吗?在描述完这些水果的产地之后,大仲马开始疲软了,主食变成了烤野鸡、冻火腿、澳洲龙虾之类的常见事物。至于周围的冷碟,他更没有虚构的想象力了,于是用"珍馐美味"简单带过,然后说,盛菜的东西,也很珍贵。   这样的想象力,显然是报纸连载和唬弄读者的产物。报纸连载的快,生活丰富的大仲马来不及精雕细琢便匆匆交稿;读者想象力更简单,不搞一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他们实在没办法产生联想。至于大家是否在意,是否有人像研究金庸一样,跳出来横加指责,那根本不算什么问题。   我们这么说,是不是太苛刻了?大仲马的想象力,远远不止如此。在他想象力最旺盛的年头里,他能干出的事情,远远超出他所能书写的。   1844年,畅销小说家大仲马开始了自己一生奢华的顶点创作--盖一座城堡,这座城堡叫"基度山"。此时的大仲马,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只有几十个法郎的穷小子,他的年收入达到了20万法郎,这个数字支撑着大仲马去打造他梦中的"人间天堂"。   据说基度山城堡的规模,是一个缩小版的凡尔赛宫。我没见过凡尔赛宫,只能从书籍上体验大仲马的想象力。城堡依傍塞纳河,树林成荫花丛紧密,放眼远望,可见隐隐山丘。   和凡尔赛宫一样,一入庄园,便是一条宽阔的林荫大道,直通一个圆形广场。广场之后,就是城堡主楼,在张英伯先生所著的《大仲马传》上是这么描写的:   "那是一座三层的建筑,虽然总体给人以文艺复兴时代建筑风格的印象,但从细部看却是荟集了许多地方和时代风格的综合体。登台阶,只见正门上方铭刻着大仲马祖辈的贵族纹章和大仲马的处世格言:’凡爱我者我皆爱之’。在亨利第二风格的正面建筑之上,突现出一个东方清真寺似的尖塔。屋顶布置着很多风向标。底层临园的窗户上端都有一幅椭圆形浮雕,雕刻着弗朗索瓦一世国王赐给大仲马故乡维莱尔-科特莱的各种纹章以及上自荷马下至雨果的一系列文豪的姓名和半身像。"   "城堡里面,楼下的主客厅是路易十五时代式样的。其他每层分为好多格调各异的小套间,每套5 个房间。其中有一套阿拉伯风格的,由一位特聘来的土耳其宫廷艺术家负责装饰,墙壁布满了带古兰经格言的阿拉伯图案。"   "离基督山城堡约200 米,一座哥特式的建筑,形同一艘小型战列舰的指挥塔,矗立在一个四面由"护城河"环绕的小岛上。这里叫"伊夫岛",不过它不是监禁水手邓蒂斯和法利亚长老的监狱,而是大仲马避开尘世的干扰,幽居写作的地方。楼下只有一个房间,就是大仲马的工作室。它的简朴同基督山城堡的豪华造成鲜明的对照。堆放着的箱子是中世纪样式的。一张桌子像是来自某个被人废弃了的修道院。沿着屋外的一架螺旋形铁梯上同一间斗室,里面只有一张铁床和一张木桌、两把木椅,大仲马有时就在这里过夜。再上面是一个 望台,大仲马从这里观察来访的客人,以决定接待与否。小岛与园中其他部分只有一个吊桥相连。吊桥的起落由大仲马在"伊夫岛"上远距离操纵。"   另外,他养了一批大小动物,分别按上了当时各大报馆主编、著名演员、社交界名人的名字。他最钟爱的三匹阿拉伯名马也各有一个响亮的名字:阿多斯、阿拉密斯、波尔朵斯。   如果你是活在当下的写作者,不要被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所惊呆。我知道,每一个写作者都希望写作能够改变自己的生活,但这个愿望在绝大程度上等于空想。当基度山城堡建成的时候,大仲马的创作能力,已经开始滑坡。他频繁而放荡的私人生活,几乎将他的大脑四通八达的神经烧毁殆尽,能够留给写作只剩下一些残根老枝。这儿有一份大仲马在特鲁维尔一个月疗养的生活计划表:   日出--起床写作;   10 时--吃第一顿饭;   11 时--打猎;   2 至4 时--写作;   4 至5 时--游泳;   5 时半--吃第二顿饭;   7 至9 时--散步;   9 至11 时或12 时--写作。   让我们暂且相信大仲马留下的每天八小时的工作表吧,因为如果到了风骚浪荡的巴黎,那么上午11点到下午2点的时间段,他肯定是在亲吻着某个贵夫人的小手;下午4点到5点,他除了学习英国人的下午茶习惯之外,就要匆忙地为晚宴的着装做准备,究竟是该佩戴十字勋章还是配上一颗突尼斯来的钻石?晚上7点到9点,他在散步,和沙龙里认识的女演员或者别人的妻子;在此之后,他可以很轻易地把女人弄上床,厮混到天明。你能相信,第二天日出的时候,他会爬起来写作?   大仲马和别人不一样,他不是有一笔丰厚年金的作家,也不是波尔朵斯那种靠女人过日子的小白脸。相反的,他还有巨额的生活开销需要承担。他必须照顾每一个和他有染的女人及其家庭,关照任何一个找上门的落魄文友。他要吃五湖四海的山珍野味,住能工巧匠建的豪华城堡,他要穿钻石宝玉镶嵌的皮衣外套,坐纯种骏马拉动的金边马车。对于亚历山大·仲马先生而言,天堂有的时候不一定只在天上。   既然如此,他就必须写更多的剧本小说,赚更多的路易法郎。他吃了雄心豹子胆加大力金刚丸,光在1845年就答应两家报馆,每年各提供9本小说。一个作家一年写18本小说,你就等着张大嘴巴吃惊吧。   既要享受又要奋斗,大仲马想尽了各种赚取稿费的方法。当时报纸连载的稿酬是按行计算的,于是他开出了几乎等同于诈骗的人物对话。随便翻开大仲马的小说,你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段落:   "你知道爱情是什么?"   "天啊,我知道的。"   "那很好!与其替我叫屈,你若是帮我在你女主任身上替我报仇,岂不更好。"   "我永远不会帮您做这件事,骑士先生!"   "为什么?"   "因为两层理由。"   "哪两层理由?"   "第一层,是我的女主人永远不会爱您。"   "你知道些什么?"   "您伤了她的心。"   这样的行为,迫使巴黎的报社作出决定:不满半行的不付稿费。   即便如此,仍然不能满足仲马先生的欲求。   当财富的观念,等同于巨额金钱的时候,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于是,狡诈的仲马干了一件令人诟病的事情,用的今天话来说,他成立了一个写作工作组。我怀疑,他可能是近代史上第一个运作商业写作的家伙。   如果你把眼光收回来,放到我们今天生活的这个猥琐、烦躁和目光短浅的物质社会,你会发现,写作组这种商业行为不但十分普遍,而且无可厚非,在道德上几乎无懈可击。制片人想成为编剧,找来一帮写手,开出极低的价格小赚一笔;成名作家百无聊赖,雇佣初出茅庐的大学生,人手一章,青春小说迅速出炉,只卖一季不要版权--他们要的是钱,能够让他们昂首挺步保持优越感的钱。   与此相比,开创先河的大仲马显得像个刚谈恋爱的小姑娘,充满欲望又羞羞答答。在他的印象中,"名作家仲马"还是一个值得骄傲和自豪的事情,始终不愿意承认有合作者。一个叫做格里奈尔的研究大仲马的专家开出了一组数据:   大仲马的作品有小说150部,300本;戏剧25本,其中57出正剧、3出悲剧、23出喜剧、4出歌舞剧和3出喜歌剧,这些作品,大多数都署名亚历山大·仲马;他的合作者中值得提到的名字有:阿尼赛·布尔茹阿、瑞拉尔·德·奈瓦尔、弗雷德里克·加雅代、费力西安·马勒菲依、保尔·莫里斯、保尔·拉克鲁阿和奥古斯特·马凯。   大仲马自己亲口承认的合作者只有奥古斯特·马凯--这是作家协会逼迫审问的结果。   钱该怎么分呢?接下来的话题就有些俗套了。我想我写到这里,许多读者都相信,大仲马是一个挥霍无度急功近利的家伙。熟悉大仲马的朋友还可能知道,大仲马是一个古道热肠乐于助人的好人。按照他的花钱速度,这些合作经费,该怎么分给他的写手们呢?   很遗憾,浑身上下充满男子气的大仲马,这次表现得像个肥胖的金融资本家。奥古斯特·马凯是大仲马亲口承认的合作者,也是《三个火枪手》、《基度山伯爵》、《玛尔戈王后》等小说的合作者。这是一位真正的合作者,他查资料、搭框架、写初稿,然后大仲马介入进来,加入细节,调整文字,塑造人物。马凯谦虚地认为,是大仲马使整个小说变得丰富起来。大仲马则想当然地将这些作品,全部归到自己名下。相应地,给了马凯一小部分稿酬。   但到了1845年3月4日的时候,马凯写了一封被认为是大仲马逼迫的信,在信里,马凯承认放弃与大仲马合作的所有作品的版权和重印权,以防将来马凯的后人找上门来。当年10月,话剧《三个火枪手》公演,报幕员报出了作者大仲马和马凯的名字,让马凯一度激动得热泪盈眶,与大仲马共同署名的梦想似乎不远了。但到了1848年2月,马凯再次与大仲马签订协议,申明放弃1848年3月1日之前所有合作作品的所有权。   我不想再写下去了。关于大仲马和马凯的官司,一直到1922年才结束。马凯的后人没能捞到太多的好处,大仲马则扬名在外。当大仲马的想象力开始收缩到金钱和物质上的时候,基度山的能力正在慢慢地衰退。他对于财富的认知,也直接和金钱开始挂钩。工作室的模式,是一场典型的资本体系的运作,在这场运作中,信仰共和制的大仲马,扮演了一个剥削者的角色。   如果你是一个写作者,当时代在你面前展开的时候,你会怎么办?是愿意做毕生平淡身后扬名的卡夫卡,还是纸醉金迷手段卑劣的大仲马?或者,你只是一个一辈子活在期望中的马凯?   四,决斗   在大仲马晚年的回忆录中,1806年2月26日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在这一天,大仲马的父亲仲马将军去世了。当时,大仲马4岁。表姐婉转地告诉他,父亲被上帝带走了。年幼的仲马拿起父亲的两把枪,一言不发地往楼上走。他说:"我要到天上去,我要找上帝决斗,他杀死了爸爸。"   这是大仲马一生中第一次决斗。   如果你注意到的话,你会发现,大仲马是带着两把枪去找上帝的。如果你还有能力联想的话,你会想起来基度山伯爵和马瑟夫子爵的决斗中,只求一死的基度山根本没带枪。而他的公证人也没觉得这是个问题,随即向决斗的另一方索要枪支,而且肯定对方会带两把枪来。在稍后的情节里,马瑟夫中将打算找基度山复仇的时候,是用军用大衣包裹着两把长剑找上门来的,而且"直到我们之中死了一个才罢休"。   带两件武器,战死为止。这样的决斗,似乎充满了坚定不移和深仇大恨。谁要是在决斗的重要关头,推托没带武器,或者武器不趁手,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既然是决斗,就等于有一个人要倒下,公证人先生们都在边上看着呢!   如果在今天,你和一个人发生冲突,决定单挑解决问题。那么周围的群众,基本上都是不怀好意地处在劝解状态。他们希望你打,又被道德良心所拘束,想做个好人。于是,事件最终变成一场闹剧。劝解人数多的一方,总是比较吃亏。因为当对方在只有一两个人拉架的情况下,很容易挣脱出来,上前多踹上两脚。   这样的决斗,实在让人有些泄气。相比之下,基度山生活的时代,就很照顾这种决斗的观赏性和公平性。   和基度山决斗的马瑟夫子爵,带来了好几个公证人。小报主编提香就是其中之一,那天他带了好几把枪,为了保证决斗的顺利完成;夏多·勒诺先生在决斗之前,曾经详细地教授过马瑟夫子爵,如何进行决斗,所以当马瑟夫骑马而来的时候,他非常生气--显然,夏多·勒诺先生肯定是一位决斗高手;当马瑟夫决定不再和基度山决斗的时候,公证人之一的狄布雷先生,认为这很不成体统,"要是我的家庭里发生十次亚尼纳事件,我就认为自己只有一种义务,而那就是--决斗十次。"   显然,这帮法国上层人物,不愿意自己只是吃饱喝足之后贵妇人身边的陪衬,还要适当地表现一下,自己还是雄性动物。因此,在他们眼里,决斗成为一种文明和消遣,且对待的态度极端认真。   在我们的想象中,决斗是有一些风情的。在金庸或者古龙的世界里,往往是两位高手则定日期,写下战书,于某处名山大川一决高低。君子一诺值千金,公证人这种角色,几乎是多余的。当日一战,必定更改武林局面,影响天下大势,在后世广为流传。这样的决斗,是不多见的,谁要是亲眼目睹,绝对是三生有幸。   但欧洲人显然不懂这种风情。据说,从1588年到1608年,20年间仅巴黎就有8000多人在决斗中丧命,平均每天1.1个人死亡。这个数字很容易让那些以巴黎和普罗旺斯为荣的中国小资觉得难堪,世界上最温柔浪漫的男人们,居然整日泡在血性和无聊之中,一点刺激就小狗一样跳起来咬人。   大仲马的小说里,也把这股风气发挥得淋漓尽致。达达尼昂在短短两个小时之内,分别和阿多斯、阿拉密斯、波尔朵斯三个人定下了决斗之约,打算像赶场子一样分赴各个场合,一点没有经济头脑和数学逻辑。而三个火枪手也好不到哪里去。自己决斗还没开始,就定下决斗之后去做别人的公证人,谁也没把自己可能死亡受伤计算进去。   但是如果我们眼光放得稍微远一些,你会发现整个欧洲都显得胡操大办和不解风情,许多著名人物也夹裹其中,一路吵吵嚷嚷走上决斗之路。1837年,从20岁开始就参加决斗的普希金终于死在了对方枪下,时年38岁。在此之前,他前后卷入了十几次决斗。普希金最后决斗的原因始终不明。有人怀疑是对手勾引他的老婆,有人怀疑是沙皇故意设下陷阱。4年后,持阴谋论并声称"尽快力求一死"的莱蒙托夫终于如愿以偿,死在决斗场上,年龄还没过三十。列宁称赞的"达到最伟大思想家水平"的赫尔岑,由于别人追求他的妻子,打算决斗寻求尊严。但作为哲学家和思想家的赫尔岑,显然与众不同。在几经考虑之后,他打算在伦敦组办一个声讨对手的公断会,邀请当时避祸伦敦的名流共同参与,用理性和道德来谴责对手。但雨果、马志尼、路易·布朗、赖德律·洛兰、科苏特等人都不愿参加。最终暴力干掉了理性,赫尔岑未能参加决斗,失去了男人的尊严。   关于决斗的方式,各国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法国规定,没有公证人到场,不算决斗。所用武器可以是长剑或者手枪;意大利和西班牙决斗者青睐长剑,奥匈帝国喜欢军刀。俄国则以手枪为主,双方背靠背走开数十步,抓阄决定由谁放第一枪。如果是深仇大恨,可以选择更近的距离,保证开枪足以干掉对方。   1834 年10 月,大仲马与戏剧《奈尔塔》的合作者,弗雷德里克·加雅代进行了一场决斗。决斗原因,是因为这出戏剧的署名权问题。当时四名证人对这场决斗作了简要的记录:   时间:1834 年10 月17 日下午2 时3 刻   地点:文森树林   内容简要:在我们起草了第一份备忘录以后,两位对手被带到相距50 步远的地方,他们将相对前进,直到相距15 步为止。加雅代先生首先到达界线,第一个开枪;仲马先生第二个开枪;全未击中。仲马先生声明不愿到此罢休,要求继续战斗,直到分出死活。加雅代先生表示接受。但证人们拒绝再装子弹。仲马先生建议以剑继续战斗,加雅代先生的证人拒绝。   从整个决斗的过程来看,似乎是两人面对面,从相距50步的地方开始相互走近。在路途上,另有两条相距15步的界线,谁先到达界线就可以开枪。遗憾的是,枪法精准的大仲马和加雅代都没有击中。从公证人的表现来看,他们似乎都不太赞成这场决斗,因此不愿意再继续下去。而两人决斗者也遵守礼仪,没有自己主动填装子弹。   最终,这场决斗由加雅代首先示好,与1861年同意大仲马的共同署名权。此时,距离那场令人遗憾的决斗,已经过了27年。   决斗,像希特勒的征服欲,雅各宾的正义感,日本人的大国梦和约翰逊的生殖器,在痛苦和挣扎中寻求快感。即便最优秀的大脑和最缜密的思维,也难以摆脱这个整个欧洲男性维持尊严的噩梦。当屠格涅夫和托尔斯泰这样顶尖的人物也涉足其中的时候,你还能轻描淡写地说,这只是成年人危险的游戏?   就在加雅代向大仲马示好的这一年6月。屠格涅夫和托尔斯泰一起拜访了诗人费特。个人生活未必检点的屠格涅夫无意间谈起,他的私生女正在学习行善布施,给穷人缝补衣裳。坐在他对面的,是从情欲中艰苦挣扎出来,极度痛恨女人的托尔斯泰。托尔斯泰随口说了一句:"我认为,一个姑娘穿戴得漂漂亮亮,坐在那里修补又脏又臭的破衣裳,不过是装模作样地演戏罢了。"于是,两个世界上最顶尖的头脑,开始在书信和日记中尖刻粗暴,最终导致托尔斯泰下了战书:决斗!   到了后来,屠格涅夫开始反省,首先道歉。托尔斯泰也去信示好。但据说,两位巨匠真正的复交,是16年以后的事情。   上战场前总是亲自带瓶毒药的"铁血宰相"俾斯麦,青年时期决斗不断,仅在大学时期就与人决斗了27次。只要对手成功一次,德意志的历史将被重写;创建了数学重要分支--群论的数学家伽罗华,与人争风吃醋,因为"一个下流风骚的女人",在决斗中死亡。据说,在决斗前夜,这位21岁的青年人奋笔疾书,完成了群论的最后记录。否则,"一代代数学家将忙活几百年";丹麦天文学家第谷在一次婚宴中,与人发生了争执,最终决定用剑解决争端,结果被削掉了大半个鼻子。他从此对医学和炼金术感上了兴趣,自己用合金制作了一个逼真的假鼻子,用胶粘在脸上。不过他需要随身携带一个装胶的小盒子,随时给鼻子上胶。   决斗风还传到了政界,大仲马时代,因为政见不合,政客们会像今天台湾"立法院"里那样,通过决斗一决高低。美国第7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法国第三共和国总理乔治斯·克列孟梭都是决斗高手。即便是道德和正义的化身林肯总统,也差一点卷入一场决斗。   从君主到小民,从高手到无赖,从文人到政客,几乎每一个人,都被决斗之风席卷而上。当时代最优秀的大脑和最高贵的外套都参与其中的时候,有谁能够避免厄运,脱身而出?   他们的眼光或许可以超越时代,但躯壳永远生在其中。而有的时候,卑贱的躯壳,可以改变一切。   到了网络时代,美女和俊男开始大行其道,异装癖成了一种时尚。   谁也弄不清楚这幅图里的美女究竟是谁,或许,她是米莱蒂。为了一时高兴,穿上火枪手的衣服时尚一回。这也没什么,因为她是法国女人。   至于这款网络游戏《火枪手》里的俊男,除了手上的火枪还可能产生一些联系之外,就很难说得清楚什么了。   所谓的经典读物,大抵很难避免遭遇这样的厄运。因为"经典"这个词汇,本身就是一个时髦用语。   五,放荡   达达尼昂的情妇是波那雪太太,房东的妻子;波尔朵斯的情妇是一位人老珠黄的诉讼代理人夫人;一心想做修士的阿拉米斯的情妇是谢弗勒斯夫人,除了阿拉米斯之外,她还有几个情人;法国皇后安娜的情夫是英国的白金汉公爵;邓格拉司夫人的情夫是狄布雷先生,部长秘书……在大仲马的小说世界里,情夫和情妇组成了一道奇妙的风景,让人深刻地怀疑,在这道风景之后,究竟弥漫着怎样的淫声浪语和肉欲合欢。   当阿尔培·马瑟夫子爵第一次来到意大利的时候,他竟然为了意大利妇人的不解风情而感到羞愧,她们忠实于自己的丈夫,让阿尔培深刻地感到,自己这样的一等一的风流人物,竟然没能在意大利出现什么艳事,实在有失尊严。为了挽回尊严,他甚至愿意冒充成一个农村小子,去勾引参加狂欢节的农妇。   这是一个充满肉欲和恬不知耻的时代。当他们把路易十六的皇后玛丽·安托瓦内特送上断头台的时候,皇后和瑞典情人阿克塞尔德·费森的情事上升到叛国的高度。但私下里,他们却盛传风骚放荡的皇后如何美貌。拿破仑的时代匆匆而过,路易十八回来了,男人的精力再次回到女人身上。   在大仲马还只是奥尔良公爵府的小文书的时候,他就在和自己的邻居,一位女裁缝同居了。这个女裁缝叫卡特琳娜·拉贝,他们同居的唯一结果,是生了一个日后叫做"小仲马"的孩子。小仲马出生的时候,大仲马才22岁。   我们前面说过,亚历山大·大仲马,是一个雄心勃勃的野心家。他对自己的期望,也永远不是一个缝纫女工的丈夫那么简单。终大仲马一生,他对卡特琳娜·拉贝所付出的唯一负责任的行为,就是签订了一张鬼鬼祟祟的认子书,承认小仲马是他的儿子。   "亚历山大·仲马致公证人若望·巴蒂斯特·英洛   先生:   我愿通过送上供您研究的这份文件,承认1824 年7 月27 日在意大利人广场区政府登记的一个男孩,登记名为亚历山大,母为拉贝夫人,父亲不详。   我愿承认这个孩子,而不让其母得知此事。我认为这是可能的。   我的姓名是:亚历山大·仲马·达维·德·拉帕耶特,住大学街25 号。务请以最快速度办妥此事。我深怕我心爱的这个孩子被别人夺走。"   写这张证明书的时候,大仲马正和另外一个叫做贝尔·克莱勃萨默尔的女人公开同居,并生了一个女儿。   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二十出头的大仲马初到巴黎,难免会被裸露的开襟、高耸的胸脯、迷人的大腿所诱惑。即便是托尔斯泰那样一日三省吾身的道德家,年轻的时候也难免干过荒唐事。   他反复地在情欲和禁欲之间纠缠,一会儿"必须有一个女人,色欲使我片刻不得安宁",一会是"可怕的情欲是人体的一种疾病"。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年轻的托尔斯泰甚至去嫖娼,嫖出一身性病。   不过,托尔斯泰在放荡的同时,骨子里是深深仇恨女人的。每当他和一个女人交媾之后,日记里都会出现"淫荡"、"可耻"、"把我引上歧途"的字样。   而大仲马,则是一个坚定的女性热爱者。只要和他发生关系的女人,不论结果如何,他都负责到底,给予绝对的支持。这也是他破产的主要原因之一。   如果按照好莱坞的理解,大仲马肯定没有遇到自己真正心爱的女人。一个男人,总有一个女人能够让他安静下来。按照这个逻辑,许多大仲马的研究者都把目光投向了一个叫做梅拉尼·瓦多尔的女人。   大仲马在《回忆录》中写道:   "请读一读《安东尼》吧……我所经受过的痛苦,安东尼会向诸君述说的……安东尼就是我,只是我未曾杀人;阿黛尔就是她,只是她未曾出逃。"   这个"她",就是梅拉尼·瓦多尔,一个军官的妻子。梅拉尼和大仲马的恋爱,符合小文书仲马先生的一切欲望。贵族女子、别人的老婆、文学少妇、沙龙相识、结伴回家、喝茶偷情。恋爱盲目到极点的时候,大仲马甚至想尽办法,拖延梅拉尼丈夫回家的日期。戏剧《安东尼》,正是他们爱情的结晶。   在《安东尼》脱稿之后,大仲马给梅拉尼·瓦多尔的信中写道:   "我的天使,在《安东尼》中,你可以发现我俩生活中的许多事情,不过这些事情只有我俩知道。因此它对我们并无妨害,公众什么也看不出来,而我们,却可以从中看到往事的永恒记录。至于安东尼,我个人认为人们可能认出他来,因为这个疯子太像我了。"   很可惜,好东西从来不会长久。我好像说了很多遍了。《安东尼》还没上映,大仲马就和贝尔·克莱勃萨默尔搞到一起去了。他只用了三周的时间,就把这个业余演员拉上了床,并心甘情愿地将自己交给这个女人。   接下来的事情,就有些俗套了。恋爱总是使人犯蠢。处于两段恋爱之间的两个人,实在是蠢得一塌糊涂。梅拉尼知道大仲马的丑事了,开始写信撒泼。仲马先生先是辟谣,然后默认。后来成为诗人的文学少妇梅拉尼,用上了所有世俗女子所能用的全部手段。在当时那个把东方仍然当作神秘和文明的巴黎,梅拉尼的这些手段颇有中国话本色彩。   她先是飞鸿传书,情意绵绵地呼唤郎君回头是岸;尔后怒其不争,索要当年所有定情信物;再是心如死水,声称以死殉情;殉情失败,辗转反侧,左右思郎,反复写信恳求复合。   当所有手段都不奏效的时候,梅拉尼彻底绝望了。绝望使女人变得现实。用琼瑶的话来说:   "小女孩长大了,经过了生与死的历程,小女孩也会在一瞬间成熟,也会懂得如何去争取自己要的东西,如何去打赢这一仗。"   梅拉尼声称爱情,没有了还是朋友。她要求仲马参加她的沙龙,给她的诗写评论,甚至要求大仲马解决她夫妻分居两地的问题。   向来以侠士自居的大仲马一一照办了。   不过,梅拉尼的对手,有着"维纳斯女神一样挺直的鼻子"的贝尔·克莱勃萨默尔,也不是笑到最后的人。很快,在大仲马和贝尔生了一个女儿之后,就迅速和一个叫做的伊达·费里埃的女演员上了床。从相识到上床,他们只用了不到半天的时间。伊达·费里埃比她的前任更有统治力。同居之后,她讲究奢华,检查大仲马的信件,严密监控仲马和外界的往来,每天吵架两三次,限制贝尔见自己的亲生女儿。   这样的手段似乎很奏效,大仲马就像一个受虐狂一样言听计从。从小仲马的母亲,到伊达·费里埃,大仲马勾搭女人的时间越来越短,来的女人管得越来越严,手段也越来越奏效。最终,伊达成为了短暂的仲马夫人,也是唯一一个冠上名作家仲马夫人头衔的女人。   据说,1840 年2 月,大仲马与伊达结婚的时候。证婚人是贵族院议员夏多布里昂子爵。这位著名作家一边证婚,一边像神棍一样自言自语:"你瞧吧,我的运气是不会改变的。我所祝福的一切,都要垮台。"   1844 年,伊达外遇,与大仲马协议分居。大仲马终于脱身而出,自由自在海阔天空地继续寻找其他女人了。   大仲马成功或者不成功的情史,给他留下了两个孩子,小仲马和玛丽。但出于对父亲艳事的反感,两个孩子都与他保持距离。小仲马只是偶尔与父亲见面旅行,玛丽在1856年结婚之后,基本上和大仲马没再见面。   也就在玛丽结婚的那一年,托尔斯泰来到巴黎避祸。他此行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逃避来自一位漂亮的女奴的诱惑"。   此时的托尔斯泰,深深地陷落在肉欲和道德自责之间,几乎心力交瘁。当年4月的一天,他从妓院回来后,在日记中写道:"太可怕了,但这绝对是最后一次"。这当然是假话。1856年的另一篇日记里写道:"令人作呕。女人。愚蠢的音乐,女人,冲动,雪茄烟雾,女人,女人,女人。"   他逃离城市回归农村。却在庄园里物色各种各样漂亮的农奴姑娘。许多年之后,他回忆起来,仍然满怀眷恋:"我记得在那儿度过的许多个夜晚和年轻美丽的杜尼亚莎……她那强健的、充满女性魅力的身体。"   迫不得已,已经成为《复活》里聂赫留朵夫的托尔斯泰伯爵只能避祸巴黎。而当时的巴黎,就是大仲马生活的城市。在这座城市里,有一位叫做朱丽叶·德鲁埃的小姐,她的墓碑上刻着情人雨果的诗句"我有他的爱情"。但她死不甘心,因为雨果始终对有夫之妇情有独钟;雨果作品的批评家圣佩韦趁机把雨果夫人拉上了床;相貌粗俗的巴尔扎克追蝇逐臭,让韩斯卡夫人心惊不已,直到最后一刻才答应下嫁;亨利·贝尔先生挺着肚子,用包括"司汤达"在内的若干个假名字,拙劣地寻求女人的关注;而女性性解放的鼻祖乔治·桑,也开始了她一次次的红杏出墙,甚至间接断送了肖邦的生命。   这就是巴黎,著名的风骚放荡之都。逃避情欲的托尔斯泰注定一无所获。在晚年的时候,他告诉自己的传记作者阿尔默·莫德,直到81岁,他才断绝了性生活。   不知道是不是受托尔斯泰的影响,1990年,NBA的传奇中锋张伯伦在自传中表白,他一生有过2万个女人。张伯伦只活了62岁。 徘徊在廊桥间的自言自语--罗伯特·金凯和弗朗西丝卡的若干设想   这是国内出版的《廊桥遗梦》中,用的最多的一个画面。其实它是电影《廊桥遗梦》的海报宣传画。出演罗伯特·金凯的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饰演弗朗西丝卡的是梅丽尔·斯特里普。   原著的名字直翻叫做《麦迪逊县的桥》。但中国读者显然更加接受《廊桥遗梦》这个充满诗情画意又抽象隐秘的名字。   我要你记住: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永不会出现。   --罗伯特·金凯   徘徊在廊桥间的自言自语   --罗伯特·金凯和弗朗西丝卡的若干设想   一,解释   如果某人的妻子有了外遇,那么我们最常见的字眼是什么的?   勾搭成奸!这个词汇在我工作的这份报纸上经常看到。一个负责政法新闻的记者,经常报道类似的事件。一般情况下,他是将法院写的判决书或相关材料拿来改写,然后加上法院通讯员的名字,刊登出来。在这些官方文件里,经常提到出现类似的桥段:A和B是一对夫妻,夫妻俩感情不合。某年日月,B认识了C,"遂勾搭成奸",与某年日月将A谋杀。方法似乎不例外是偷农药或者用绳子勒死。   "遂勾搭成奸",五个字,似乎可以涵盖了所有的信息量。在我们今天的眼光看来,这是淫荡的、可耻的、猥琐的、低级的和令某些读者兴奋的。于是,在一些火车战出售的非法出版的小报上,这五个字之后,经常出现细节化的描写,以取悦那些在长途疲劳中无聊的人们。这些小报大多充满了穿着泳装、脸上打着马赛克的美女照,胆子大的甚至冠名"法制报"。在2003年的时候,我曾经认识一个写手,他兼职的一份工作,就是给一些小出版商写火车站小报的稿子,千字50元。   这五个字,给人们提供了巨大的想象空间。似乎两个毫不相干的人走到一起,二话不说就宽衣解带,淋漓大战起来。无论是坐在包厢里西装革履的文员,还是蹲在两节车厢之间的农民工,都对这样的场面充满幻想。当日后某个场合需要一种开场白的时候,他们会翻出我朋友写的故事:"我曾经在一份法制报上看到……"   无论在过去还是今天,这样的解释和反应总是占据了很大的市场。只不过在最近的几十年里,为了表示全世界的普及教育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以及这一努力的确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果,不少人开始将这样的反应隐藏起来,或者干脆找其他东西替代。我们今天谈的这本小书《廊桥遗梦》,就是这种情绪的替代品之一,是对这五个字的另一种解释。并且,它取得了成功。   在动手之前,有必要提到的是,《廊桥遗梦》的续集《梦系廊桥》,也是下面即将提到的。出于某种需要,我在后面尽量将两本书结合起来讨论。   好吧,让我们回头来看一看,如何解释"遂勾搭成奸"所包含的信息量。如何通过一个故事,一个时髦的、感人的、让善男信女为之颤抖的故事,来诠释这五个字。   毫无疑问,从本质上讲,这是一个婚外恋的题材,这个题材不好处理。首先将要面临的,就是大批善良保守的读者。不要以为这样的读者只是居住在乡村或者偏远的城市,即便是纽约或者上海这样的大都市,保守的人从来都是多数。他们害怕改变,不愿意改变,从来都觉得生活中的一些变化,是危险和无知的。既然米饭应该在酒喝完了之后再吃,那么谁都不应该提前动手。即便这些规矩已经毫无意义,但这仍然左右着多数人的思维。   对于这样的一个人群而言,如果某个人的老婆突然之间爬到了别人的床上,那毫无疑问是可耻和下流的;如果有哪个作家胆敢褒奖这样的行为,那绝对是值得谴责的。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如何让故事在情节上符合读者的道德取向,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相信《廊桥遗梦》的作者罗伯特·詹姆斯·沃勒在写作的过程中,也一直小心翼翼地处理这样的问题。   于是,一个大胆又轻松的情节出现了。不如我们在这里把它简单复述一遍,一方面或许可以勾起读者简单的兴趣;另一方面,也能让没看过的读者,知道一些相关的情节。尽管,这样的故事在今天看来,似乎简单无比。   具有嬉皮士风格的摄影记者罗伯特·金凯,前往麦迪逊县为《国家地理》杂志拍摄廊桥的系列照片。在这里,他邂逅了乡村农妇弗朗西丝卡。和许多老套的故事一样,他们迅速相爱了。那一年是1965年,罗伯特·金凯52岁,弗朗西丝卡44岁。在经过充满激情的4天之后,他们面临的选择是,要么弗朗西丝卡丢弃家庭,和金凯浪迹天涯,过梦想中的生活;要么留在原地,承担起母亲和妻子的责任,放弃自己这段感情。在经过痛苦的抉择之后,弗朗西丝卡选择了留下,金凯则痛苦地离去。此后十七年,两人从未见面。1982年金凯去世,他把所有的遗物全部留给了弗朗西丝卡,把自己的骨灰撒在他们相遇的廊桥之上。1989年,弗朗西丝卡去世,她留下遗嘱,把自己的骨灰撒在同一座桥上,以纪念他们的相遇。这两个人只相处了4天,却互相爱恋了24年。   如果仅仅只是看了这样的简述,未必会有许多读者受到感动。如果有,也只是那些感情极端煽情或者终日自怜自艾的人。就情节而言,沃勒面临一系列严峻的考验:首先,他不能把这个婚外恋写得放荡和不道德,不然读者会产生反感;其次,在这个4天之内,二人必须有浓厚而深切的感情,以便它能延续二十几年;再次,弗朗西丝卡的选择,,面临道德和责任的问题,如何使她的抉择显得痛苦又可以接受,这也是一个问题。这必须顾及到那些所谓爱情至上的读者。   于是,故事就这么开始了。不过我并没有打算在这一节讨论这些,因为还有几个因素值得提一下。   对于一部通俗小说而言,该用什么样的文字风格来征服读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如果文字风格和内容不相符合,那会是一种非常糟糕的事情。我是不是说得不够形象?读者一般喜欢形象化的比喻。这样吧,就好像一个穿着打扮十分优雅的女人,张口就是粗话连篇,动词始终和性爱动作保持联系,是不是一个很倒胃口的事情?如果余秋雨教授的《文化苦旅》不是长篇幅的感叹不已,而是文化虚无者的调门,是不是值得怀疑和别有用心?   于是,在这个浪漫而凄美的爱情故事的开篇,我们就看到:   "从开满蝴蝶花的草丛中,从千百条乡间道路的尘埃中,常有关不住的歌声飞出来。"这算是给小说定了一个调门,一个温情脉脉的调门。随后我们时不时地总能看到这样的东西。   二,诱惑   所有的人都喜欢小孩子,因为他们尚未成型,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他将来可能是马尔克斯,可能是爱因斯坦,可能是爱迪生,也可能是肖斯塔科维奇。但当这个人活到四十岁以上的时候,很遗憾,他只能是他自己。   这一节我们要谈的,就是一个年过四十的女人,她叫弗朗西丝卡。   每个人十九岁的时候,都曾经有过自己的梦想。说得全面一点,十九岁是这个梦想真正开始的时候。大多数人在这一年进入大学,他开始无拘无束,开始自由活跃。无论他计划成为什么人,律师也好,作家也罢,这是梦想开始实现的时候,他可以确切地实际地毫无阻拦地向这个目标奔去,直到他被迫停下来为止。   意大利姑娘弗朗西丝卡在十九岁的时候,也有过自己的梦想。她的梦想究竟是什么,我们一直没能搞清楚。她获得过比较文学的学位,或许她希望成为一个大学教师或者作家;她曾经和艺术家疯狂地谈过恋爱,也可能她崇尚自由自在的生活;她最终恋上了罗伯特·金凯,她当然有可能是一个希望终生在路上的行者。只不过,我们现在清楚地知道,这些,对于过了四十岁的弗朗西丝卡而言,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她25岁的时候,她嫁给了一个叫做理查德·约翰逊的美国军人。二战结束之后,她随着理查德来到美国。请不要在这里轻易地认为,嫁人就意味着梦想的终结。弗朗西丝卡也不是我们今天的现代女性,后者往往是渡过了年轻时的疯狂之后,才想到稳定和嫁人。事实上,弗朗西丝卡来到美国的时间,正是"美国梦"初步形成的时候。作为二战之中唯一没有遭受战火的大国,美国开始扮演世界之颠的角色。大批量的各色移民希望通过进入美国,而获得一个美好的未来,尽管这个未来显得有些虚无飘渺。   弗朗西丝卡没有进入纽约的小意大利区,这使她和好莱坞电影里的黑手党家族保持了距离。她跟着丈夫来到依阿华州的麦迪逊县。理查德退伍了,成了一个专业的农夫,头发上扎着红绸带的那不勒斯姑娘,就成了农夫的妻子。   弗朗西丝卡的家乡,是浪漫多情的那不勒斯,我不清楚作者是不是有意选择这个地点,以说明弗朗西丝卡内心的不羁。好像在美国人眼里"西西里岛"、"那不勒斯"这样的名字总是浪漫而多情,大街小巷充满了棕色皮肤三点式的长发美女。但至少这样的编排,可以让一些存在地域观念的读者信服。   现在,衣阿华州麦迪逊县的农妇弗朗西丝卡,她的生活十分美满。至少从表面上说是这样。丈夫是一个兢兢业业的农场主,对畜牧业很有一套;他们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和一条叫做杰克的狗;周围的邻居也热情好客,对别人的事情充满了热心。用弗朗西丝卡丈夫的话来说:"依阿华人有各种弱点,但是决不缺乏对人的关心";她"在寒冷的十月之夜看迈可打橄榄球,带卡洛琳到得梅音去买参加大学舞会的衣裳。每年同在那不勒斯的姐妹通几次信,在她父母相继去世时回过两次那不勒斯";到了畜牧业集会的时候,她家里养的牛羊还可以参加会展。丈夫和儿女都会去参加这样的集会,这样她还可以轻闲几天,一个人在家里喝点冰柠檬茶什么的。运气好的话,等到丈夫回来的时候,牛已经卖个好价钱。   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可以抱怨的?父辈经常这样教训我们,这是过日子啊!过日子就是说,在你上完大学,自由放荡了几年之后,回到家乡谋一个全家满意的差事,娶一个全家满意的女人。安安心心地起床下班,老老实实地工作看电视。几年之后,一个升职的消息,让你全家兴奋不已,大家晚上出去和平常没什么两样的吃喝一顿。然后睡觉,起床,上班,工作,下班,看电视,睡觉。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等待下一个轮回。   于是,美国梦开始之后的十九年,她的生活开始趋于平淡和正常。什么叫做平淡和正常?哦,我来告诉你。当我回到瓢城开始工作的时候,我父亲始终相信,单位的工作,工资卡上的数字,频繁介绍的对象能够让我不羁的心情得到缓和,能够让我放弃我曾经的梦想。在他们看来,那种梦想不但不切实际,而且只是类似于癫痫病发作那样偶尔为之。从我每天8点半着装整齐走向单位,到晚上7点牢骚满腹回到家中。在这段时间里,我没有空闲考虑自己的心思。到了晚上,我必须面对父母温馨的谈话或者出去约会某个对象。如果真的能够存在一些空闲的时间,我自己也会面临疲软的状态,我可能考虑看一部电影或者躺在床上看一些闲书。至于写作,大概没有什么时间和能力去考虑这种闲事吧!   是的,他们就是这么想的。让所谓的正常生活排挤你应有的激情和时间,这,就叫做平淡。   弗朗西丝卡正常而平淡的十九年生活,让她养成了一种习惯,一种懒惰的将就的无能为力的,让她自己都鄙视的习惯。早饭要吃饼干蘸肉汁?好吧,尽管这没情调;理查德不让戴首饰,因为这看上去显得风骚?算了吧,由他去吧;邻居是不是太罗嗦了?忍一忍吧,表示愤怒的情绪,要花去更多的时间;做爱的时候,丈夫不在乎你是不是洒了香水,剃了汗毛?忍忍吧,反正两个月才有一次;找份教书的工作,学生对文学的兴趣,远远低于那些无聊的青春期笑话?算了吧,都是孩子,他们父母就是这样,还能奢求什么,难道让他们找你来谈卡夫卡!   更糟糕的是,她发现自己不但被这些习惯同化了,还必须私下不断地反抗这种同化。反抗变成了一种欲望和习惯。当某个陌生人的车停在她院子里的时候,她必须作出一切正常的表现,防止好心的邻居传出种种流言蜚语;当丈夫和儿女把门摔得震天响的时候,她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反感;为了不让别人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总额外做出更多的工作来消声匿迹。于是,弗朗西丝卡的大多数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反抗这种习惯上。我相信在她反抗的时候,内心难免出现一些小小的喜悦和激情。只是不知道这种激情和梦想相比,孰重孰轻。   在这样一种环境下,这个来自美国人想象中的、风情万种的国家来的女人,终于有些熬不住了。如果不是这次的畜牧业集会,如果不是忙里偷闲地得到4天空闲。我们的女主角是不是会崩溃掉?   我相信,她会继续熬下去,直到死。我们大多数人都会这样。   在1965年8月一个干燥而炎热的星期一,这个老套的故事开始了。   当罗伯特·金凯开着他那辆破旧的卡丁车哈里,一路嘎嘎呀呀地开到弗朗西丝卡门前时。出现在弗朗西丝卡面前的,是一个未知的世界。她知道这个人与众不同,她清楚这个人充分自由,不受拘束。她能想象到在那些猥琐多事的邻居眼里,这是怎样的一件惊天大事。这个人,一下子照射出弗朗西丝卡生活的平淡和无味,一下子让整个依阿华州变得保守和落后,一下子让弗朗西丝卡想到了十九岁时那不勒斯的梦想,让她重新强烈地对自身的环境产生鄙视和逃避的欲望。于是,很快,她迷上了这个外地来的远游客。   是弗朗西丝卡迷上了罗伯特·金凯?还是她自我觉醒,企望抓住一根稻草自救?如果来到麦迪逊县的不是罗伯特·金凯,而是亨利·米勒或者凯鲁亚克,或者某个长发飘飘背着吉他的民间歌手,弗朗西丝卡会爱上他吗?   然而,故事并没有按照我们的想象进行下去。相爱的人终究不能在一起,这个套路深深地伤害了广大热心的读者。沃勒把这种套路解释成对家庭的责任,弗朗西丝卡对于丈夫儿女和环境的责任。于是,我们亲爱的读者大大地送了一口气:弗朗西丝卡出轨了,但她终究没有离开--这证明了我们的选择是对的。   我们的选择是什么呢?当诱惑出现的时候,我们既没有抵御它的能力,也没有拥抱它的勇气。我们徘徊在诱惑的左右,胆战心惊又无所适从。直到诱惑消失的时候,才疑神疑鬼地觉得自己信心十分坚定。在这本小册子风行大陆之后,无数的男男女女和弗朗西丝卡一样,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了强烈的质疑,却几乎没人主动地站出来作出选择。因为选择意味着放弃已有的生活状态:工资、住房、家庭和稳定。在理论上讲,这些远远赶不上自由和理想。从实际上说,自由和理想从来都因为这些不值钱的东西而停滞。   1996年或者97年的时候,一份报纸上报道说,北京一位34岁的少妇在家中卧床自杀了。她的怀里抱着《廊桥遗梦》,在扉页上留下遗言:我要去寻找我的罗伯特·金凯了!   而与此同时,我国的晚报事业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媒体为了迎合读者,价值取向趋向保守。对任何一种可能的冒犯,给予绝对的谴责和嘲讽。于是,无数的弗朗西丝卡选择了沉默和留下,她们在作出决定的同时,暗自庆幸自己在诱惑面前作出的选择,无比正确!   正因为此,我们显得十分猥琐和无比虚弱。   这就是罗伯特·金凯和弗朗西丝卡相遇的廊桥,它的全名应该是罗斯曼桥。   三,生活   这个人叫理查德·约翰逊,他是弗朗西丝卡的丈夫,麦迪逊县的农场主。   当我们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他已经呈现出某种衰退的感觉。他和依阿华州的农户没有什么区别,他早饭吃得粗糙而不文雅,生活过得单调没有激情,整日里不是闹腾院子里的杂草,就是照顾牲口栏里的牛羊,身边美貌的妻子只能引起他两个月一次的情欲,家里上学的孩子也没能让他摔门声小上一点儿。   哦,我们会说,原来是这样的人,难怪弗朗西丝卡会出轨。天知道当初,他怎么娶到这个内心不羁千娇百媚的女人。   理查德是不是天生就是一团蔫草?是不是从来都死板得没有情趣?不如我来告诉你吧。记住,我们这一节的题目,叫做生活。   理查德认识弗朗西丝卡的时候,他正在意大利服役,那年是1946年。1946年的时候,二战刚刚结束,"大多数的意大利青年不是在战俘集中营中或死或伤,就是在战争中身心俱残"。美国大兵作为战争的胜利者,在这个不设防的国度消遥自在。广播里说,他们解放了世界,捍卫了自由;报纸上讲,盟军是我们的朋友,他们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和平,墨索里尼的时代终结了;荷兰人、挪威人、法国人、意大利人,都必须向这个远在美洲的暴发户行注目礼。大街上热情的女郎献上香吻,老人送上鲜花,孩子跟在后面一路追随。那些昔日献身纳粹的轻佻女郎,现在为了寻求安全和食物,也一路跟来投怀送抱。   还有什么比这种胜利者的光荣,更能让人心旷神怡的事情?我们是巴顿的军队,我们什么都有!   在这样的日子里,理查德遇到了那不勒斯的弗朗西丝卡,一个头发上扎着红丝带的加勒比女人。她聪明漂亮、热情奔放、谈吐不俗,让这个麦迪逊县农民的孩子,一下子全蒙了。在此之前,他只知道牛羊什么时候生产,如何给牧场除草,怎么操作加兰德步枪,怎么和战友说一些毫无经验的黄段子,半夜拿着嘉宝的照片胡思乱想。而现在突然冒出一个女人,在咖啡厅里给他讲毕加索、塞尚、教皇和日本的浮世绘。他心满意足地听着这些根本听不懂的东西,心里充满了无限的优越感。是的,这一些都是战争带来的,他是美国人,是解放者,是一个拥有未来的国家的公民。   美好的事情,从来都不会持续很久。农夫的儿子理查德·约翰逊像清楚牲口买卖一样清楚这一点。既然战争已经结束了,那么部队在意大利的驻扎将变得毫无意义,他很快将面临退伍回家的命运。尽管他喜欢那不勒斯的咖啡,喜欢地中海的阳光,但事实就是,他必须回家,去依阿华州麦迪逊县做一个农夫。   理查德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不是一个具有反叛精神的人,不是一个自诩不凡的人,所以他不会因为自己的喜好,而违背命运的安排。他得走,他应该走,他天生就是一个农夫的命。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如果你还不理解这种情绪的话,那么看看你身边的大学同学吧。那些曾经和你一样骄傲自大,相信自己就是时代骄子的人物,为什么一到毕业,就老老实实地卷起铺盖,回到出生的小城。他们和理查德一样,天生没有什么过人的本领,只不过命运的安排让他们激动,然后让他们平庸。   所以,理查德必须追求弗朗西丝卡,爱情是他唯一能够证明自己曾经年轻的东西。他要把这个女人,带到老家去,让乡亲父老们为之侧目,让隔壁邻居的傻小子们羡慕不已。他带着弗朗西丝卡去跳舞、去喝酒、听爵士乐、谈美国。他抓住最后一点时间,尽量给自己留下怀念,留下激情。然后,"他们坐在地中海阳光下的一家咖啡馆里",理查德用"美国中西部人特有的恳切的目光"向弗朗西丝卡求婚。他相信,没有人会拒绝"美国"、"现代"、"纽约"这样的词汇。   生活就此开始了。   生活不是花前月下,不是激情四射,不是你向一个朋友借些钱去请女孩子吃饭。   生活是一分一厘地攒钱,以备将来有一天派上用场,如果这种担心是徒劳的,那么钱可以留给自己的孩子,这样可以让自己活的心安理得一些;生活就是一杯白开水,尽管你知道它寡淡无味,但还得去喝它。因为你不敢碰酒。   理查德带着充满幻想的弗朗西丝卡回到老家。他当然知道麦迪逊县和纽约的差距,就像今天上海和甘肃的距离。尽管同在一个国度,却像地处两个世界。老家的人生活实际,没有幻想,不去捣腾那些花花绿绿的衣裳,不去听毫无意义的音乐,"不谈艺术,不谈梦"。"这里的话题是天气、农产品的价格、谁家生娃娃、谁家办丧事,还有政府计划和体育队。"   身份的变化轻易地改变了普通人的优越感。现在,农夫理查德已经没有了军队的神气和骄傲。他甚至有些失落,因为他没有什么能力,能够让弗朗西丝卡感到惊异和自豪。他既不懂艺术也不会写作,甚至作出超常行为的勇气都没有。于是,这个男人只剩下一个选择,就是做一个十全十美的好丈夫。   他不抽烟,很少喝酒,衣着干净,努力地忙活自己的事业,细心地伺候自己的女人。到了平安夜的时候,会悄悄地打开一瓶子白兰地,点上一根蜡烛,为自己的妻子斟满一杯;他从不在外寻花问柳,尽量让自家的话题不成为别人的谈资;为了让自己妻子更好地融入麦迪逊县,他甚至开始教授这个根本不懂农活的女人,如何辨别牛羊的种群。   弗朗西丝卡要去教书了,理查德同意了。他想,或许这是一个能够让妻子靠文学最近的地方。尽管他不喜欢女人抛头露面,但他还是同意了。   生活是残酷的,它的残酷就在于它能轻易地打碎你所有的幻想。理查德没有想到,当弗朗西丝卡在课堂上读到"太阳的金苹果"的诗句时,他亲爱的乡亲的孩子会把双手拱在胸口做乳房的样子。他更没想到,他的妻子会因此感到伤害,感到孤独。   "麦迪逊县的人为了弥补自己加给自己的文化自卑感,常说:’此地是孩子成长的好地方’",   "可这是大人成长的好地方吗"?   弗朗西丝卡作出了判断。她鄙视这个没文化的种群,鄙视麦迪逊县的沉默和单调。这里,也包括了她的丈夫。   他们有孩子了。男人松了一口气,他用他农民的智慧相信,这就是他努力的尽头。一个有了孩子的女人,将会以家庭为重。她将放弃自己所有的不现实,全心全意地投入相夫教子的生活。这不,她不是从学校辞职回来了吗?   他开始松懈下来,开始小声地要求他的妻子,不要总是看不起我们的邻居。人是社会的人,融入我们生活的圈子,有什么不好呢?你看,乡村有乡村的魅力,生活简单无忧无虑,根本不用像纽约的皮包客那样,一天到晚西装革履来去匆匆;也不会像甲克虫乐队的那些小青年,头发长得遮住了眼睛,根本不像是个男人。   这个男人相信,给他生儿育女的女人已经心有归宿。他和我生活的这个城市街上的男人一样,相信别人都和他们是同一个种群,都是物质的实际的没有幻想的。女人给他生孩子,就表示她爱他;她爱他,就表示她愿意留下来;她愿意留下来,就表示她喜欢这个地方;既然她喜欢这个地方,就表示她认同他们的价值观。   是该同化弗朗西丝卡的时候了。结婚多年之后,理查德开始表现得像一个麦迪逊县的男人了。他把妻子拉进牛羊生意,告诉她这些可爱的动物,什么时候可以送去屠宰;他不让妻子穿戴首饰,因为"她戴了像个轻佻女子",可能惹来闲话;他随意嘲讽那些时髦的乐队和前卫的青年,那些装饰看上去既不实用又不值钱。   他不是看不到妻子眼角出现的皱纹,而是认为为此担心显得毫无意义;他也知道自己的情欲大不入前,却想当然地认为,中年人就该如此;他不喜欢香水,厌烦情调,稍微精致一些的事物,都让他觉得不实用和麻烦。并且他相信,弗朗西丝卡的感受和他一样。因为,她是他的妻子。   现在,他,理查德·约翰逊,已经进入了心安理得的阶段。他从不抗拒命运,听任生活的安排,相信平淡如水就是生活的真谛。他停留在麦迪逊县男人的黄段子和下流话里,喝着啤酒高谈谁杀害了肯尼迪。没什么事情能让他兴高采烈,也没什么事情可以让他焦虑万分。   他的生活静止了。尽管他潜意识里可能意识到弗朗西丝卡有自己的想法,但身为农夫的理查德只能在临终的时候,灵光现顶地用一句"我知道你也有过自己的梦,我很抱歉我没能给你"来表述一下,这是他唯一一次展现出自己的创造力。除此之外,他无能为力。   四,孤独   他上路了。他骑着一辆二手摩托车从海边呼啸而过,大地出现在他眼前,风声停留在他耳后。他穿着牛仔裤,战斗靴,咔叽布衬衫,蓄了一头金黄色的长发,在摩托车的后座上,是他唯一的伙伴,照相机。   他叫罗伯特·金凯。   他停在海滩上,享受着湿热的海风吹打他的头发。在另一边,一个头上已经谢顶的中年男人,挺着肚子和他老婆在吵架。假期已经结束了,这个贪心不足的女人还想在这里多呆几天。不行!单位里还有工作在等着呢!   女人不依不饶地闹腾着,单位!你就知道单位!三年前要旅行的时候,你说要加班,要等到你是领导的时候,才能无所顾忌地休假。现在你已经是领导了,还是不能无所顾忌地玩乐!你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地像个男人那样,无所畏惧!   男人被彻底激怒了,领导?我上面还有领导,下面还有员工。我他妈就是这个不尴不尬的小角色!   生活真美好。   吵架的夫妇渐渐远去。罗伯特·金凯站在那里,想象着他们应该怎样才能和解下来。回去上班是肯定的。男人究竟该用什么样的允诺,才能安慰自己的女人?是购买一串价值不菲的项链,还是许诺当他成为更大的领导的时候,再来海滩一次?   许多人热衷于自己拥有梦想,却害怕将它付诸实现。而他,罗伯特·金凯迈出了这一步,身边一片安静,喧嚣留在了脑后。他可以张开双臂拥抱满天的星光,可以侧卧沙滩倾听午夜的海水,可以呆在小旅馆的床上,享受一个上午的咖啡,也可以骑着摩托车穿越闹市狂飚大喊。   然后呢?他或许自由了一个月就感到乏味了。满天的星星或许真的很漂亮,午夜的海水也透着一股子宁静的气息,但他总是一个人在享受这些;自由自在的上午让人感到无忧无虑,穿越闹市的狂放让他心生解脱。但很可惜,没有人想来打扰他,没有人愿意关注他,没有人在乎他,甚至旅馆的服务员,也不愿意来挣点小费。   孤独,强烈的、难以名状的孤独感随即袭来。当人和自己身边的一切断绝联系的时候,恐惧感就是他唯一的伙伴。俄国人到底想在东欧干些什么?丘吉尔的演讲为什么透露出那么大的火药味?朝鲜的战事和美国真的有关系吗?亨利·米勒到底是个什么人物?是对一切作出解释的哲学大师,还是满脑子淫秽思想的色情骗子?   没有人告诉他这些,没有人愿意和他谈论这些。他最多就是呆在一个小酒馆里,听一些喝得半醉的男人,胡言乱语地说些什么。然后,他们一摇一摆地互相搀扶着回家了。而他,罗伯特·金凯,自由得可以不用回家向老婆报道,也自由得连个家都没有。   他怀疑自己的选择是不是错了,是不是该重新回到都市去,像从前那样稳定下来,安分下来,娶一个女人生几个孩子,享受一下普通人的温馨和安心。但这种想法只在一瞬之间,很快,当他手指触摸到身后的照相机时,一股强烈的犹如电流般的感觉,让他在迅速恢复了自信。在这一刻,孤独者的心里涌起一股热潮般的欲望。他要向世界证明他是孤独的,他是强大的,他是正确的。   这种力量来源于他的追求,来源于光线在物体上不断地变化和瞬间即逝的美感。没有这种追求,他的生活和普通人完全一样,甚至会变得更糟。这种追求让他和外界保持距离,让他在自己创造的世界里,为所欲为自尊自大。他可以用连续八个小时的时间,来创造自己的传说,然后独自欣赏自我崇拜。在这里,没有哪个好事的家伙会突然跳出来,对他的作品横眉竖眼挑三拣四,也没有某个无所事事的人物,为了表示他的友好,嘘寒问暖突然中断他的创作。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如影随形的生活压力,没有自我铺垫的身份介绍,没有女人絮絮叨叨的抱怨罗嗦,也没有时尚潮流的紧追和打压。他想歇就歇,停靠在某个不知名的小镇子上,看着农民们在田地里讨论玛丽莲·梦露;他想睡就睡,一间旅馆的大床,可以让他的第二天从下午开始;他想玩就玩,可以随时在某个城市的酒吧里,和一个陌生的美女调情上床;当他想思考的时候,他的脑子可以毫无顾忌地海阔天空上天入地,不用担心这种想法是不是切合他现在的生活。   但有的时候,孤独是一种类似于******的毒药。长久地孤独,会让人产生更长久的孤独感。世界已经和他没有关系,没有太多的事情可以让他放声大笑,也没有太多的事情可以另他倍加难受。当创作之神离开他的时候,他情感上唯一的伙伴就是孤独。他蹲在那个角落里,仔细舔食着自己的孤独,直到下一次创作的冲动将他夺走。   于是,出现了这样一种可能。他很轻而易举地遇到了似曾相识的人,一个与他有着相同经历的,四处流浪,倍感孤独的人。这个人和他一样,为了逃避外部世界的挤压,匆匆忙忙地躲到这个小角落里来了。这是一个女人,一个叫玛丽安的女歌手。这个女人仿佛是上帝故意玩弄创造出来的宠物,为的只是不让孤独者感到寂寞。她像一道闪电一样,突然出现在罗伯特·金凯的面前。她在西雅图的某个小酒吧里,抱着吉他唱韦弗作的歌曲。她孤独,无依无靠,怀着成为歌手的梦想,独自一人上路。当两个孤独者相遇到一起的时候,那个古老又愚昧的传说再次回荡在耳边:总有一份爱情是属于你的。   他们非常相似,都对"蓝色"、"公路"、"行脚商"、"印度"这些词汇充满想象力,都喜欢独自行走在洲际公路上的感觉,都在阿姆斯特朗吵杂的小号里找到了宁静。他们头靠头相偎在一起,吟唱着金凯作的小诗:   离火太近   我同一小股旅行者一起   从东边来   可能救我者和可能卖我者   总是嘁嘁喳喳   护身符。护身符,请把玄机告诉我   掌舵手。掌舵手,请你送我回家转   赤条条躺在蓝色鲸鱼游水处   她祝他拥有   从冬天车站开出的冒汽的火车   在我变成人之前,我是一支箭   很久以前   在这些充满小布尔乔亚味道的词汇里,他们相爱了。他们激情拥吻,相信彼此出生就是为了等待这一刻的到来;他们激烈做爱,相信彼此都能拥有对方的全部,从肉体到灵魂;他们在无人知晓的小教堂里结婚了,世界关在大门之外,爱情充斥着教堂里的每个角落,全世界只有他们是最幸福的!   哦,爱情,伟大的爱情!总有一份爱情是属于你的!   有个家伙在这个最神圣的时刻,躲在小角落里偷偷发笑。他是全能的主,仁慈的上帝,永不停止嘲弄的专业骗子。他假扮成神父,堂而皇之地在这对新人之间,满口胡言乱语地询问:   你愿意嫁给他吗?   你愿意娶她为妻吗?   终生不渝吗?   是的,是的,是的!   好吧!五年之后,孤独者发现,那个伟大的神圣的似乎蕴涵着一切的传说,其实是某个家伙在洗手间里打发便秘的产物。他需要不断地重新上路,离开甜蜜的家庭和美丽的娇妻,追逐每一道光线在世界的脚步。只有这样,他才能相信自己仍然活着,并且活得充满意义;而她则要不停的唱歌,学会每一个流行歌手的唱腔,在各个不同的酒吧里,等待某个星探的青睐。甚至当她的歌喉已经大不入前的时候,她也必须一路唱下去,好让自己相信梦想仍然存在。女人不愿陪着男人上路,路上没有歌手的听众;男人不能陪着女人唱歌,酒吧里人声鼎沸鬼影重重,没有他所求的安静。   他们离婚了,孤独者重归孤独。他仔细回想发生的一切,深深地感觉到被欺骗了。造物主欺骗了他的感情,让他把自己封闭已久的心灵敞开了一条缝隙,然后一个外人轻易地走进他的世界。大肆翻搜了一遍之后,悄然而去。当他想努力修复这一切的时候,为时已晚。   奇怪的是,当他决心成为孤独者的时候,就已经为自己作好判词:与众不同,孤独一世。但最终,还是被骗了出来。   他决心,从今往后,决不将自己的世界对外敞开。   这个世界里,只有他自己,没有旁人。   是这样吗?老骗子专心致志地坐在马桶上嘲讽着。这个游戏我已经干了几千年了,从来没输过。   于是,当弗朗西丝卡出现的时候,他再次陷入了骗局。他比以前更孤独,也比以前更投入。他做好牺牲的准备,让这个女人进入自己的世界,带着她一起上路!   没门!她用一个最直接的,最世俗的理由,拒绝了千年难遇的伟大的爱情:家庭和责任。和一个庸俗的、疲惫的、乏味的、性能力低下的男人,所相处的十几年岁月,超出了神奇的四天里的所有激情。   这一刻,他发现自己的力量如此弱小,最微弱的最世俗的感情,轻易就把他击垮了。背叛就意味着毁灭,当孤独者背叛孤独的时候,所得到的只能是伤害。   美国《国家地理》杂志,有的时候也会涉足一些政治话题。那种相信只有爱情没有政治的人,一般都是没有成熟的小姑娘。   五,幻想   许多人都存在这么一个幻想,如果弗朗西丝卡离开家庭,和罗伯特·金凯走了之后会怎样?这个话题有些暧昧。实际上这样的幻想,几乎覆盖了所有的爱情悲剧故事。在幻想的背后,除了广大群众善良美好的愿望之外,或许还能掺杂上许多个人的体验和想象。   她们幻想,金凯能够像书本里的白马王子一样,将弗朗西丝卡从单调枯燥的生活中解救出来,从此过上快乐幸福的生活;她们希望,弗朗西丝卡的遭遇应该更加悲惨一些,这样好让王子的拯救显得可贵和大义凛然;她们相信,自己就是那个活在现实中的,放大版的弗朗西丝卡,只不过生活里没有王子的出现。因此,她们比弗朗西丝卡更具有悲剧性,更适合成为这本书的主人公。所以,如果有一天王子终于出现了,她们绝对潇洒地会挥挥手,决不留下一片云彩。   所以,那个浑身上下充满了消费主义气息的家伙,自封的"最后一个牛仔"罗伯特·詹姆斯·沃勒,是绝对成功的。   如果弗朗西丝卡最终跟金凯走了,将是怎样的一个结局呢?虽然按照道理来讲,许多故事未必会有结局,但不妨满足一下亲爱的读者朋友,给她们一个结局。   弗朗西丝卡走了。她很可能只带了一个小包,放上一些简单的衣服和化妆品,告别丈夫和孩子。这个场景可能会成为让她一辈子难以忘怀。迈可和卡洛琳拽着妈妈的衣角,一点儿也不明白,为什么妈妈要和那个一头金发的老男人离开;理查德呆若木鸡地缩在小角落里,胆战心惊地想象每一个可能到来的打击;邻居会把这个话题当作一个长盛不衰的笑话,一遍又一遍地反复提起。而可怜的理查德,已经快五十岁了,他到哪里再去找一个女人?   不行,不能想得太多。弗朗西丝卡还是上路了。这没关系。   他们去哪里呢?罗伯特说过,"我们可以在大漠的沙堆里做爱","在蒙巴萨的阳台上喝白兰地","僚望阿拉伯三角帆船在初起的晨风中扬帆启程"。他们要去孟买,去比利牛斯山,南印度,法国。   退一万步,"如果你不喜欢大路上的生活,那么我就找个地方,开个店,专摄当地风光,或肖像,或者干一行随便什么能维持我们生活的营生。"   多好的生活啊!他们上路了。   然后呢?从此他们过着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不,这不是说给孩子听的童话故事。男人说的情话,大多数证明都是假的。尤其当一个男人处在罗伯特·金凯的位置,他就更有能力说一些稍稍夸张的情话,来诱惑女人和他一起上路。这样的情话,男人屡试不爽,女人屡听不厌。   在大漠的沙堆里做爱?是的,首先,这是一件非常消耗体力和水分的劳力活,生存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当他们决定实现这个目标的时候,必须准备上一大堆生存必需品。英国皇家特种部队的权威著作《生存手册》教会我们,在沙漠里生存至少需要贮备以下物件:水,装水的容器,食物,急救箱,刀具,针线包,地图,指北针,求救信号枪,火种,厨具,助燃材料,帐篷,睡袋等等。此外,最好能够有向导和交通工具。按照罗伯特的叙述,他们肯定不需要向导,那是一个破坏气氛的电灯泡。交通工具也不会是仅有的那辆叫做哈里的小卡车,它不但不能穿越沙漠,还会成为负担。至于如何准备这些在沙漠生存的必需品,就是弗朗西丝卡的任务了。我不认为她能准备齐这些物件。而罗伯特·金凯,很难想象一个嬉皮士风格的男人,有耐心去找齐这些,尤其是在他没有多少钱的情况下。至于如何带着能够让他心情平静的品牌啤酒上路,就留给罗伯特·詹姆斯·沃勒这个消费主义者吧。   蒙巴萨是个不错的选择。肯尼亚的第二大城市,热带草原气候,国际化港口城市。只要经济允许,他们或许真的可以在某个旅馆的阳台上,亲口尝一尝肯尼亚出产的咖啡究竟如何。或许,运气好的话,弗朗西丝卡怀里还能抱上一只肯尼亚猫,看看它究竟如何游泳,怎样和狗和平相处。   只不过,或许在阳台上品尝咖啡的同时,阳台下面就是一片"肯尼亚是属于肯尼亚人"的呼声。肯尼亚是旧有的英属殖民地。独立之后种族矛盾不断,屠杀的砍刀四处寻找对象。42个部族之间,血腥屠杀从来就没有中止过。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第三大城市基苏姆城里,卢奥族人手持弯刀四处寻找基库尤族人,基库尤族人从1万人迅速锐减至百余人。不过相对而言,种族屠杀在肯尼亚的邻国更加盛行,它们是乌干达、坦桑尼亚、布隆迪、卢旺达。   你能想象这对恋人会在蒙巴萨呆下去吗?到处是血腥的弯刀和愤怒的黑色面孔,随时担心自己会被砍倒在某个角落。我怀疑,沃勒之所以提起蒙巴萨,也就是信口雌黄一番而已。   既然原始和蛮荒的地方不行,那么选择法国好了。巴黎,文明和时尚之都,小资产阶级内心的最值得炫耀的地方。如果你还记得他们是1965年相识的话,那么他们来到法国的时间可能是60年代中后期或者70年代。这个时间段里,法国左派运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到了1968年5月,"五月风暴"运动正式开始。无数个"毛主义"社团的青年人将时代的愤怒和个人荷尔蒙搅拌起来,筑成这个城市最值得纪念的建筑:街垒,和政府干了起来。   革命总是和爱情相伴,爱情总是性的借口。就在这些法国青年大肆宣布自己如何革命的同时,公开化的性行为也成为一种时髦。在一本叫做《从嬉皮到雅皮》的书中,昔日的性革命者罗娜女士当时就在巴黎,她回忆了她在巴黎放荡日子:   ……在巴黎的一家俱乐部。总共有三十八个男人,持续了两个半小时。好多人我都是给他们口交……   如果我们的主人公来到这个世界,他们是加入浩浩荡荡的革命队伍,还是小资一点地躲在普罗旺斯的小旅馆里?那些高颧骨大嘴唇,长发飘飘身材性感的法国女郎,会不会主动靠近浑身散发着男性气息的罗伯特·金凯?那些和金凯有过肌肤之亲的巴黎女子,会不会让金凯重新燃起欲望?原本就不算漂亮的弗朗西丝卡,会不会成天活在焦躁和恐惧之中?   一切都是未知数。   我这么说是不是有点无聊,有点无事生非?是的,我是一个无聊的人。我不过是按照一个普通的大众化的逻辑一路推导下来,得出了这个看似无聊的结论。在我每天躺在床上想入非非的时候,我有千百种想离开瓢城的愿望,甚至在我的梦里,都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流浪者,一个摇滚青年或者开着拖车穿山越岭的公路司机。但当我醒来之后,仔细盘算的时候,才发现,现实的情况是,我就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小记者,不会成为任何一个其他人。   在这方面,弗朗西丝卡和我表现得一摸一样,甚至还要保守一些。她找到了一个足够让她离开的理由,爱情。在这个理由之下,她神魂颠倒得幻想了整整四天,然后不得不面对现实。现实的情况是,除了那不勒斯和麦迪逊县之外,她几乎没有去过任何地方。麦迪逊县虽然保守落后无知,但至少是安全的。   罗伯特·金凯的出现,证实了弗朗西丝卡的某些愿望。说明了她在梦里的想象都是正确的,麦迪逊县之外的世界,充满了精彩和刺激。这些证据充分集中到罗伯特的身上,成了某种带有诱惑力的东西。在短短的四天里,我们的女主角付出了所有的热情来使梦想成真。但热情过后,要让她离开长期居住的避难所,就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沃勒肯定没想到这些。他只给了弗朗西丝卡一个简单的家庭责任,促使她放弃了梦想和远方。我也不知道弗朗西丝卡有没有考虑到一些实际的话题,就像我们前面所作出的无聊的分析。在罗伯特许下的无数坚定又缠绵的诺言,以及我的那些无聊的分析之后,是一个关于生存和心理安全的俗套话题。   跟罗伯特·金凯走了之后,弗朗西丝卡会觉得安全吗?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没有舒适的居住环境,没有固定的交际圈子,甚至很难找到可口的食物,这样的生活,对于一个习惯了安逸和平静的家庭妇女而言,是不是可以坦然接受?   好心的女性读者认为,有爱情就够了。但她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不是这样过的。   幸好,这只是一个猜想。幸好,罗伯特·詹姆斯·沃勒先生是一个流行作家,面对大批量的读者和可以预见的经济效应,他宁可自己变得世俗保守一些。冲着这些东西,在续集《梦系廊桥》里,他给自由自在的罗伯特·金凯找来了一个儿子,让这个所谓"最后一个牛仔"彻底变成了一个普通人。   弗朗西丝卡没有离开,在她接下来的人生旅途中,她继续抚摸自己的梦想,并加进了关于罗伯特·金凯的情节;我也始终没能离开瓢城。所以我继续在自己的愿望和现实之间苦苦挣扎,自欺欺人地相信总有一天会毅然离去。   只有这样,我们才活得自信满满,并且,心安理得。 上帝的手是沉重的--牛虻的成长与蜕变   这就是牛虻,属昆虫纲双翅目虻科。我国东北林区俗称"瞎碰"或"瞎虻"。小型虻咬伤一次失血可达40毫克,最大型的虻,如虻属、瘤虻属的某些种类则一次可使动物失血200毫克。某些虻还能传播牛羊等家畜的炭疽病。   在能够记得的文学作品中,牛虻出现过两次。在古希腊戏剧家埃斯库罗斯的戏剧《被囚禁的普罗米修斯》中,出于嫉恨之心,复仇女神赫拉委派一只牛虻四处叮咬丈夫宙斯的情人伊娥,将她叮咬得全身没有一块好肉。   另一部作品就是伏尼契的《牛虻》。在这个作品里,肉食类吸血昆虫变成了自由的象征。   上帝的手是沉重的。   --蒙泰尼里   上帝的手是沉重的   --牛虻的成长与蜕变   一,灵魂   人到底有没有灵魂?从小到大,我们受的是无神论教育,人没有灵魂,意识与肉体同时死亡,没有东西会像鹅毛一样飘上天,也没有谁承诺会有多少美女在另一个世界等你。"宗教是麻痹人民精神的****",只有那些意志薄弱、缺乏锻炼的人,才会相信冥冥之中有一个天主,在世界的最后一天给你一个判定:上天堂,或者下地域。   但实际上,在小学教育之外,我们还有另外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好人不得善终,恶人始终逞强。财富和权力像一对奸夫淫妇,随时批准他们的私生子暴力在大地上横行。在暴力猖獗的年代里,我们迫于无奈,把精力躲进了残存的几本书里,其中一本叫做《牛虻》。而在这本表面上宣扬无神论的作者笔下,我们看到了一个本不该相信的东西:灵魂。   几乎每个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相信,蒙泰尼里是有灵魂的。尽管可能有些读者含含糊糊地把这个词汇换成信仰。但大多数人都承认,特殊年代里的书前导读实际上没有任何效果,这本二流的小说,轻易地让我们放弃了"资产阶级"、"腐朽"、"没落"这样的词汇。   女作家伏尼契从来没对蒙泰尼里做过详细的形象描述,我们除了知道他的嗓音"低沉而浑厚","悦耳的音色给他的话语增添了一种特殊的魅力"之外,一无所知。但每个看过第一章的读者,都会形成一个共同印象:他花白的头发,带着圆顶的主教帽,身披大红色坎肩,长袍坠地。他的脸上一定布满皱纹,已显示他的博学和严肃。如果你能看得仔细一些的话,你会发现蒙泰尼里的双目非常慈祥,总是带着那种悲悯世人的情怀。只有这样的,他才像一个"形神兼备的早期基督徒"。   勿庸置疑,牛虻是小说的主线。而主线之下,故事竭尽全力地在不断挖掘蒙泰尼里的隐私。这个众人眼里的模范圣徒,有情、有欲、有心肠、有软弱、也有坚持。在不经意之间,随着情节的发展,无神论的主题开始渐渐偏离轨道,人物自己开始跳出来说话。那些理论上顶尖小说所能出现的某些特征,在伏尼契的小说里出现了。不过,仅仅是出现而已。   因为主人公是牛虻,所以蒙泰尼里的第一次露面,除了交待隐藏的父子关系之外,几乎像一个反面材料。这个老迈的神学院院长,几乎用尽一些办法阻止亚瑟的进步思想。当他知道亚瑟打算"帮助农民和意大利",他马上搬出亚瑟去世的母亲:"是在你母亲去世之前?她知道这事吗"。在亚瑟有些语无伦次地承认的时候,他又搬出更重的家伙--上帝:"你问过他吗?"当亚瑟表示"有时我向他祈祷,求他告诉我该做些什么","但是我得不到任何的答复"的时候,蒙泰尼里有些生气了。亚瑟是他的儿子,是他的学生,亚瑟的一生都应该在他的影响下成长。而现在,他什么都没说。   最终,亚瑟鼓起勇气,告诉蒙泰尼里,在向上帝祷告的时候,他已经得到了上帝的答复。蒙泰尼里有些泄气了,他用一些几乎不能打动人的理由,来劝解亚瑟放弃:"不要把悲痛或者患病所产生的幻想当作是他向你发出了庄严的感召","你甚至都不是意大利人"。   儿子没有理会父亲。在他这个年龄段,劝告往往是最没用的。   然后他带着亚瑟去旅游了,研究野生植物。他天真的以为,漫游瑞士能够缓解孩子的革命热情,研究植物可以分散亚瑟的社会责任。然而,蒙泰尼里忘了,他自己不是一个凡夫俗子,不是一个一辈子唯唯诺诺的寄生虫,他调教出来的孩子,必然不是凡人。于是,在一片叹息之中,尚未公开关系的父子俩开始一连串的深刻的对话。   "Padre,您是问我看到了什么吗?我看到了蓝天里有个巨大的白色之物,没有起始,也没有终结。我看到它经久历年地等在那里,等待着圣灵的到来。我是通过一个玻璃状物模模糊糊地看到它的。"   蒙泰尼里叹息了一声。   "从前我也看到这些东西。"   "您现到从来都看不到它们了吗?"   从来也没有看到过。我再也不会看到它们了。它们就在那里,这我知道。但是我没有能够看到它们的慧眼。我看到的是截然不同的东西。"   "您看到了什么东西?"   "亲爱的,你是说我吗?我看到蔚蓝的天空,白雪皑皑的山峰--这就是我抬头仰望所看到的东西。但是在这下面,景物就不同了。"   这段隐寓非常明显。长期的教职工作,让蒙泰尼里看惯了世界的不公和丑恶,也让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软弱和无力。他把自己关在神学院的大门里,充耳不闻门外的呼喊和求救声。亚瑟现在在走他的老路,看到了世间的一切丑恶,希望能善恶分明拯救天下。蒙泰尼里的叹息,既是在感叹自己的衰老和软弱,又是惋惜亚瑟的年幼和无知。他明明知道亚瑟的思想是对的,但父亲和老师的责任却要阻止亚瑟前进。他就是一个普通人,深知天下充满了种种不平,却总是希望别人出来伸张正义。这个人最好是上帝,最坏也不能是自己的儿子。   可悲的是,亚瑟偏偏相信自己就是那个人。而且,亚瑟穿上的盔甲,就是蒙泰尼里赐予的学识、道德和信仰。蒙泰尼里像海洋女神忒提斯一样亲手为儿子穿上火神的盔甲,然后等来阿喀琉斯的死讯。   蒙泰尼里不是那种胆小怕事的小人,也不像苏联电影里描绘得那么阴沉猥琐。用一个通俗的标准,他是一个清醒的人,但只求独善其身。当教会的丑恶和奥地利的凶残像国王的新衣一样走街过巷的时候,蒙泰尼里没有勇气做那个一语道破的孩子,也不会干皇室裁缝的龌龊事。   蒙泰尼里也不是一个没有坚持的人,在教会里,他还是改革派的代表人物。用他自己的话来说:   "我毕生反对高压政策和残暴","我一直都不赞同各种形式的死刑","强烈抗议设立军事委员会","我所拥有的影响和权力都用于布施慈悲","至少我说的都是真话"。   蒙泰尼里给自己设了一整套逻辑和退路。如果反对高压政策的残暴不行,就退而争取取消死刑,再不行就抗议军事委员会,还不行就布施慈悲。如果所有的行为都不能成功,那么至少,他说的都是真话。   遗憾的是,对于蒙泰尼里这样的人物而言,这个底线有些太低了。过低的底线很容易造成人物的平庸、消极和懦弱。这些影响反过来会成为一种借口,诱使人放弃底线。   蒙泰尼里生平只放弃过一次底线。在亚瑟出生的问题上,他撒了谎。这个谎言成了压垮年轻亚瑟的最后一根稻草,也封闭了蒙泰尼里和外界的最后一点牵连。接下来,他过了十三年理想化的生活,外表仁慈内心痛苦,他真正成了受难基督。   十三年之后,另一个受难基督出现了。牛虻带着他特有的尖锐和苦难的历程,来到这个令人昏昏欲睡的小城。如果说蒙泰尼里的苦难是由内而外的,那么牛虻的痛苦就是由外而内的。他从天界般的好日子里一步摔进了地狱,然后披着地狱之火号称前来搭救世人。某种程度上,牛虻更接近撒旦。当然,堕落天使也经常冒充基督。   神只能有一个。   这是主给蒙泰尼里最大的考验。面对自己的儿子,蒙泰尼里要压制住法衣下面的人性,将冷酷和无情变成绞肉机,绞碎牛虻这个魔鬼代言人,宣扬主的神圣。更险恶的是,直到最后一刻,蒙泰尼里才会看到事实的真相。上帝总是习惯于将自己的使徒放到最危险的环境,挖一个大坑,然后看他能不能爬出来。   在这个决斗里,作为人的蒙泰尼里无关轻重。战胜魔鬼,意味着他将放弃自己的儿子,放弃自己作为人的特质--感情;输给撒旦,则又表明他的终生理想就此泡汤,神在他的心里还赶不上卑贱的肉身。而且,蒙泰尼里还各欠双方一笔债。为了一时快乐,他背叛了主,生下了亚瑟;为了赎罪,他又背叛了亚瑟,让他成为牛虻。凡人蒙泰尼里不光要决斗,还要还债。   当最后的决斗来临的时候,蒙泰尼里以他一贯的慈祥和庄严来到牢房。他以为这只是劝说一个迷途的羔羊,放弃挣扎和迷茫。但牛虻奋力一击,说出了最残酷的事实。蒙泰尼里迅速被推到了悬崖的边缘。这是一场不对称的战争,老教士被打得措手不及,惊惶失措之下抱着自己的儿子号啕大哭。当牛虻用最迷惑的声音诱惑他的时候,蒙泰尼里差一点就顺从了过去。如果不是身后的十字架和长期养成的呼唤主的习惯,蒙泰尼里或许早就和牛虻越狱走了。   不过,这还不是全部,上帝也不能笑得太早,决斗只开始了一半。当牛虻在刑场身中六枪倒在地上的时候,这个魔鬼的使徒用尽最后的力气,将自己的鲜血涂抹在十字架上。这个场景像一击重锤砸在蒙泰尼里的心房上,砸得他从鲜花圣洁的神话世界一下子摔到血流成河的当代社会。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来,原来他还有一个儿子,并且就死在他面前。   蒙泰尼里说:"我碰过他,他死了。"他想起了儿子临死前的遗言:   "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   死斗还没结束。在几天后的迎圣体节上,蒙泰尼里头戴镶嵌着宝石的主教冠,穿着华丽的法衣,长袍的下摆拖曵在地。在他的四周,"各教区的教友举着十字架和旗帜,照亮了两侧的小祭坛;游行旗帜的丝绸褶皱在过道里垂挂下来,镀金的旗杆和流苏在拱门之下闪闪发光。在彩色玻璃窗户下,唱诗班教士的白色法衣呈现出缤纷的色彩;阳光照到内殿的地板上,闪耀着橘红色、紫色和绿色的方形光斑。祭坛后面挂着一道闪亮的银色织锦。"   就在这个重要的纪念基督的日子里,身心憔悴的蒙泰尼里像一尊大理石像一样站在那里,看着人们踩过玫瑰花瓣铺设的道路。在这最神圣的一天里,上帝的仆人蒙泰尼里心里没有一点神性。在万种瞩目之下,他剥开自己的胸膛,让里面的声音泄出来: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但是告诉我,你们当中有谁想过他人的受难--圣父的受难?他献出了他的儿子,使他钉死在十字架上。你们当中有谁想起过在他走下神座,俯看加尔佛莱的时候,圣父的痛苦呢?"   "因此今天是我在跟你们讲话:我就是我。因为我照顾你们的懦弱和凄苦,照顾你们膝下的孩子。眼看他们必须死去,我的心不禁怜悯他们。随后我又望着我那亲爱的儿子的眼睛,我知道赎罪的血就在那里。我竟自走去,留下他惨遭灭顶之灾。"   "他死了,我没有儿子了。噢,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他集中全身的委屈、愤怒和痛苦,高高举起装有圣体的龛子,砸向围观的教众--基督徒。在这一刻,他宣布,他和上帝一样,为世人失去了自己的儿子。他就是上帝。   很难说,上帝和魔鬼之间的决斗谁赢谁输。   但至少,蒙泰尼里没有输。   二,爱情   你记得琼玛吗?琼玛·华伦,牛虻一生爱恋的对象,坚定的革命党人。当《牛虻》这本小册子风靡中国的时候,无数知识青年为琼玛所倾倒。这个美丽高贵、感情丰富、意志坚定,既能革命又能恋爱的女性形象,像一盏照亮前方的明灯,在上个世纪的中后期,指引大家心甘情愿地卷起袖子挑起扁担,上山下乡参加革命。   在我上高中的时候,狂热地喜欢过一个同班女孩。高考之后,我还固执地选择了同一个城市,继续我的追求梦想。这样的事情,结果当然不妙。到了最后,就变成我不断地幻想,有朝一日,自己英俊潇洒、功成名就之后,回来继续征服她。   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和基度山或者牛虻,几乎是同一类人。   当亚瑟·伯顿被琼玛搧了一记耳光之后,青年的亚瑟变得心绪全无。爱情破灭了。就在不久之前,他还庄重地在祷告里,小心地向主奉献出自己的小秘密。现在,秘密变得可笑又乏味,甚至连充满窥视欲的监狱看守,都会觉得无聊。   于是,亚瑟·伯顿制造了一个投河自杀的假相,然后黯然离去。让爱慕的女孩,看看她究竟犯下了什么样的错误,并为此懊悔终生。然后,等待一个叫做牛虻的人出现,把女孩从懊悔中解救出来。   同样的情绪,也出现在爱德蒙·邓蒂斯那里。只不过在解救之前,他设计出一段复仇的故事,让这个故事欺骗了美茜蒂丝的眼睛。当这个女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子即将死亡,却无能为力的时候,自诩上帝的基度山出来了,解救了她。让她活在悔恨和痛苦之中。   在心底里,男人都会发出这样的暗示:后悔吧,为什么你没有选择我!   于是,十三年之后,亚瑟·伯顿变成了牛虻。   成为另一个人是要付出代价的。用牛虻的话来讲:   "我曾在肮脏的妓院洗过盘子;我曾替比他们的畜生还要凶狠的农场主当过马童;我曾在走江湖的杂耍班子里当过小丑,戴着帽子,挂着铃铛;我曾在斗牛场里为斗牛士们干这干那;我曾屈从于任何愿意凌辱我的混蛋;我曾忍饥挨饿,被人吐过唾沫,被人踩在脚下;我曾乞讨发霉的残羹剩饭,但却遭人拒绝,因为狗要吃在前头。"   在大陆的另一边,埃德蒙·邓蒂斯也在伊夫堡的黑牢里苦苦挣扎,一遍一遍呼叫情人美茜蒂丝的名字。天降大任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饿其体肤。亚瑟必须学会坚强和残忍,用结结巴巴的言语来培养牛虻的冷酷尖锐;爱德蒙必须掌握各种医药学和逻辑学能力,或许还有一些外语水平,在基度山的财富到来之前,先将自己操练得足够强壮且更像一个贵族。而我当时的想法,也希望在一个不短的时间里,能减掉自己的肚子,训练自己的眼神,成为一个成熟和潇洒的男人。   当然,小说和现实的区别,就是小说会梦想成真。   牛虻回来了。   在一个法国式的沙龙聚会上,琼玛出现在牛虻--费利斯·里瓦雷兹的面前。牛虻"很有礼貌地朝她鞠了一躬,但是他的眼睛却在盯着她的脸庞和身段。那种目空一切的眼神在她看来锐利无比,他正在上下打量着她"。   这种眼光和大胆就是十三年的结果。   十三年前,年轻的亚瑟只能躲在一个细小的角落里,暗自感叹自己喜欢的女孩,就像"黯然神伤的自由女神,正在哀悼毁于一旦的共和国"。小男孩长大了,他敢正视自己想要的女人,敢把自己的欲望压制在复杂的情绪之下。他像一个风月老手,慢悠悠地看着每一个走过的女人,心底坦然地说:没什么,我迟早能征服她。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牛虻就让琼玛再次认识了自己,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用一种花花公子评点裸体女郎的态度,把琼玛出于礼貌埋藏在心底的,对社交界的厌恶全部勾了出来。   整个大厅里,只有这个破了相的瘸子和自己感受相同,这对于孤傲惯了的琼玛而言,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她不能像法国女人一样夸张地张开怀抱,啊,我们多么相似!也不能小气的像个没落贵族,不让别人分享这种敏感。琼玛无所适从,她迅速感到和牛虻在一起,"有一种压抑的感觉"。   等到她在大厅里见到了牛虻的情妇,一个比自己更漂亮的女人,这种压抑就显得更加强烈。在回去的路上,琼玛告诉密友马尔蒂尼,牛虻"就像是一个焦躁不安的魔鬼化身"。天真的马尔蒂尼哪里想得到,女人的话要多角度去考察。琼玛的意思,实际上等同于,牛虻已经引起了她的注意。   在这个所谓回归的游戏里,最大的麻烦,就是女人发现了所有的谜底。基度山伯爵从一开始,就被美茜蒂丝看穿了。结果到了关键时刻,美茜蒂丝跳出来搅局,差点让基度山死在美茜蒂丝儿子的枪下。就像猜谜一样,谜底必须由设局的人解开,否则一点趣味都没有。   当蒙泰尼里主教十三年之后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琼玛回忆起了年轻的亚瑟。在得知亚瑟并非所谓的叛徒之后,琼玛忏悔了一辈子。她从亚瑟想到蒙泰尼里,从二人相貌的相似,想到他们可能的父子关系,尔后再联想到亚瑟的母亲。在琼玛眼里,冤死的亚瑟像一个天使一样圣洁,时刻缠绕在她的心里。   也就在这个时候,叼着雪茄、插着鲜花,伸出细长的手的牛虻,像一个学坏的亚瑟出现在琼玛眼里。他"喜笑颜开"、"和蔼可亲",完全没有了平时的尖锐气。平心而论,人的长相可能出现的变化并不大。爱德蒙·邓蒂斯变成基度山之后,美茜蒂丝依然认出了他。十年之后,我的长相和高中时代区别不大。十年没见的同学看到我,依然可以老远叫出我的名字。   琼玛"脸色变得煞白,帽檐下面的阴影几乎呈青灰色。因为呼吸急促,系在喉部的帽带瑟瑟发抖"。当亚瑟出现在她心头的时候,她差点以为牛虻就是亚瑟。   牛虻是不是知道琼玛的这些内心波动,已经无从考察了。但有一点是非常成功的。牛虻不断地让琼玛徘徊在自责和苦闷之中,不断地怀念起当初的亚瑟。和大仲马相比,赞成无神论的伏尼契显然要更接近人物内心,也更清楚宗教的力量。当大仲马的美茜蒂丝在舞会上突兀地提出面包和盐的问题的时候,琼玛已经让我们知道,她在内心世界里反复忏悔了一千一万遍。   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女人回归是寻求依靠和谅解,男人回归是展示力量和成就。   基度山伯爵不断地声称自己是上帝的使徒,加百列的替身,复仇女神的情人,他带着强硬的意志赶回来进行复仇,生怕爱德蒙·邓蒂斯软弱的过去会影响他。   牛虻则干脆宣布上帝是个狗娘养的骗子,它存在的唯一结果,就是制造人间的悲剧和灾难。它飞在天上犹如行在地上,随意指使摩西参孙用成百上千的头颅,来炫耀自己的功绩;它挖好一个叫做陷阱的大坑,让心地善良的人误入其中,再艰难地高呼"宽恕"爬出来;当虔诚的亚瑟受尽磨难从监狱里出来的时候,这个骗子直接在他的耳边说出了两个词:背叛和遗弃。   接下来,在伏尼契也没有说明白的痛苦病症中,牛虻坚强的意志和不凡的经历感染每一个人,甚至包括对他始终抱有成见的马尔蒂尼。牛虻卧在床上,不断地拿那些小故事来胡弄大家,"他滔滔不绝,谈起一则又一则的轶闻趣事。一会儿谈到了阿根廷战争,一会儿谈到了巴西探险,一会儿又谈到了伙同土著一起猎杀猛兽和冒险"。   当辉煌的故事告一段落的时候,牛虻悄悄地告诉琼玛,刚才说的全是假话。   这是一个明显的有意拉近距离的做法。男人在大发议论胡吹海侃之后,突然凑进来,温柔对女人说:我只对你说真话。仿佛天大的秘密,只有两个人才能共享。   但牛虻所说的真话,成了另一种程度的蛊惑人心。故事是不到二十一岁的孩子,在野蛮的码头上遭受醉汉的毒打,一把火钳几乎敲碎了他身上所有的部位。而在那个环境里,周围的看客发出野兽一般的笑声。自此之后,牛虻就变成了瘸子。   还有什么故事更能打动女人的心吗?一个如此桀骜不逊的男人,内心深处也流着滚烫的鲜血。他悲惨的过去和他脸上的伤疤一样,是男子荷尔蒙式的勋章。当委员会的同志们喝着白兰地抽着雪茄烟,大谈革命和未来的时候,牛虻的过去和琼玛的敏感,已经合二为一,嘲讽着有闲阶级的无知。   他说:"我从来没有朋友",却让琼玛把凳子挪近一些;他问:"要我往下说吗",却自顾自地把更残忍的马戏团经历掏出来;他感叹:"我成了一个懦夫",琼玛却握着他的手"你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女人的心总是柔软的。这是她们的优点也是弱点。即便是最迟钝最无知的女人,也会趁着这个机会,把嗅盐用上一次。琼玛是女人,一个感情丰富又敏感的女人。她马上想到了为了纪念亚瑟,她们曾经立过一个十字架,上面刻着:所有的波涛巨浪全部向我袭来。而现在在她面前的,是另一个亚瑟。和亚瑟一样,这个男人经历了所有的苦难和折磨。   牛虻深情地吻了一下琼玛的手,爱情再次展开了。   事情进行到这一步,必须要揭开谜底了。琼玛开始不断地怀疑牛虻的身份,他的年龄和亚瑟相似,经历和亚瑟相当,甚至发生变故的时间也几乎吻合。尽管牛虻不断地说"死去的人最好还是死去",但一生没干出什么成就的琼玛,却死死抱着这个不放。为了亚瑟,她的青春全部消耗在忏悔之中。她必须给自己一个交待。   事实上,他们已经在恋爱了。琼玛亲口承认,他们"被绑在了一起",她让牛虻"垂下头来靠在她的膝上,掩住了他的脸",任凭时间的流逝。他们甚至说出"当我们中间一个人死了,另一个人将会记得这一切"这样含情脉脉的允诺。   他们就像一对情窦初开的情人,头靠头一起慢声细语,说着一些革命情侣所能说的最普通的话题:革命、灵魂、内心、忏悔。这些话题一起组成这个小资情节浓郁的爱情故事。以至与多少年后,一个叫做保尔·柯察金的青年人读到这个章节,充满了幻想和激动。这种激动又和保尔结合起来,在混乱的十年中给予了更多的读者以安慰。   然而,幻想中的爱情是不允许隔阂的。保尔·柯察金严格地履行了这个原则。他毫不掩饰地把自己交给冬尼娅,换来痛苦和泪水。而牛虻也必须面对自己一手编制出来的迷局。不揭开谜底,是对恋人的不诚实;说出谜底,是对亚瑟痛苦的不****。于是,在一次次欲言又止之后,牛虻决定在最危险的时刻,告诉情人最大的真情。那张神神秘秘的小纸条上,写着我们今天电视剧里最常见的话:   "在那儿我会把一切告诉你"。   而这个时间,在女作家伏尼契手里又有了变化。琼玛收到最后来信的时候,情人已经被处决。在这个坦白一切的信中,最后没有署名,只是留下小亚瑟和琼玛当年学习的诗歌: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个充满浪漫主义的结尾,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很少有人注意到,看完信之后,琼玛哭了整整半个小时。   而她的余生,将继续在滔滔不绝的泪水和无边无际悔恨中度过。   这正是这个迷局所需要的效应。   三,孩子   每一个男孩在十七岁的时候,都相信自己掌握了真理,了解了世界的本源。青春使他拥有了强大的武器,可以在成年人的世界里一显身手,驳斥那些行将就木家伙的老迈和无知。他们夸夸其谈跃跃欲试,把每一条成例看得一钱不值;他们如饥似渴蠢蠢欲动,眼里充满了权力和欲望。只要一个机会,哪怕细微得只有一根头发的机会,他们就会充分向世界证明:我是对的!   他们,注定要遭受报复。   当亚瑟·伯顿十七岁的时候,他是家长眼中的好孩子,老师眼里的好学生,他积极向上,如饥似渴地学习知识,聆听主的言语。他待在古老的修道院里,周围的景色充满了历史的神圣感。两百多年的黄杨树,栽种花草的白袍修士,纵横交错的景天草,玫瑰花从中的幽静小路。这些充满历史感的景致和博学多识的蒙泰尼里结合起来,形成了亚瑟生活的理想环境。在这个环境里,亚瑟夏天出游,研究植物和写生,冬天看书,讨论麻风病人和医学。他将来或许会成为一个著名的传教士,或者一个博学的贵族学者。   但是亚瑟还有另一个环境。在这个环境里,所有的青年学生胸口都插着一串柏枝,他们发誓为意大利的未来而努力奋斗。在这个弥漫着青春的激情的小房间里,台上的学生领袖激情洋溢吐沫横飞,详细地描述卡拉布里亚农民的苦难,台下的琼玛凝神专注端庄典雅,像一尊为共和国黯然神伤的自由女神。   年轻的亚瑟站在台子下面,聚精会神地听着那些"革命"、"理想"、"责任"的字眼。"他的大脑非常缺乏批判能力",当别人说到任何一个话题的时候,他都竭力想尽办法自我消化,用蒙泰尼里给予他的大脑,来判断是非曲直。当发言人谈到最理想化的口号的时候,亚瑟模模糊糊地清楚了,这项事业,就是要让天主的光行在地上如在天上。这和教士的工作是一摸一样的。   "教士的使命就是引导世界实现更高的理想和目标","如果人们都配享受自由,都配成为尽责的公民,那么谁都不能奴役他们",他甚至认为"在所有的革命家当中,基督是最伟大的"。他们这个青年意大利党,不过是基督在地上的代理人,最终要让意大利"成为一个共和国,没有国王,只有基督。"   一旦有了理论的支持,他变得欢欣鼓舞。他相信自己掌握了最伟大的真理,看穿了人间最本质的真相。连琼玛都必须向他低头,接受他混乱不堪的世界观。是的,"为了上帝和人民,始终不渝"。同时,也为了琼玛。   事实上,亚瑟眼里的教士或者革命者只有一个,就是他的老师蒙泰尼里。偏偏蒙泰尼里是所有教士中最圣洁的一个。蒙泰尼里像上帝爱护亚当夏娃一样,静悄悄地把亚瑟囚禁在主和神学之间,让自己私生子的灵魂不会像大街上的行尸走肉一样备受折磨。他和今天父母一样,尽心尽力地为孩子安排好一切,甚至在祷告里倾听他的每一个烦恼。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放心无忧,看着孩子有一个美好而光明的未来。   上帝不在的时候,蛇诱惑了夏娃,种下恶的种子。蒙泰尼里不在的时候,亚瑟想当然地把自己的秘密全部告诉了卡尔迪神父。他以为这是个和蒙泰尼里一样圣洁的人,却从来没有想到,神父的外套也只是一种制服,在制服之下,可以隐藏着任何一种人。蒙泰尼里也从来没有告诉他,制服之下曾经出现过杀人犯、小偷、鸡奸者、伪君子和窃国大盗。   于是,亚瑟·伯顿在他十七岁的时候,被蒙泰尼里欺骗了,被他所受到的教育欺骗了。   十三年之后,牛虻重新回来了。只不过,这次回来的是个无神论者。在所有无神论革命者的眼里,他们不需要历史,不需要优雅,不需要别人赖以生存的体面和安心。给他们一把火枪和弹药,他们能摧毁世界上最坚固的城堡。   和所有的复仇者一样,他给自己的悲剧找到了根源。表面上,是神学院的教士出卖了他,实际上是基督出卖了他。这个十字架上的死尸制造出一套听信祷告的制度,在别人把内心交付出来的同时,尽情地玩弄他们;他诱惑了蒙泰尼里,让这个老家伙心甘情愿地放弃自己的欲望、爱情和儿子。当年轻的亚瑟痛苦地在地狱挣扎哭喊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出来搭救他,眼睁睁看着他变成残废,身心俱毁。   当亚瑟四脚抽搐口吐白沫,怪病发作的时候,牛虻像一个清醒的局外人,一遍遍看着亚瑟上刀山下油锅,从第一层都到第九层。他想伸手去搭救这个青年人,却发现权力不在自己手上。而那个拥有权力的人,却在第九层和撒旦喝酒划拳,嘻笑谈天。   上帝不能给予弱者以力量,那就取而代之!牛虻变成了上帝。他回来了,他的任务,就是毁灭整个世界。   他愤世嫉俗,嘲讽革命委员会里的每一个人,"他把意大利比作是一个醉汉,搂住正在掏他口袋的扒手的脖子,柔声柔气地哭泣";他抨击宗教,对新教皇即位在意大利引发的那种狂热嗤之以鼻;每一个信仰基督的人都是他的仇敌;他更加痛恨的是基督的化身蒙泰尼里,他的圣洁即便到了另一个世界,也会受到许多老鬼的崇拜。   从外形到道德,从身份到信仰,从肉体到灵魂,牛虻像一个受了伤害的孩子,反复玩弄一些上不了台面的小把戏,死活不放过每一个复仇攻击蒙泰尼里的机会。   然而,牛虻费尽心机写的攻击小册子,对蒙泰尼里毫无作用。这个上帝的使徒只顾着低头赶路,无暇顾及其他的东西。于是,一个更加恶毒的计划浮现心头。他现在手上还有一张王牌--蒙泰尼里的儿子,亚瑟。   他冒充成一个害死自己儿子的老人,沉痛地请求主教的宽恕。这个致命的打击几乎敲碎了蒙泰尼里的灵魂。半夜里,老主教悲伤的倒在神座前,哭喊着儿子的名字。而复仇者牛虻,就躲在黑暗的角落里,等待着预想的结果出现。   和所有的预想一样,蒙泰尼里垮了,哭了,伤心欲绝。但牛虻却没有丝毫的快感。他精心策划,预见了一切,却没有预见到自己的心变得软弱不堪:   "他没有想到事情会像这样糟糕。他曾时常痛苦地安慰自己:’我不必为这事感到心烦,那个创伤早就愈合了。’"   在决定复仇之前,他应该把自己的心挖出来。   软弱的亚瑟,是牛虻的弱点。那个受过神学院教育的年轻人,像一个傻子一样站在那里,阻止牛虻的前进。牛虻是南美残酷的火钳和无情的皮鞭锻造出来的钢铁战士,是上帝的死敌,基督的掘墓人。在灵魂的斗争中,他决不能输给那个胆小懦弱的神学院学生。亚瑟和蒙泰尼里一样,成了牛虻对基督复仇的障碍。   亚瑟也有弱点,他在监狱里心惊胆战放弃了一切尊严。因此,监狱是他最大的恐惧。牛虻决定,让亚瑟再进一次监狱。在监狱里,他将和基督、蒙泰尼里进行最后一次决战。   蒙泰尼里出现了,出现在监狱的决斗场上。在一番冠冕堂皇的探讨之后,牛虻高举着悲剧的长枪,一枪戳进了蒙泰尼里的心窝。他狂笑着揭开一切谜底:   "Padre,您难道从不明白我真的没被淹死吗?"   蒙泰尼里被击倒了,他跪下身来,把脸伏在牛虻的胸前。"我可怜的孩子,你变得太厉害了--你变得太厉害了!"   牛虻在悲剧的情绪里洋洋自得,他像撒旦一样安慰着迷途的羔羊。用最纯洁的声音作出最深的引诱:"如果您爱我,那就从您的脖子上取下十字架,然后跟我一起走","等我们平安越过边境,您就公开承认我是您的儿子"。   "Padre,跟我们一起走吧!您与这个教士和偶像的死寂世界有什么关系?它们充满了久远年代的尘土,它们已经腐烂,臭气熏天!走出瘟疫肆虐的教会--随同我们走进光明!Padre,我们才是生命和青春,我们才是永恒的春天,我们才是未来!Padre,黎明就要照临到我们的身上--您在日出之时还会怅然若失吗?醒来吧,让我们忘记可怕的噩梦--醒来吧,我们会重新开始我们的生活!Padre,我一直都爱您--一直都爱您,甚至当初在您杀死我时--您还会杀死我吗?"   一遍又一遍的诱惑,像一击击重重的响锤,敲在蒙泰尼里脆弱的心脏上。他被敲打得灵魂出壳、六感全无。经历了大喜大悲的急剧旋转之后,老迈的蒙泰尼里只剩下灵魂和习惯。灵魂指导肉身按照习惯办事了。他转身看着墙上制约他一生的木雕:   "上帝!听听--!"   蒙泰尼里作出了选择。   牛虻再一次输了。"牢门关上了。他缓慢地转过头来,睁大的眼睛露出呆滞的目光。他明白一切都完了。那个加利利人占了上风。"   奇怪的是,牛虻生命的过程,和那个加利利人惊人的相似。只有这样,他才输的干干净净,彻彻底底。   牛虻和琼玛的爱情,就像保尔和冬尼娅的故事一样,引起许多人的感慨和惋惜。在他们的阅读体验中,革命成了幌子,爱情变成向往。   四,革命   在所有的成功或者不成功的革命者眼里,他们都是胜利者。因为革命给了他们强大的力量,让他们相信自己看穿了时代,掌握了真理,并具有毁灭和重建的责任。这种自信让他们迅速成为一群不可一世的人物,充满了青春的朝气和活力。   冲着这种神灵附体的梦想,许多人加入了革命者的行列。   1846年7月的一个晚上,在佛罗伦萨的法布里齐教授家中,琼玛的同志们开始一场政治工作会议。这场会议聚集了当时佛罗伦萨所有的革命者派别。要求建立民主共和国的玛志尼党人,君主立宪派人士,自由主义分子,无政府主义者。如果没有共同点,他们是不会聚集在一起。而他们的共同点说来好笑,就是共同反对托斯卡纳公国的报刊审查制度。法布里齐教授希望"至少是在这个问题上,各个党派的代表能够不吵不闹,讨论上一个小时"。   姑且不论一个小时的时间是否够用,实际上接下来的讨论,成了不折不扣的言语报复。革命家们谁都认为自己是老大,谁都不愿意在嘴上服人。   这场无聊的对话从戏剧家莱加开始,从他的发言可以看出,这是一个自由主义分子。他提出尽早出刊物,主动推动新闻出版法的修改。接着就是大律师格拉西尼表示反对,他认为大家应该写一个情愿书,向托斯卡纳大公情愿。从这个角度上看,他可能是君主立宪派人士。再接下来,就是肤色黝黑的玛志尼党党人加利出面讥讽格拉西尼,然后格拉西尼反驳。在反驳中,格拉西尼说了一句"我们当中有些人没有耐心,言行过激"的话,于是革命讨论就彻底偏离了方向。   接下来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加利和格拉西尼之间的斗嘴,参合上了各种愚蠢和刻薄的言论。不知道什么原因,讽刺总是在对方的出生地上打转。当时的意大利也的确处在一个不安分的时期。根据维也纳会议决议,意大利被解体。伦巴第-******地区、帕尔马公国、托斯卡纳公国、摩地那公国、卢加公国都直接或间接处于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之下,西班牙波旁王朝恢复对西西里王国的统治。教皇则恢复了对罗马及其领地的统治,只有皮埃蒙特王国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加利属于玛志尼党佛罗伦萨支部成员。这个党的确切名称是青年意大利党,组建人是玛志尼,主张通过自上而下的人民革命道路实现意大利统一和建立共和国。青年意大利党有着优于其他派别的宗旨纲领和组织系统,成立年代也比较长,势力相当大。而格拉西尼这些人的自由派,则刚刚成立不久,是小党。所以,面对小党,加利自信满满地有一种老大哥解救小兄弟的感觉。在他看来,格拉西尼这些革命派别,最多就是当青年意大利党杀过来的时候,充当一些开门纳贡的顺民。   加利在这场讨论会上的发言,也明确了党的宗旨。他们要谈的,不是改革报刊审查制度,而是彻底地"着手组织反耶稣会的宣传和鼓动工作"。说穿了,格拉西尼走的是改良路线,加利他们认为自己干的是彻底革命。   但宗旨就是宗旨,并不代表每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当他们得出当天的第一个共识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违背了革命的宗旨。大家一致决定,应该通过散播讽刺文章来打击教会。并且都相信,会员众多的文学委员会里,"大多数都是严肃作家",谁也干不了写讽刺文章的活。   于是,他们想到了请牛虻过来。因为牛虻参加过起义,不是密探;牛虻文章出众,物有所值;牛虻政治面貌模糊,无党无派。如果牛虻成功了,在座的各位都有功劳;失败了,谁也牵扯不上关系。   问题在于,格拉西尼他们对于牛虻的认识,很大程度上是从传闻和通缉令上获悉的。对于这些自诩革命家的人物而言,当天讨论出来的唯一实际成果就是请牛虻过来。这个关键性的革命行动的根据是:"他一定具有过人的本领,否则他就不会受到像马尔泰尔和杜普雷兹这两位老练的探险家瞩目,而且看来他确实受到了他们的瞩目。"   很快,牛虻就证明了他们道听途说的信息并不可靠。他挑战琼玛的容忍限度,刻薄格拉西尼夫妇的庸俗无知,嘲讽革命同志的所作所为,甚至将枪口瞄准大众眼中的圣人蒙泰尼里。他就像一个没有时间提示的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在你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爆炸。   没等牛虻文章出来,当初邀请牛虻的人都开始对他作出评判。琼玛相信"他就像是一个焦躁不安的魔鬼化身";马尔蒂尼认为"这个人就像鳗鱼一样滑,我信不过他";格拉西尼夫妇把他当作沙龙客厅里的摆设,随时介绍给新来的客人。   紧接着,牛虻的第一篇文章出来了。显然这篇文章没能尽如人意。琼玛虽然表示欣赏,但也觉得"里瓦雷兹的风格让人不敢苟同,作为一个人来说,他也不招人喜欢"。诚实又迟钝的马尔蒂尼则更加直接:"我知道过不了多长时间,我们就要和他争吵起来。"   委员会委托琼玛前去劝说牛虻,理由是"今天别的人没空。而且你比我们这些人更有理性,不会犯不着和他辩论一番"。   琼玛也不负所托,直接了当地说出了革命党人的担心:   "委员会担心也许会得罪自由党,而且城市工人也许会撤回给予我们的道义支持……很多读者会认为这是在攻击教会和新教皇。从政治策略的角度出发,委员会考虑这样做是不可取的。"   在佛罗伦萨反对派的眼里,攻击教会只是一种政治手段,而不是终极目标。为了一种短期目的而得罪同路人是不可取的。那天晚上参加讨论的人,几乎无一例外的首先是个政客,然后才是革命者。意大利的革命解放运动,就是在这种讨价还价和斤斤计较里开始的,并且一直延续到最后。无论是当初的玛志尼,后来的加利波第还是胜利的撒丁王国首相加富尔。   相比之下,牛虻就简单得多,或者说纯洁得多。通观全书,他的政治活动基本上就是散播言论和武装暴动。和琼玛他们相比,他的政治行为出于一种简单的仇恨意识。蒙泰尼里和上帝欺骗了他,所以他要复仇。要复仇,就必须选择最大的打击方式,就是革命。至于革命能不能解救意大利,是不是可以建立民主共和国,在牛虻已经眼里无关重要。复仇是他参加革命的第一要素,为了这个目的,他可以搭上生命。   从这个角度上,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牛虻这样的传奇人物,会心甘情愿地在一桩简单的武器私运活动中坦然被捕--因为当时他面对的是蒙泰尼里,导致他彻底革命的终极目标。   显然,牛虻还不是职业革命家,更不是一个政客。在琼玛面前,他承认自己参加的政治组织是"红带会"。这个组织以暴动、暗杀和适当的政治宣传为主。牛虻认为"刀子挺有用的,但是必须有组织良好的宣传作后盾。"   玛志尼党和自由派都认为"红带会"或者"短刀会"是"最危险的组织","他们实力太弱,打不过教会的势力,所以他们专事暗杀","是一个由不法之徒组成的小团体--里面大多是农民,既没有受过教育,也没有政治经验"。   这是一个典型的资产阶级革命理念。革命的领导力量应该是知识阶层而不是全体大众。最终获取革命果实的,也应该是资产阶级,而不是农工阶层。   而琼玛则一针见血地道出了他们最大的担心,"红带会"这样的以暗杀为主的政治组织,"在我看来就像是那则寓言一样,把房子打扫装饰一新,却招来了七个魔鬼。每一次暗杀只会使警察变得更加凶狠,并使人们更加习惯于暴力和兽行,最后的情况也许会比原来更糟。"   这个见解后来被广泛地应用起来。   政治见解上的差别,导致牛虻被孤立。牛虻8月来到佛罗伦萨,到10月底,委员会四分之三的人都对他表示了反感。人们借用他,是希望他成为一把刀子,而不是请来一个拿刀子的暴力分子。出于礼貌或者为了争取最广泛的合作联盟,暂时没有人赶他走。但到了牛虻打算私运武器,再次引发暴动的时候,就只有琼玛和马尔蒂尼跟在他后面了。此时,琼玛爱上了牛虻,马尔蒂尼爱着琼玛。他们参与的原因,与政治关联有限。   在整个故事中,除了面貌模糊的私运贩子之外,几乎没有谁的革命理念与牛虻相同。牛虻是一个孤独的革命者形象。到了后来,苏联进一步加深理解,私运贩子们都是无产阶级,牛虻关照和帮助的人都是无产阶级。牛虻和苏联一样,是一个孤独又坚定的无产阶级战士。   出于伏尼契和苏联的种种牵连,这样的理解也许无可厚非。甚至,这可能是我们为什么可以认识牛虻的最主要的原因。   五,神话   他叫费利斯·里瓦雷兹,外号牛虻。   他是一个神话,影响了无数自认对生活存在感触的人们。当他们在生活中遭受任何一种刺激的时候,都很可能想起这个脸上带有刀疤的男人。并将自己当初阅读时的感受重新翻出来,自我品味一番,然后相信世界还是存在一些坚定、意志和浪漫的。这样他们可以安然入睡,并且做好熬过下一天的准备。   很可能,这就是神话的最大功用。   关于这个神话故事,开始并不怎么引人入胜,伏尼契也没有本事在开篇就让人大开眼界。在蒙泰尼里眼里,亚瑟是一个勤学上进优雅又敏感的好孩子。蒙泰尼里和亚瑟死去的母亲共同守护着一个我们都知道的秘密,这个秘密作为神话的开端,有些不太尽如人意。   神话真正开始的时候,是这本书的第二章。佛罗伦萨的革命者们迫切需要一个帮手,一个能够笔端写出锋芒的讽刺作家。在琼玛看来,应该"把耶稣会教士描绘成滑稽可笑的人物,引发人们嘲笑他们,嘲笑他们的主张",那么可以"不用流血就已征服了他们"了。然后在大家一片苦思冥想中,有人仿佛找到火种一样想起了牛虻。   这是牛虻最初的功用,也是当初大家对于他的直接印象。   神话的开端,往往是一个传奇。传奇往往是各种不确切的,模糊的印象组成的。关于牛虻的传奇故事,革命党人众说纷纭。里卡尔多医生说牛虻认为"起义失败以后,除了放声大笑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他可能是巴西人,脸上有一个可怕的刀疤,满嘴都是笑话;格拉西尼则谈起牛虻是杜普雷兹探险队本着慈善之心,在南美洲热带某个地方收留的,"当时他就像是一个野人,简直没个人样";加利则反驳了格拉西尼的说法,在他的叙述中,牛虻曾经参加过争取阿根廷共和国的独立,并且在探险队的三年活动中起到主要作用;然后他们翻出通缉令,发现当局在悬赏牛虻的脑袋;再加上牛虻伪装骑兵捉弄搜查队的小故事。这就是这个神话最初的样子。   在这个最初的印象里,谁也没能真正弄清,牛虻究竟是个什么人。唯一可以的确定,就是他肯定反教会,是盟友不是敌人。   等到牛虻出现的时候,传奇开始变化了。琼玛发现,牛虻完全是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擅长讲出刻薄的话来,装出一副懒洋洋的样子满世界游荡",并且有一笔私人财产和一个情妇。同时,他又很敏感。这是琼玛唯一在意的地方。   对于好心的读者而言,大家已经迫不及待地提前作出结论,牛虻就是当年那个假装死亡的亚瑟·伯顿。但我们仍然不能摸清,他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他说话尖刻,面貌模糊,随时随地作出不同常人的举动。大家憋足了一口气,想看他怎么冒充身份折腾琼玛。   牛虻自己也很满意这种状态。他穿着时髦打扮精心,带着情妇走街过巷,到处向别人兜售一些真真假假的冒险故事。他要把水搅混,以便胡弄大众,便宜行事。他一会讽刺教会教皇,一会挖苦革命同志,一会说他在南美独立擒虎,一会宣扬暴力革命。谁也不知道他想说什么,但谁都关心他说的故事,并且顺从地让故事占据他们的大脑,代替思考。   于是,水真的给搅混了,传奇变成奇谈怪论,面貌不清。   言论制造者则悄悄地躲在幕后暗自偷笑。   只有两个女人能够多少看出一点端倪。细心的琼玛发现,只要谈到蒙泰尼里,牛虻的眼里就会含着杀气,这个男人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么简单,他有想法;另一个痴心的女人绮达则发现情人不再像过去那样甜言蜜语了,他像被抽掉了灵魂一样,眼神炯炯地盯着庸俗男人才关心的政治。绮达不聪明,但漂亮,漂亮的女人对待男人都不蠢。她开始利用围绕在她周围的狂蜂浪蝶,带着这帮青年军官反复在牛虻周围出现,唱歌跳舞,希望能够激起情人的嫉妒心。   绮达失败了。当她准备好杏仁和咖啡在阳台等着牛虻的时候,她就已经意识到,情人要离开了。绮达看不穿那些牛虻散播的种种烟雾,却本能地知道蒙泰尼里比琼玛对牛虻更重要。既然不能得到爱情,就只有离开。临走前,她用底层人直接的办法,戳穿了牛虻的虚伪:   "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只把我当成一个****--从旧货店买的一件花衣裳!"   "……还是一些钱的关系"。   牛虻被刺痛了,他马上将这种痛苦转化成一种基督受难的精神:   又是一记耳光!他还有丝毫的骄傲--些许的自尊吗?他当然忍受了一个人所能忍受的一切,他的心曾被拖进烂泥之中,并遭路人践踏。他的心灵没有一处未被烙上受人轻视的印记,没有一处未被落下受人嘲笑的痕迹。现在这个吉卜赛姑娘,他在路边捡来的姑娘--甚至连她都握着鞭子。   然后他像一个落魄的男人一样,扑到琼玛的怀里,自怜自爱地说:   上帝的手是沉重的。   对于传言的主要制造者牛虻而言,他当然希望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传言本身,而不是背后的故事。但有些事情是无法预料的,他病了。在这场痛苦的大病之中,几乎所有的人都看到了他是怎样的意志坚定、刚强不屈,和玩世不恭的讽刺专栏作家牛虻简直判若两人。   两种截然相反的表象结合在一起,非常容易让人怀疑他是一个心怀异志的家伙。   牛虻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他要向蒙泰尼里和上帝复仇,而不是在这儿担当一个传言的主人公。任何一种可以暴露他内心的行为,都很可能让他被当局抓住把柄,使他的复仇计划付之东流。   他改变策略,迅速开始补救工作。他告诉琼玛他在南美的种种痛苦遭遇,让琼玛将精力放到了感慨和怀念亚瑟身上;他诚实交待,他是"红带会"而不是"短刀会"的成员,让那些革命同志重新去整理思路;他甚至提前行动,伪装成一个害死儿子的老农,去试探蒙泰尼里的底细。   一切都表明,他要开始行动了。   就像所有的传奇故事一样,牛虻成为了悲剧的主角。他像他自己意料的那样,成了一个真正的殉道者,成了传奇的一部分。当他死亡的消息传遍大江南北的时候,许多人会为之叹息不已,许多人会将他的故事四处传唱。   那个带着牛虻诀别书给琼玛的监狱看守或许会觉得,这是一个真正的好人,虽然他是罪犯,但他的确待人很好;琼玛会一辈子活在自己的回忆悔恨之中,如果她有孩子,她肯定会告诉他们这个令人伤心有怀念的故事;马尔蒂尼从厌恶牛虻到追随牛虻,他叙述出来的故事,肯定另有不同;格拉西尼那些君主立宪派人士,肯定会对牛虻加以评论。出于政治见解的不同,他们或许会说牛虻是一个死活不信上帝的人士。他们会感叹地说,其实,革命并不一定要这么惨烈;而加利那些玛志尼的党徒,则可能大肆宣扬牛虻是青年意大利党的一个无比坚定的革命战士,是无数像牛虻这样的人,才换来了后来的玛志尼为首的罗马共和国,尽管这个共和国只坚持了5个月。   等到了20世纪初的时候,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又在自己的书里给予了牛虻很高的肯定。苏联电影《牛虻》也在暗示大家,牛虻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虽然他生活的时代还没有马克思主义,但他的确就是一个伟大的先驱。当这部电影拍成之后,苏联人还亲自去伏尼契的家中为她放映了一次。   牛虻知道这些吗?他是无神论者,肯定不会知道。但当他四处传播关于他的种种传言的时候,实际上他已经成为了传奇制造流程中的一部分。女作家伏尼契开了一个头,然后牛虻完成了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留给了那些传播者继续发挥。   出于某些政治上的原因的,第三部分来到中国大陆。在一个文化管制极其严格的年代里,《牛虻》安慰了无数情感丰富又有文化需要的青年人。他们从亚瑟的长相谈到琼玛的外套,从宗教的仪式说到牛虻的精神,从革命往事研究到恋爱的手法,几乎无所不谈。在向别人转述的时候,每个人都各取所需添油加料。当他们向自己的孩子传播的时候,传奇变得神乎其神,慢慢有些不可思议起来。   当我母亲每次想到牛虻的时候,她迅速将这个故事和她生活的城市联系起来。在这座落后无知的苏北小城里,她只能靠自己的想象来实现追求自由的梦想。她给自己制作了苦难,然后相信自己就是牛虻。   从这个时候开始,传奇就变成了神话。 侦探小说--推理之外的特殊快乐   这是近几年出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封面上用的最多的照片。   而事实上这是一部反福尔摩斯的电影。讲述的内容是作家华生虚构了一个叫做福尔摩斯的人物。为了应付媒体的死缠烂打,他雇佣了一个酗酒闹事的临时演员冒充福尔摩斯。扮演假福尔摩斯的是极具绅士气质的英国演员迈克尔·凯恩。   在影视作品中的福尔摩斯形象几十年来几乎一成未变。旅行帽、烟斗、斗篷、放大镜,这就是大家熟悉的福尔摩斯的专属标志。   "我的好朋友,对公众--广大不善于观察的公众来说……他们才不会去注意什么是分析和推理的细微区别哩!"   --歇洛克·福尔摩斯   侦探小说   --推理之外的特殊快乐   一,开始   如果你要写一部侦探小说,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一种简单的方法。不如我们假设一下:案件发生在1994年,一个苏北小城。主人公是一个业余侦探,叫刘勃。这是我师兄的名字,我喜欢偶尔给他找点小麻烦,所以侦探就叫这个名字。侦探有一个助手,就是我。下面我们虚构一下故事的开始。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坐在书房的落地窗前无所事事地浏览街景。我的师兄刘勃则靠在他那张舒适的大沙发里,把玩着他的西藏转经筒。整整一个寒冷的冬季我们一无所获,没有一个案件上门。我怀疑再这样下去三个月,刘勃一定会变成藏传佛教的研究学者,而不是一个以破获案件著称的侦探。   街对面站着一位年轻的女士,她似乎在等人,或者是寻找什么东西。我希望能够激起我师兄的斗志,让他不至于那么消沉,哪怕只是五分钟也好。   "这个女人真是古怪,穿这样不体面的衣服,谁也看不出她是什么职业?"   "你说的是那个女教师吗",我的师兄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不可能吧!尽管我知道你有通过细节看出别人身份的能力,但这次你也太草率,你甚至连看都没看一眼。"   "老弟,我不得不说,有的时候,你观察事物的能力的确有些低下。要知道,在两个小时之内你所做的所有事情,我都记得很清楚,而你却记不住我干的一些小动作。"   "这话怎么讲",我有些糊涂了,刘勃的逻辑极其严谨,他很少说一些和主题不相关的事情。   "瞧,大约一个小时以前,你给一位漂亮的女士打了一通缠绵的电话,约好了晚上见面的时间,然后你去浴室洗了澡,换上整洁的衣服,坐到窗前等待出门的时间。我说的对吗?我亲爱的朋友?"   "完全正确,但这和我们讨论的话题有关系吗?"   "事实上,当你坐在窗前的时候,我曾经从你身后走过。大约是在……十分钟之前,那位女教师就已经在那里了。"   "哦,是吗?我不记得具体时间了。这么说你是看见她了。可你凭什么说她是女教师呢?"   "瞧,这就是我要说的。我在说你的观察力,你太容易沉浸在某种情绪中了!晚上的约会让你神魂颠倒,很难沉下心去思考问题。你看,这位女士穿着是不能体现她的职业的,对吗?"   "是的,而且她也太--"   "噢,别跟我说你对踩脚裤的看法,我知道你对此抱有成见,但这是另一码事。你看,她频频地向我们这边看,很有些研究的味道。你觉得她能看到什么?"   "嗯,广告牌!"在我们公寓的楼上,有着一副巨大的广告牌。   "关于什么的广告?"   "洗发水!"   "上面说了什么广告词?"   "哦,我记不得了。"   "这就是你的毛病",我的朋友有些得意起来:"观察,观察!"   刘勃脸上的神色因为兴奋而显得有些异常,五分钟前那种经学家的颓废一扫而空。他得意地翘起二郎腿,拿着转经筒敲着桌面,一不小心把西藏喇嘛的专用器械都敲坏了,但他毫不在意。在他不能探案的时候,打击别人的信心是一种让他维持兴奋度途径。   "广告词上写着:’保养护发,老师的最爱’。再看看这位女士,仔细看。在她左边的小腿上有着一小块白斑,而她右手的两个手指头也同样有些白色的粉末。看不清楚?你可以用窗台上的望远镜。记住,干我们这行,如果你看得不清楚,那是因为你靠得不够近!"   我拿起望远镜仔细地观察了一番,的确如他所说。那位女士的手指头上是有些白色的粉末。   "但仅凭这些也不能说明她就是一个老师,对吧?"   "是的。不过既然你使用了望远镜,为什么不看看她腋下夹的是什么书呢?"   我用望远镜又看了一下:"是中学代数。但或许这是她孩子的。"   "噢,别辩驳了,我亲爱的朋友。一个中学学生,是不可能将课本使用得如此之旧的。好了,我归纳一下。一位女士,她腋下夹着中学课本,手指头沾着白色粉末。或许她挠痒的时候将这种粉末也带到了腿上。她在研究广告牌,思寻着这种洗发水,是不是能更好地保护她的头发不受那种粉尘的危害。她看了那么久还没下决心,说明她的经济条件有限。那么,她的职业--"   刘勃微笑着做了一个思考的表情。我不得不承认,他说的的确有道理,这是一个女教师。   "至于你说孩子,在我们这个保守的城市里。一位穿踩脚裤而没有配裙子的女士是否婚配,是很容易判断的。这点你比我清楚",刘勃一脸坏笑。   "另外,根据我的研究,至少有三种办法可以区别粉笔的粉末和其他粉末的区别。其中一种,就是通过肉眼来识别的。这就是观察,我的朋友。最简单不过的事情。"   刘勃把两腿放平,伸了懒腰:"所以,当你认为我说话文不对题的时候。其实我要说的是另一个话题:关于你的观察力。"   刘勃用食指朝我点了点,弯腰捡起地上的经文,继续他和西藏喇嘛的对话了。   熟悉的朋友一定看出来了,这是模仿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的,我要说的,就是关于他的侦探小说。   二,读者   如何写一部侦探小说呢?作为通俗文学的一种类型,侦探小说很大程度上就是要和那些挑剔又令人厌恶的读者打交道。他们不是普通读者,不是从报头看到中缝、新闻看到广告的家伙,不是随便在地摊上捞一本旧杂志就能消磨一个下午的人物。他们有自己的选择。   让我们来看看读者对侦探小说都用了些什么词汇。在网上有一篇叫做《我们的侦探世界》的文章,文章给侦探小说提出了一些关键词:刺激、惊险、异域风光、幽默、推理。在这里"推理" 被放到了最后一位,它是侦探小说的灵魂,绝对的主导,所有的情节线索都围绕它展开,但是它被读者排到了最后一位。读者需要看到的是刺激的场景、惊险的镜头、美丽的异域风光、幽默的文学语言。至于推理,则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关键词里加上"科幻",那就是科幻推理小说;加上"政治",就是政治推理小说;它也可以被替换,换成"间谍",就是007系列小说;换成"爱情",嗯,就是琼瑶的爱情小说。   事实上,对于大多数读者而言,他们需要的是在寒冷的冬季,靠在壁炉边上,喝上一杯咖啡或者加冰的威士忌,在临睡前读上那么几张纸。如果小说内容比较精彩,或许会多看上一会儿,以便下次遇到什么人的时候,能多一点谈资。对于这样的读者,他们不是很关心小说中侦探的推理,他们至多只是关注一下小说主人公干了什么,待到推理结束谜底解开的时候,他们会很满意地叹一口气:哦,原来是这样啊!   柯南道尔早就意识到了这些,他不动声色地在《铜山毛榉案》的开头来上一段,讽刺一下华生的读者:   "啐,我的好朋友,对公众--广大不善于观察的公众来说,他们根本不可能从一个人的牙齿看出他是一名编织工,或从一个人的左拇指看出他是一名排字工,他们才不会去注意什么是分析和推理的细微区别哩!"   谁都知道华生医生是不存在的。柯南道尔针对的对象,其实就是他自己的读者。这些读者需要的仅仅是能产生共鸣的东西,至于这些东西是什么,和侦探小说有什么关系,和其他小说有什么区别,他们才不关心呢。   柯南道尔本人的经历也说明了这个问题。柯南道尔的第一部作品《血字的研究》,详细地讲述了福尔摩斯的探案过程,推理的精彩程度,堪称福尔摩斯系列的经典。但这部小说得到的回应是"作为短篇故事太长,作为一本书则太短",小说最终只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上刊登出来,反响平平。真正让福尔摩斯"立刻成为英国文学里的著名人物"的案件,是1891年在《海滨杂志》上发表的《波希米亚丑闻》。一个国王想在大婚前要回自己和以前情妇的合影,于是大侦探福尔摩斯上场了。这个故事既没有推理过程,也没有惊险情节,几乎不能算是个侦探小说。但这是一个与贵族有关的故事。   英国公众对于贵族拥有一种持久的热情,从温莎公爵丢弃王位到黛安娜王妃的情人,从伊丽莎白女王的狗到哈里斯王子光临色情场所,这些花边新闻一直刺激着公众的视听。《波希米亚丑闻》的出现,一举迎合了读者的这个小爱好。   自此之后,显赫的贵族逐渐成为福尔摩斯的主要客户。我们不断看到那些有着"发亮的礼帽,深黑的燕尾服"、"黑缎领带上的镶珠别针"、"淡紫色鞋罩"的贵族出现在贝克街的寓所里。甚至在有些故事的开篇,华生医生会说"到我们贝克街的简陋住宅来的有不少著名人物。哪怕只暗示一下他们中的一两个人是谁,我也会受到责备,被人认为不够慎重"之类的话,"然后一位"蒙着脸"或者派有委托人的贵族,来请大侦探帮忙。他们无一例外地遇到了棘手的问题:和前女友分手,向骗子要回年轻时写的轻率的信,寻找某将军不听话的女儿,找回某大臣丢失的关键信件。当案件办完之后,还不忘小小地暗示一下贵族的身份:"当我读到这位妇女的丈夫--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和贵族--的古老而高贵的头衔的时候,我的呼吸屏住了"。   柯南道尔玩弄着这些贵族的名号,首相、国王、伯爵、将军。这些名头也牵引着读者的视线。倘若这些故事里面没有这样的名头呢?不妨看一下《波希米亚丑闻》的情节设计。   波希米亚国王即将大婚,他和一位女探险家有过一段亲密的历史,这段历史留下一张合影。国王担心前女友会将这张照片传播开来,所以希望福尔摩斯把照片找回来。于是大侦探福尔摩斯运用了种种鸡鸣狗盗的法子,最终得到了聪明的女探险家的保证,绝不会将照片传播开来。   如果波希米亚国王换成是一个小市民,这个故事的影响力将大大减弱。柯南道尔在小说里还多次暗示这位波希米亚国王的家族--伟大的奥姆斯坦家族,其实就是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在整个案件中,最愚蠢最自以为是的就是这个国王。从他的穿着到他的脑袋以及他对待前女友的方式,都是那么地不现代。在故事的结尾,福尔摩斯的态度已经明显地倾向于聪明的女探险家,这位国王却毫无察觉:   "多么了不起的女人啊--噢,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女人啊!’当我们三个人一起念这封信时,波希米亚国王这么喊道。’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她是多么机敏和果断吗?假如她能当王后,那她不就是一个令人钦佩的王后吗?多么可惜她和我的地位不一样?"   而福尔摩斯的回应是:   "从我在这位女士身上所看到的来说,她的水平的确和陛下的水平很不一样。"   此处的"地位"和"水平",都用了level一词,词意双关,讽刺了这个自以为是的国王。恰好迎合了英国公众对欧洲大陆瞧不上眼的态度。   但如果主顾换成英国贵族,那么这些人物大多都是"快活圆润的声调"、"灰色的爱尔兰眼睛流露着诚恳与坦率"、"富于表情的微笑着的嘴唇含有机智的幽默感",这不仅仅是柯南道尔的本土情绪在作怪,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读者情绪的取舍,犯众怒对于像他这样的作家,是不可饶恕的。   对于写通俗文学的人而言,读者就是上帝。甚至一些严肃的文学仍然如此,比如我们今天不断地讲,要有终极关怀,关注底层,弱势群体永远是值得同情的,如果有谁胆敢对他们进行一些不恰当的嘲讽,那就会激起众怒。读者永远值得重视,尽管你可以不尊重他们。   我母亲和读者的关系在这里值得一提。她喜欢写一些散文、随感。生活里大到工作调动生老病死,小到落叶飞花旅游出行,都一一下笔入文。那些平常人生活中最头疼的事情,母亲在文章里可以轻描淡写地把它化开;最平常的事情,也可以小里见大叙述,翻新出种种感悟。不得不说,这样的写作带有某些功利的成分。从希望作品得到普通读者的肯定,到实际创作过程中的选材、细节,都是为读者量身定做的。于是,普通读者的需求放到了创作本身的前面。   这些文章在瓢城的副刊上倍受欢迎。在瓢城这个落后得把文学当作时尚,把作家当作的明星的城市里,母亲的读者上至六旬的老人,下到十来岁的学生。许多人认为看了这样的文章,就能够添补心灵上的创痛,化解生活中的烦恼。阅读变成一件非常功利的事情。只要某个场合提供了和我母亲见面的机会,他们就会百折不挠地将自己生活中的一些事情,一些他们认为深刻地触及灵魂或者为之烦恼的事情,拿出来向作家请教。在一次讲座之后,一位初中女生给我母亲打来了电话。女孩所烦恼的事情,就是她如何和另一位女孩的处好关系。这个电话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好在我母亲曾经在教育部门工作多年,对此类事情屡见不鲜,否则一定会找个理由把电话断掉。   从此之后,母亲开始躲避自己的读者了,尽管她仍然还写那些千字文章。   显然我说得有些远了。这章要说的,其实是要提醒一下写侦探小说的朋友,读者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作品。尽管读者有这样或那样的毛病,但有的时候,对于一部通俗小说而言,读者要的很可能就是那么一点点低俗的东西,这些东西往往支撑了许多人一辈子。   三,侦探   好了,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了对侦探小说取材的选择。那么我们不妨更进一步,来看看如何塑造一个侦探。这里我们还是以柯南道尔笔下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例。   在前面一章我们已经讨论过了,读者应该怎样满足。是的,他们需要什么,我们就给他们什么。但这只是一个较低的标准。一个优秀的通俗作家应该下意识地引导读者去接受某种观念。   2002年的时候,师兄刘勃拉我一起给一本时尚杂志做专栏。这是一个面向小资群体的杂志。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写过这样的文章,这多少让我有些为难。但师兄给我做了详细的分析,这些中产阶级大多有着一份不错的收入,生活没有太大的担忧。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些看上去时髦而又合理的观念,至于这些是不是真的,那是另一回事。   柯南道尔的读者也是这么一个状态。他们大多是中产阶级,在没有电影网络的时代,他们正常的消遣就是阅读。一个离奇又很合理的侦探故事,非常容易吸引他们。一个离奇又很合理的侦探,就更容易被他们接受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一个离奇又非常合理的侦探。   让我们先想象一下,一个侦探,应该是什么样子?哦,他应该是一个靠富有逻辑的头脑而生活的人,生活中的一切自然都是井井有条,他的个人生活显然应该是这样的:钥匙钱包这些出门必备品应该放到门厅旁边,回到家中则立刻换上睡衣,看完的报纸放到废件箱中,该洗的衣服扔到洗衣篓里,定时打扫随时清理,家中始终保持一尘不染。   这是大多数人的生活,是一个体面和讲究的人的生活。在许多人的印象中,福尔摩斯就像一个上了发条的闹钟,身边的一切都随时随地地保持精准和机械。每当案件来的时候,他的大脑马上条件反射地形成一套逻辑链,沿着这个逻辑链一条线走下去,就是案件的破解。大多数读者相信,这就是推理,一个侦探的推理。   这样的想象只对了一半,当案件来的时候,我们的福尔摩斯的确像一个上了发条的钟表,干劲十足,迅速形成一套办法;然而在没有案件的时候,他只能靠吸食******来维持精神。他的个人生活更是与读者的想象大相径庭。华生是这么写的:   "他……把烟卷放在煤斗里,把烟叶放在波斯拖鞋顶部,而一些尚未答复的信件却被他用一把大折刀插在木制壁炉台正中……一时兴起,便坐在一把扶手椅中,用他那手枪和一百匣子弹,以维多利亚女皇的爱国主义精神,用弹痕把对面的墙上装饰得星罗棋布……房里经常塞满了化学药品和罪犯的遗物,而这些东西经常放在意料不到的地方,有时突然出现在黄油盘里,或甚至在更不令人注意的地方出现……"   这不是一个公众想象中的生活习惯,这更像是一个艺术家。这是柯南道尔的一个安排,一个带有艺术情怀的侦探,往往很容易让读者接受。我们都知道,柯南道尔所处的时代,大英帝国已经不是工业革命之后的暴发户了,它变成了一个让欧洲垂涎又嫉恨的资本主义典范。就像今天美国一样,这个典范所具有一个特征,就是国内人数众多且十分强大的中产阶级。柯南道尔的读者大部分就是这些人。   中产阶级是个什么样的人群呢?国内有一种很流行的分类:一等人靠钱赚钱;二等人靠头脑赚钱;三等人靠体力赚钱;这里的二等人,就是中产阶级。他们靠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给自己带来不多但很稳定的收益。   和贵族相比,中产阶级对于艺术家的认识要浅薄得多。贵族拥有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去接触艺术家,或者干脆自己进行艺术创作。而中产阶级只能在某个杂志或者场合中,见到仰慕已久的艺术家。他们知道,在靠头脑赚钱的人里,这是唯一一个可以傲视王侯的人群。在他们看到贵族立刻起身肃立鞠躬哈腰的时候,他们难道不羡慕艺术家只是点一点脑袋就算礼节完毕的特权?   当然,要说所有的艺术家都是这样的习性,肯定是不全面的。但对于柯南道尔的读者而言,一个有着艺术家气息而又不是艺术家的侦探,已经足够让他们感到亲切了。   让我们来看看柯南道尔是怎样描绘这个艺术家类型的侦探的。   我们都知道,艺术家生活上凌乱不堪,常常自以为是目空一切,性情上又有些愤世嫉俗,除了创作,他们最大的享受就是勾引女人或者用尖锐刻薄的言语刺痛别人。福尔摩斯也几乎都和这些沾上了边,只不过,他没有勾引某个爱好侦破艺术的女青年而已。   他个人内务的混乱前面已经提过了。而他目空一切自傲自大的习性,几乎从第一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中就出现了。在得到伦敦警察厅警察写来的请求信之后,福尔摩斯说了这么一段话:   "葛莱森在伦敦警察厅中不愧是首屈一指的能干人物。他和雷斯垂德都算是那一群蠢货之中的佼佼者。他们两人也称得起是眼明手快、机警干练了,但都因循守旧,而且守旧得厉害。他们彼此明枪暗箭、勾心斗角,就象两个卖笑妇人似的多猜善妒。如果这两个人都插手这件案子的话,那就一定会闹出笑话来的。"   而在接下来的《四签名》一篇的开头,福尔摩斯又向华生说道自己的职业:   "唯一私家咨询侦探。我是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当葛莱森、雷斯垂德或埃瑟尔尼·琼斯遇到困难的时候--这倒是他们常有的事--他们就来向我请教。我以专家的资格,审查材料,贡献一个专家的意见。我不居功,报纸上也不发表我的名字。工作本身使我的特殊精力得到发挥的这种快乐,就是我无上的报酬。"   这是个典型的为了艺术而艺术的人物。他瞧不起世俗上的关关节节、条条框框。苏格兰场的官方侦探只是让他拿来总结经验的。而他的侦破活动,只是为了自己的爱好而进行,与其他毫不相关。   他甚至经常以艺术家自居,他会说"按照一个艺术家的标准……"或者"我是以真正艺术家的彻底精神来……"之类的话。甚至当他谈到自己的家世的时候,也愿意说一下祖母是法国画家贺拉斯·凡奈尔的妹妹。艺术家在福尔摩斯的眼中,就像贵族的头衔一样,是一个值得炫耀和自豪的东西。   不过,这是一个典型的中产阶级心态。   他愤世嫉俗,不拘礼节。看到贵族连特定的一些礼节都没有,这在当时是不可想象的;他穿着睡衣在家里接待来访的主顾,摆出一种专家权威的样子对待自己钱包的上帝;对于同行他除了挖苦还是挖苦。要是他觉得某个年轻的侦探很有前途,他会说"是蠢货中最有前途的"或者是"有希望摆脱那个愚蠢的环境带来的影响";即便是他最亲近的人,他的助手华生,他也没什么好话。很多处华生都写有:"我深深被他的不礼貌给激怒了"之类的语句。   比如在《恐怖谷》的开头,华生就抱怨道:   "我倒以为……"我说。   "我应当这样做,"福尔摩斯急躁地说。   我自信是一个极有耐性的人。可是,我得承认,他这样嘲笑地打断我的话,的确使我有点不快。因此我严肃地说:"福尔摩斯,说真的,你有时真叫人有点难堪啊。"   接下来,侦探和他的助手还有一段对话,他们谈到了福尔摩斯的对手莫里亚蒂教授。华生说:   "那个著名的手段高超的罪犯,在贼党中的名声犹如……"   "别说外行话,华生,"福尔摩斯不赞成地嘟囔着。   "我是想说,犹如在公众中一样默默无闻。"   "妙!你真有过人的机灵!"福尔摩斯大声说道,"真没想到你说起话来也富有狡黠的幽默腔调呢……。"   一个稍稍有些教养的人都会觉得,福尔摩斯太过分了。无端地打断别人的说话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这暗含着居高临下或者鄙视的成分。我父亲在领导岗位待久了之后,就经常出现这种毛病。当我和母亲向他讲述什么事情的时候,他完全按照自己的思维在运转,往往是我们话说了一半,他就打断我们,另生出一个话题。这让我母亲很不适应,经常抱怨说"我们不是你的下属";同样的情况也经常出现在师兄刘勃那里。当我们谈到某个话题的时候,他会不屑一顾地打断我的叙述,然后表示我经常说一些常识上的东西。而这些常识,都是最基础最没有价值的。   如果柯南道尔仅仅是这样描绘福尔摩斯,那么显然他是失败的。这只是一个具备了艺术家特征的人物,而不是一个艺术家。但对侦探艺术的不懈追求,使得福尔摩斯这个形象更加丰满且深入人心。   在许多读者印象中,福尔摩斯对案件的侦破,主要是靠他机械一般精准的推理。福尔摩斯的推理究竟如何,这些在下一章里会详细地讨论到。这里我主要看重的是他的一些小手段,如果没有这些手段,我是不会承认歇洛克·福尔摩斯的。   在生活里,我们或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出于某些不同的原因,我们必须向一些社会中下层的人物打探信息,或是让他们帮忙。他们是农民工、维修员、三流厨师、小刀手或者别的什么。如果你幸运的话,可以给予一种平等的尊敬和可以见到的利益,让他们爽快地给予帮助。但是,如果某个环节出现了差错,让这些人觉得不快,那么想要缓解这种矛盾,几乎是不可能的。如何能更有效地采取主动,从中下层人士那里获得信息呢?柯南道尔在《蓝宝石案》中,给了我们一个绝佳的例子。   福尔摩斯想弄清楚,一只胃里藏有蓝宝石的鹅,究竟来自何处。所以他找到了经销鹅的小酒店。福尔摩斯想从店主的嘴里知道,这些鹅从哪里买来的。   "晚安,多么冷的夜晚哪!"福尔摩斯说。   店主人点了点头,用怀疑的眼光打量了一下我的同伴。   "看光景鹅都卖完了。"福尔摩斯手指着空荡荡的大理石柜台接着说。   "明天早晨,我可以卖给你五百只鹅。"   "那没有用。"   "好吧,煤气灯亮着的那个货摊上还有几只。"   "噢,可是我是人家介绍到你这儿来的。"   "谁介绍的?"   "阿尔法酒店的老板。"   "噢,是的;我给他送去了二十四只。"   "那些鹅可真是不错啊。那么,你是从哪儿弄来的呢?"   使我感到吃惊的是这个问题竟然惹得店主勃然大怒。   "那么,好吧,先生,"他扬着头,手叉着腰说,"你这是什么意思?有什么话咱们就直截了当地说个明白。"   "我已经够直截了当的了,我很想知道你供应阿尔法酒店的那些鹅是谁卖给你的?"   "噢,是这么一回事,我不想告诉你,就是这个样!"   福尔摩斯和店主的交流显然出了问题。他想漫不经心地用一个"弄"字,让店主随口说出买自何处。但他显然忽略了两个问题,第一"弄"这个词有其他意思的成分;第二,一个生意人,是不轻易告诉别人自己的进货渠道的。和以往福尔摩斯遇到的人相比,这个店主是个典型的下层人士,他粗鲁、直接、无所畏惧。   于是,福尔摩斯立刻用了另一个办法。   福尔摩斯漫不经心地说:   "如果你不愿意告诉我们,这个打赌就算吹了。我要说的就是这个话。但是我会永远坚持我在家禽问题上的看法。我在这个问题上下了五英镑的赌注,我敢断定我吃的那只鹅是在农村喂大的。"   "嘿,你那五英镑算是输掉了,因为它是在城里喂大的。"这位老板说。   "不是这样。"   "我说是这样。"   "我不信。"   "你以为你对于家禽的了解比我这个从当小伙计开始就同它们打交道的人还要内行吗?我告诉你,那些送到阿尔法酒店的鹅全是在城里喂大的。"   "你决不可能使我相信你的话。"   "那么你愿意打赌吗?"   "这不过是要让你输钱罢了,因为我知道我是正确的。但是我还是愿意拿出一个金镑的硬币和你打赌,仅仅是为了教训你不要固执己见。"   店主狞笑起来。"帐簿给我拿来,比尔,"他说道。   于是福尔摩斯顺利地看到了帐簿上记载的地址。事后他自己做了一个小小的解释:"当你遇到留着那种络腮胡子的人,而他又不愿泄露机密时,你总是可以用打赌的方式使他吐露真情……如果我刚才在那个人面前放上一百镑,那他就决不会象通过打赌的方式那样向我提供那么全面的情况。"   别以为这是一个简单又常见的事情。整个事情过程中,福尔摩斯所希望的是不动声色地从店主那里获得信息。所以他先装作是一个别人介绍来的主顾,东问西扯地希望得到店主的回应。失败之后,他立刻变成一个无聊的中产阶级,一心想赢得打赌。从后面的表述可以看出,福尔摩斯一心算准了店主也是那种没事经常小赌一把的人物。所以他唠唠叨叨地扯了大半天,就是为了让店主确信:这是一个为了打赌能赢,不在乎钱多钱少的家伙。让店主失去戒备,主动把信息透露出来。   这样的小手段,在福尔摩斯的故事里经常出现。如果这是一个侦探探案的主要手法,那么无疑这个侦探是不合格的。但柯南道尔安排的巧妙就在于,这些手段只是福尔摩斯推理中的一个细节,推理才是主要的框架。   写作的人都知道,对于一篇文章而言,框架是什么,有时候并不重要。细节才是征服读者的东西。   但对于许多熟悉福尔摩斯的读者而言,这位大英帝国的著名侦探应该更具有学者气质。这种气质在福尔摩斯的雕像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但到了电影世界里,直观通俗化的表现必须紧跟时尚。因此,迈克尔·凯恩的绅士感就成了首选。   四,推理   我们终于开始谈推理了。在"读者"那一节我们提到过,推理是侦探小说的灵魂,绝对的主导,所有的情节线索都围绕它展开,没有推理的侦探小说,几乎不能称为侦探小说。那么,我们先来弄清楚,什么才是推理?   在《现代汉语词典》"推理"的条目上,是这么说的:"逻辑学上指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结论)的过程,有直接推理、间接推理等。"   按照这个解释,我们还是很容易搞清楚,侦探小说的推理,其实就是侦探在探案的过程中,将已经掌握的细节慢慢得出新结论的过程。例如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就推断出华生去过阿富汗。这个推断过程是这样的:   ①,华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显见他是个军医";   ②,"他脸色黝黑"→说明"他是刚从热带回来";   ③,"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   ④,"他面容憔悴"→"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   ⑤,"现在动作起来还有些僵硬不便"→"他左臂受过伤";   ⑥,由①、④、⑤→这是一个去过战场的军医;   ⑦,由②、③→他去过热带地区;   ⑧,由⑥、⑦→这个热带战场是阿富汗。   这个推理过程清晰吗?是的,非常清晰。绝对合理吗?很难说:   A:在推论过程①中,"医务工作者的风度"和"军人气质"是什么呢?华生见福尔摩斯的时候,并没有穿得像一个医生或者军人。当医生脱掉白大褂军人丢掉武装带的时候,如何去判断这些?作者没有交待;   B:在⑦中,"脸色黝黑"、"手腕皮肤黑白分明",并不一定就是刚从热带回来。经历过大学军训的人都知道,在太阳底下晒上一两天,很快就黑得跟炭似的;   C:④中的前提和结论没有必然关系;⑤中的细节至少不是读者经验可以看出来的;   D:⑥就更难说了,"军医"、"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左臂受过伤"的难道一定就是"去过战场的军医"?难道不会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这个军医是在国内受的伤,历经艰苦是因为遇到了其他不幸的事情。   E:推论⑧有一个前提,即大英帝国在一段时间之内,在热带地区的战场只有阿富汗。否则难以得出结论。但事实上当时英国的56个殖民地遍布全世界,其中50个都是热带地区。它可能是加拿大、巴哈马、冈比亚、格林纳达、圭亚那,或者圣文森特、格林纳丁斯、萨摩亚、塞舌尔、塞拉利昂、新加坡、所罗门群岛。在殖民地上,出现一些争斗几乎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   另外,阿富汗虽位于亚热气候带,但因远离海洋,海拔又高,属大陆性气候,干燥少雨,冬季严寒,夏季酷热,不属于热带地区。柯南道尔犯了个常识上的小错误。   然而,问题就出在推理的前提上。在每一个疑问中,柯南道尔几乎都暗含了一个前提,这个前提让我们的追问就此止步:   疑问A中的前提是:医务工作者和军人在脱掉制服之后,在气质上是存在不同的,这是读者在想象中可以接受的观念。而这种不同,并不是普通人可以看出来的,而福尔摩斯由于长期的观察和自我训练,一眼可以看出;   疑问B中的前提也是如此:在基本常识上,我们都认同皮肤变黑是因为待在日照强烈的地方;而福尔摩斯肯定能够区别出皮肤黑到什么程度,表明这个人是在热带地区待过;   疑问C同理可得;   疑问D同理可得;   不难看出,这些疑问的前提几乎都和两个东西相关,一是读者的固定思维和他们想象中可以接受的东西;二是福尔摩斯的权威性。作为一个推理过程,我不得不说它难以服众。一个出色的推理所运用的细节,应该是经过科学认证的常识,而不是想象中的常识;但作为一本小说中的推理过程,柯南道尔有力地运用了读者思维中的破绽,让人信以为真,值得称道。许多问题让诸如我这样的好事者,只能止步到"福尔摩斯长期研究的结果"这儿。   从一个人的外貌特征推断出他的身份行当,对于福尔摩斯这样的大侦探而言,还只是雕虫小技,他更大的本事在《硬纸盒子》的开头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福尔摩斯神奇地猜测出华生在想些什么,就像一个神棍或者巫师,揭开你思维的奥妙。   "……你扔下报纸,这个动作引起了我对你的注意。你毫无表情地坐了半分钟。然后你的眼光落在你最近配上镜框的戈登将军的照片上。这样,我从你脸部的表情的变化上看出你开始思考了。不过想的不很远。你的眼光又转到放在你书上的那张还没有镜框的亨利·华德·比彻的照片上面。后来,你又抬头望着墙,你的意思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你是在想,这张照片如果也装进框子,正好盖上那面墙的空白,和那边戈登的照片相对称。"   这个推理过程有些不可思议了,华生的动作可以找出若干种不同的解释。但接下来还有更神奇的:   "……你当时的思路又回到比彻上面了。你一直盯住他,好像在研究他的相貌特征。然后,你的眼神松弛了,不过你仍旧在望着,满面心思。你在回想比彻的战绩。我很清楚,这样你就一定会想到内战期间比彻代表北方所承担的使命,因为我记得,你认为我们的人民对他态度粗暴,对此你表示过强烈的不满。你对此事的感受是如此强烈,因此我知道,你一想到比彻就会想到这一些。过了一会,我看见你的眼光离开了照片,我猜想你的思路现在已经转到内战方面。我观察到你闭着嘴唇,眼睛闪闪发光,两手紧握着,这是我断定你是在回想那场殊死搏斗中双方所表现出来的英勇气概。但是接着,你的脸色又变得更阴暗了,你摇着头。你在思量悲惨、恐怖和无谓的牺牲。你的手伸向身上的旧伤疤,嘴角颤动着露出一丝微笑,这向我表明,你的思想已为这种可笑的解决国际问题的方法所占据。在这一点上,我同意你的看法:那是愚蠢的。我高兴地发现,我的全部推论都是正确的。"   "眼神松弛了"但"仍旧望着,满面心思",就表明在回想往事?想到某一个人物,就一定是按照以往的习惯,想到相关的话题?"闭着嘴唇,眼睛闪闪发光,两手紧握着",和"搏斗中双方所表现出来的英勇气概"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至于那个结论,天晓得福尔摩斯是怎么推倒出来的。   这样漏洞百出的推理,能够给出的解释只有一个,柯南道尔疲软了。他没有心思作出更缜密的推理,只是一味满足读者的好奇心罢了,小说逐渐变成了福尔摩斯冒险故事的个人秀。这种情况在1902年之后的福尔摩斯故事中特别明显。在此之前,柯南道尔于1894年出版的《回忆录》系列中,让福尔摩斯坠入激流中死去,打算就此停笔。不料遭到广大读者朋友的漫骂甚至威胁,这种持续的骚扰让柯南道尔不得不在《空屋》中让福尔摩斯复活。遗憾的是,复活之后的大侦探似乎只有躯壳和探险,推理几乎遗失殆尽。   或许,这就是柯南道尔对读者的一种敷衍和惩罚,如果他有这个勇气的话。   在一次交谈中,我的师兄告诉我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中,曾出现这样一个场景。大侦探普瓦罗赶到一个罪案现场,很轻松地告诉在场的人凶手的外貌形象。在众人吃惊感叹之余,普瓦罗狡诈地说:这样的推理,只有在侦探小说里才有。   这个场景我始终没有在书本上找到。但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其他小说中,这个聪慧的英国女人经常顺手一枪,讽刺一下别人的侦探小说。倒是网上有一段关于柯南道尔的小故事,值得一看:   有一次,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在巴黎叫了一辆出租马车。他先把旅行包扔进了车里,然后爬了上去。但还没有等他开口,赶车人就说:"柯南道尔先生,您上哪儿去?"   "你认识我?"作家有点诧异地问。   "不,从来没有见过。"   "那么你怎么知道我是柯南道尔呢?"   "这个,"赶车人说,"我在报纸上看到你在法国南部度假的消息,看到你是从马赛开来的一列火车上下来;我注意到你的皮肤黝黑,这说明你在阳光充足的地方至少呆了一个多星期;我从你右手指上的墨水渍来推断,你肯定是一个作家;另外你还具有外科医生那种敏锐的目光并穿着英国式样的服装。我认为你肯定就是柯南道尔!"   柯南道尔大吃一惊:"既然你能从所有这些细微的观察中认出我来,那么你自己和福尔摩斯也不相上下了。"   "还有,"赶车人说,"还有一个小小的事实。"   "什么事实?"   "旅行包上写有你的名字。"   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旅行包上的名字,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是不是有胆量敢跳出来认柯南道尔?只怕没有几个这样的。前面的那些所谓的迹象,几乎都是一种不能绝对化的东西,在逻辑推理环节中,任何一种特殊情况都有可能导致结果的偏差。因而福尔摩斯式推理的准确无误,是值得怀疑的。   这则小故事的真伪很难辨别,我怀疑多半是假的。因为旅行包上的名字刚好讽刺的就是福尔摩斯式的推理。   五,写实   写实是个什么东西呢?我不想上升到主义去说它,说到底,不过是在小说里面忠实地反应社会的原貌。我有许多的朋友对此不屑一顾,他们相信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穿什么衣服,吃什么食物,街头上有什么人在打假,路边那个女人漂亮在哪里。太简单了,只要把它写下来就行了。它既没有现代主义的那些新鲜性,也没有神神道道的东西,哄不住人;至于和后现代主义相比,则根本连提鞋都不配。谁都知道后现代主义有多时髦,就算你不写小说,在大学扛着后现代的牌子,就会有一打的女孩围在你周围。   然而我的那些朋友,几乎没有一个人具有真正写实的能力。他们不知道怎样和地摊小贩讨价还价,不知道街上的人穿什么样的衣服,不知道洗碗从哪道工序开始,不知道吃的菜叫什么名字。他们要么躲在阴暗的房间里冥思苦想,要么超验地指点社会应该往哪个方向发展,或者干脆躲在酒吧里摸着某个女孩的手,自我欣赏。说到这里,或许应该指出,个别人对爱情的描述,还是能够把握写实的,毕竟他们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干这些。但也不乏有些家伙过于自我欣赏,而落笔不实的。   但对于广大侦探小说的读者而言,一本具有十九世纪经典写实作家风格的小说,绝对可以大饱眼福。他们不但可以在熟悉的生活场景中找到共鸣,还能根据手边就有的物件,进行逻辑推理。这种强烈的参与感无可比拟,而且他们不用在书中寻找那些沉重的道德负担。   对于一个拥有写实能力的侦探小说作者而言,这也是一个绝佳的机会。要知道,如果只是凭空想象一些推理故事,是很容易让人觉得疲劳和厌倦的,除非是阿加莎克里斯蒂那样的神奇人物,否则任谁都受不了。可一旦加入写实的东西,读者的思维和兴趣就会有效地转移。当小说提到一块"上海牌"手表的时候,许多那个年代过来的人,都会感到一丝怀旧的温馨,如果通篇都是这样的事或物,那么一种强烈的怀旧情绪会左右读者的思维。他们可能在读完之后,兴致勃勃地和自己的孩子讲述当年的故事。至于小说的推理怎么样,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阿瑟·柯南道尔就是这样一个作家。在大家众口一词称赞这个伟大的侦探推理小说作家时,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写实给柯南道尔卸去了多大的担子。对于想写侦探小说的朋友而言,这也是一个绝佳的机会。除去那些绝对的推理小说迷,大多数侦探小说的作者,都还是希望得到读者认同的。   福尔摩斯生活在怎样的社会呢?大多数熟读福尔摩斯的人都知道。哦,他生活在十九世纪中后期的伦敦,那时候长途旅行一般坐火车,车外风景很漂亮;短途则坐马车,有四轮的马车,也有两轮的马车,还有橡皮轮子的轻轨马车;室内开始有电灯了,也有用瓦斯灯的,不过大多数人还是用蜡烛或者煤气喷灯;室内取暖主要用壁炉,在寒冷的冬夜坐在壁炉旁边看书或者聊天,是一件很令人愉快的事情;上层人士喜欢喝威士忌,这种酒有些烈,喝在嘴里有辛辣的感觉,最好加冰或者兑水,下层人士主要是喝啤酒,一满杯啤酒可以让一个马车夫或者管子工为你做任何事情;那是一个贵族受宠的时代,稍微一丁点的头衔,都会让人肃然起立,必恭必敬;那时候还有许多俱乐部,主要为男人提供消遣和娱乐,女人一般不来这里……   这样说全面吗?显然不是。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坐火车很容易感到疲劳和无聊,窗外的景致往往千篇一律,要么淡绿要么灰白。要出现华生笔下那些"宛如梦幻中的景色",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当别人问起来,我们还是会说,哦,景色实在太美了。甚至多少年以后,我们回忆起来,火车窗外的景色仍然很美。   火车窗外景色的答案已经成为一个固定的模式存留在我们的大脑之中,就像长腿的女人身材一定很好,放陈的酒味道肯定很香一样。当某个场合出现"陈酒""长腿女人""火车窗外的景色"这些词汇或短语,我们会马上条件反射地联想到下面该是什么形容词。   柯南道尔习惯于使用这些大家都熟悉的词汇和场景,让他的读者产生某种真实感。这种真实感会得到读者的认同,就像在某部电影里出现自己熟悉的曲子,或者人群中出现某个似曾相识的熟人。这里我们不妨再找两个例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亨利爵士来到自己的老家,发表了一番感慨:   "在这样的地方,难怪我伯父会总觉得要大难临头了,"他说道,"足以让任何人恐惧呢。我决定在六个月内在厅前装上一行一千支光的天鹅牌和爱迪生牌的灯泡,到那时您就要再也认不得这个地方了。"   "在厅前装上一行一千支光的天鹅牌和爱迪生牌的灯泡"这样的句子,显然有些累赘还容易产生误解。为什么不干脆是"在厅前装上一行一千支光的灯泡"?或者只装一个牌子,比如"一行一千支光的天鹅牌灯泡"?很简单,柯南道尔需要读者生活中存在的事物,天鹅牌和爱迪生牌碳丝灯泡是当时公众选择最多的牌子。   如果这个例子关注的人不多,那么下一个大家一定很熟悉。福尔摩斯平日里最常见一项工作,就是翻阅每天的报纸。《泰晤士报》、《每日电讯报》、《回声报》等等,许多案件在这些报纸上都刊登过,华生有的时候还专门引用一下那些报道。这些报道根本不是新闻文体,只不过是作者杜撰出来交代案情的。但这些报纸却是伦敦大街小巷随时可见。虽然在很大程度上,破获一个案件,和新闻报道几乎没有什么关系。由当事人来说这些案情和引用报纸的效果是一样的,但当一个忠实的柯南道尔的读者翻开《每日电讯报》的时候,你能说他不联想到福尔摩斯也在看这张报纸吗?   这种真实感无形之间拉近了作者和读者的距离,有什么比知道一个作家如何创作更有趣的事情呢?他和我们一样看书读报喝酒聊天,一样的出入各种类型的俱乐部,恭维同样的女人,他小说里主人公和我们一样脚踏实地地站在一方土地上,戴着礼帽穿着西服,随时随地把手杖当作防身的武器。这多亲切啊!   我母亲曾参加了一次由瓢城公安系统组织的会议,会议上遇到了一个她的读者。这个五大三粗的刑警队长居然捧出了厚厚的一堆剪贴簿,上面都是我母亲发表的散文。据他说,他生活中最大的乐趣,就是和他的妻子一起阅读我母亲的文章,一边看一边感叹:都是生活中发生的事情,许多经历都很相似,为什么别人能写出来,我们却不能?   刑警队长产生的这种感叹,其实是因为母亲写了一篇关于我高考时期的散文,文章记叙了许多我的趣事。那年刑警队长的儿子同样面临高考,同样出现了相似事情。在一个严峻的大环境面前,人出现相似的行为举动,可以说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但这种感觉让刑警队长感到倍加亲切,尔后他觉得几乎我母亲所有的文章,都有这种感觉。   仅仅一篇千把字的散文,就能产生如此的效果,更何况柯南道尔那些原本就像和读者沟通的字以万计的小说?   写实技巧中经常用的一个手段叫做铺垫,在故事达到高潮之前,一切的描绘都为了这一刻准备着。甚至有的作品,洋洋洒洒数十万字,只是为了一个不到千字的场景。柯南道尔也是如此。这像一个阴谋,他先用那些生活中常见的词汇、人物和场景,来给读者绝对的真实感,让他们在喜悦的氛围中迷失了方向,分不出精力去挑剔那些未必说得过去的推理。   至于柯南道尔的推理手段究竟如何,在前面一章我们已经讨论过了。   这个人就是柯南道尔爵士。有趣的是,他并没有像他的同行阿加莎·克里斯蒂那样,因为侦探小说而被封爵。柯南道尔封爵的原因,在于他写了一本《在南非的战争:起源与行为》的小册子,为英国在南非的战争进行辩护。   关于柯南道尔的传说和争议从来没有停止过。最近的一次,6名英国专家认定,柯南道尔的作品《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实际上是剽窃所得。剽窃的对象是他的朋友伯特伦·弗莱彻·鲁宾逊。更诡异的是,专家们认定柯南道尔与鲁宾逊的妻子有染,合谋设计毒杀了鲁宾逊。   六,女人   在一本侦探小说里,有没有女人,是一个重要又不那么重要的东西。说它重要,是因为有了女人,故事会好看很多,甚至会出现爱情元素。这是广大读者所喜好的;说不重要,那是因为通常在一本侦探小说中,女性不会占据主导地位,她们通常只是一个陪衬,甚至连陪衬都算不上。在那些被称作"硬汉小说"的故事里,女性往往不是显现出无知和愚蠢,就是脆弱得和理查森笔下的淑女一样,稍有惊吓就晕倒在地。   2003年的时候,我和师兄刘勃接手了一部古装电视剧。应制片人的要求,剧本中必须有几个女性形象。所以我们设计了四个女人:女一号是个花瓶,她唯一的作用就是这部戏里出现爱情元素;女二号是个有头脑的花瓶,她最主要的作用就是造成三角恋,引起重复又重复的误会和冲突;还有一个没有脑子又大手大脚的傻丫头,主要是增谈喜剧元素;最后一个是貌如天仙心比蛇蝎的浪荡女子。   除了最后一个女人,其余的几乎都是为剧本增添噱头,和情节主线几乎毫无关系。当制片人不断要求我们增加感情戏的时候,我们的最终决定是在剧本写完之后,另加一条与主线无关的感情线索。可以说,在这个剧本中,女性形象就像眼下领导班子配备一定要有女干部一样,只是个摆设,无关大局。   柯南道尔的小说也是如此,女性角色在福尔摩斯系列里无足轻重,甚至柯南道尔在书中所表现的对女性的态度,是相当恶劣的。可能有人对此持有异议。是的,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柯南道尔似乎对女性相当尊重。他会使用"婀娜"、"轻盈"、"可爱"、"优雅"、"端庄"这样的词汇来描述这些女性,在有些方面甚至可以指导别人去写情书。   在《第二块血迹》中,欧洲事务大臣的夫人来到贝克街:   "……一位伦敦最可爱的妇女又光临了。我常听人说起倍尔明斯特公爵的幼女的美貌,但是无论是别人对她的赞美还是她本人的照片,都不曾使我料到她竟长得这样纤柔婀娜,容貌是那样艳丽无比。……"   稍后华生又对这位夫人进行了全方位的观察:   "……她走到屋子另一边,背对着窗户坐下来。那风度真象个皇后,身材苗条,姿态优雅,富有女性的魅力"、"她的两只戴着白手套的手时而握在一起,时而松开"、"她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了我们一下,她那美丽而又焦虑的面容又一次留给我深深的印象,还有她那受惊的目光和紧闭着的嘴。"   这些词句如果重新组织一下,作为见面之后的第一封情书,我相信超过任何流行歌曲的歌词,既直白又显得彬彬有礼,俨然一副绅士情怀。   如果出现的女士相貌和身份不那么突出,柯南道尔也一套办法。后来成为华生夫人的摩斯坦小姐的出场是这样的:   "摩斯坦小姐以稳重的步履、沉着的姿态走进屋来。她是一个浅发女郎,体态轻盈,戴看颜色调和的手套,穿着最合乎她风度的衣服。因为她衣服的简单素雅,说明了她是一个生活不太优裕的人。她的衣服是暗褐色毛呢料的,没有花边和装饰,配着一顶同样暗色的帽子,边缘上插着一根白色的翎毛。面貌虽不美丽,但是丰采却很温柔可爱,一双蔚蓝的大眼睛,饱满有神,富有情感。就我所见到过的女人,远到数十国和三大洲,但是从来没有见过一副这样高雅和聪敏的面容。"   师兄刘勃在一堂写作课上,曾经和他的学生谈到文章的定位问题。很荣幸,他拿了一篇我写的文章作为范例。在那篇游戏文章中,我把自己定位在一个色急胆小的男人。师兄重点要说的是,这样的一种定位方式,至少可以让许多女性读者心生愉悦。身边有这样一位男士,对自己充满想象却始终行止于礼,可以最大程度上满足自身的虚荣感,而且很安全。   那篇文章的定位是否真实,在这里我们不作讨论。但这个定位和柯南道尔相比,却多少有些相似之处。华生就是那个拿来定位的男人。从上面我引的两段文字可以看出,华生对观察女性充满了爱好。他像一个刚刚十五、六岁刚长胡子的大男孩,带着那种无比崇敬的心情,欣赏着每一个出入贝克街寓所的女人。但在行动上,他却是一个十足的保守者。在鼓足无限的勇气之后,他终于向相貌平庸的摩斯坦小姐求婚,而不是那些艳丽无比的女人。婚后,他依旧保持着这种浓烈的欣赏趣味,却又对自己的妻子绝对****。当一位女性读者读到这些文字的时候,有什么比华生这样的男人更可爱的艺术形象呢?   顺面提一句,几年前好莱坞的一部电影《玛莲娜》,对男主人公也用了相似的定位手法。   然而在现实生活里,我未必见得是个安稳的男人;华生那种抑制不住的对女性的窥视欲,也很难让人相信,他就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好丈夫;柯南道尔的种种文字,是不是就的确真实可信,或许值得讨论一下。   比如,在《米尔沃顿》里面,一连两位贵族女子因为年轻时的不谨慎,被人抓住把柄进而加以要挟,最终危及到她们自己的名誉。在当时那个时代里,为名誉问题所困扰的不仅仅是女性,男性还要占更多数,尤其是私生子的丑闻。像《米尔沃顿》故事里的两个女性这样,因为年轻时的轻薄而留下把柄的男性要更多。柯南道尔为什么不找个贵族男子来作为主角?理由当然不仅仅是照顾到读者而已。柯南道尔的读者以男性为多,当时的社会也是一个典型的男权社会,女人出入俱乐部都是不合礼数的。在这样一个环境中,作品适当地冒犯女性比冒犯男性更加安全;另外,在许多人的头脑中,女人是浅薄和愚蠢的。她们经常犯错,她们也被允许犯错。   同样的故事情节出现在《第二块血迹》中,欧洲事务大臣夫人因为年轻时的轻率,一封求爱信落在了不法之徒手中,罪犯要挟她盗窃她丈夫的密件。她这么干了,给她的丈夫带来了无限的麻烦,甚至危及到整个欧洲的局势。当福尔摩斯揭开这个谜底的时候,这位绝顶美妙的女子不断地哀求和忏悔:   "先生,问题出在我的一封信上,我结婚前写的一封不慎重的信,愚蠢的信,是在我的感情一时冲动下写的。我的信没有恶意,可是我丈夫会认为这是犯罪。他如果读了这封信,   他便再也不会信任我了……一方面是导致幸福的毁灭,另一方面是件非常可怕的事,去拿我丈夫的文件。可是在政治问题上我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而爱情和信任的重要性,我是十分理解的……"   几个故事似乎都在指向女性,尤其是漂亮的女人,她们漂亮、轻率、愚蠢、冲动,几乎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而同样的话题,却没有发生在那些丑闻不断的绅士身上。   倘若有哪个激进的女权主义者看到这些,她会毫不犹豫地跳出来:这是赤裸裸的男权对女性的侵蚀。但可惜是,柯南道尔的时代理会不到这么深奥的层面。他只是习惯性地作出安排,一个漂亮、高贵的女人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是可以理解和原谅的。即便读者是一个丑陋、卑贱、低俗的女人,她也会原谅这些。   福尔摩斯还有更厉害的话。在《四签名》的故事中,华生对摩斯坦小姐做了非常正面的评价之后,福尔摩斯冷淡地说了他的观点:"我一生所见的最美丽的女人,曾经为了获取保险赔款而毒杀了三个小孩,结果被判绞刑",   相比之下,柯南道尔的优雅犹如情书般的语句,不过是一些基础的表面功夫罢了。就像是讨好女人的花言巧语,虽然精巧而且奏效,却永远不值得信赖。   如此说来,似乎可以下定论了,柯南道尔就像福尔摩斯一样,根本上讲,就是一个绝对的男权主义者。在他们心目中,女人这是社会多样化的一种选择,而且不是最好的选择,她们"是否存在灵魂"还值得商榷一下。   果真如此吗?未必!因为在这些故事中,有一个女人是个例外,那就是女探险家艾琳·艾德勒。   这是一个和福尔摩斯智力不相上下的女人,是唯一一个让福尔摩斯吃苦头的女人,是一个让福尔摩斯对女性改观的女人。自《波希米亚丑闻》之后,福尔摩斯每逢讲到艾琳·艾德勒,就用"那位女人"来称呼她。言下之意,显然艾琳·艾德勒和其它女人不算同一个种类。   《波希米亚丑闻》的大概情节在"读者"那一节我曾经简述过,这里为了便于阅读,再复述一遍。   波希米亚国王即将大婚,他和女探险家艾琳·艾德勒有过一段亲密的历史,这段历史留下一张合影。国王担心前女友会将这张照片传播开来,所以希望福尔摩斯把照片找回来。于是大侦探福尔摩斯运用了种种鸡鸣狗盗的法子,设法偷回照片。福尔摩斯在这里使用的伎俩,忠实地体现了他对女性的偏见和蔑视。他假扮成牧师进入艾琳·艾德勒家中,制造假火灾。人遇到这种情况,自然是去保护最重要的东西。艾琳·艾德勒也是如此,一下子泄漏了藏照片的地方。尔后福尔摩斯就扬扬自得地回去了,预计着下次来取照片。   但假火灾的伎俩被艾琳·艾德勒识破了,同时她也知道是什么人在调查她。于是她女扮男装在贝克街门口,和福尔摩斯打了个招呼。福尔摩斯居然没有反应过来。等福尔摩斯打算再次盗取照片的时候,艾琳·艾德勒已经离开英国了。但出于安全起见,她还是给予了一些保证,绝不会将照片传播开来。这件事情是福尔摩斯唯一一次栽在一个女人手上。   福尔摩斯对艾琳·艾德勒的态度,也是柯南道尔的态度。一个才貌双全又不乏情趣的女人,永远值得男人的青睐。如果说大多数女性天生就是愚蠢的代言辞,那么艾琳·艾德勒这样的女人,倒也不妨另作一类。我想,柯南道尔就是这么干的。   在这篇小说的开头,华生振振有辞地说清道明,福尔摩斯绝对没有对艾琳·艾德勒产生敬佩之外的感情。但在我通读福尔摩斯系列之后,倒真的觉得两人是天作一对地设一双。福尔摩斯身边没有一个可以安慰他的女人,女探险家的两个男人则一个愚蠢一个迂腐,有谁能比得上智力超群又不失风趣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呢?   当然了,这是个典型的广大读者的愿望。   后 记   据说,每个作者的第一本书,都写得非常辛苦。无论这本书的最终结果是名垂千古,还是昙花一现,是自我安慰还是职称评定。总之,都是一件无比痛苦的事情。   我相信这是真的,或者说,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我遇到了许多青年作者都遇到的问题。在省城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悠闲和激情之后,我们必须回到自己出生的城市,继续写作继续生活。回去并不是说省城的日子不好,在那里有志同道合的朋友,有先进前卫的思想,以及各种各样摸不清道不明的机会和诱惑。对于一个成型的写作者而言,这或许是一片可以大展身手的天地。但对于我这种需要坚定写作信念的人而言,理想中的天堂往往就是最麻烦的地方。   理由非常简单,我必须工作。如果没有一份稳定的经济来源,我没有办法心安理得地继续写下去。而在省城谋取一份比较理想的工作,几乎等于是一个人的噩梦。我没有办法让自己日渐苛刻的脾气,去适应一个自己无法驾驭的空间。于是,回到老家,就成了理论上唯一可行的选择。在这个落后的苏北小城里,父亲、母亲半辈子的努力,或许可以成为我闲散自由的平台。   当然了,这都是自欺欺人的话。   在成为一名记者之后,我从理论上获得了许多空闲的时间。我甚至相信在工作上付出的努力,要远远低于自己获得的报酬。但不久之后,这就变成了一个笑话。因为相信自己在工作上没有尽心,所以希望自己每篇稿件都能优秀。这种想法直接导致在工作上耗去了更多的耐心和时间,以至于自己随时随地感到愧对回来的初衷。对写作的愧疚之心,又变成我工作拖沓的理由。两种情绪交加起来,变成什么都想干,但什么都没有干好。   人们作出一种决定的时候,往往总是考虑有利的一面,而忽视其它的细枝末节。但有的时候,不起眼的小细节又会脱颖而出,力争影响你的生活。我从来没料到记者的身份,会带给我一些额外的优越感。但事实的情况是,当我包里揣着记者证和求助者进行交谈的时候,那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随时随地在支配我的语感。我希望自己能够帮助别人,也相信记者的职业可以帮助别人,即便在无法给予帮助的时候,也尽量用谎言来给予别人安慰。   当愁容满面的求助者离开后不久,我就开始着手想象自己如何解决问题。不幸的是,我生活的小城非常实际也相当势利,权势可以干掉真理,利益可以改变良心。那种让我在三分钟之前还能自信满满的语调,实际上是一种司空见惯的自我安慰。我们每个人都在用这种语调欺骗别人、糊弄自己。这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   自信心、职业感和真话,是三种最不能相信的东西。   与此同时,不可思议的事情还在继续。当我回来的时候,瓢城正在进行一场惊天动地的城建改造工作。在创建"百万人口大城市"的口号下,整个城市开始了无休无止的拆迁改造工程。原本在我印象里那个羞羞答答充满小家子气的城市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自以为是的高楼大厦和四处横行的暴发户市民。   从理论上讲,我能够理解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但在情感上,我不能容忍一个已经定义的事物,在毫无节制地扩充变化。这种变化充满了强悍的侵略味道,铺天盖地的茶社酒吧,时髦青年就像一个个心怀叵测的投机分子,随时随地在考验你对于他们的认知。一个昨天还在摆地摊卖杂物的家伙,突然之间变成一个先进企业家。他扛着政府授予的各种奖牌,自大若狂地坐在你的面前,拿腔拿调地说一些老掉牙的创业故事。这些故事甚至还不如官方提供的事迹材料,我却必须从中取材编写,然后登报发表,交付读者。在整个流程当中,谁都知道故事的真伪,却从来没有人真正怀疑过。   在这样一个环境里,我慢慢开始产生一些怀旧的念头。这个通俗的大众化的行为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我一一翻看文章里提到的这几本书。对于大众而言,这些书都是经典读物,曾经流行一时并影响着数以亿计的读者。同时,这也是一批出了名的二流小说。而二流的通俗读物,对大众的影响,往往非常直接,也非常持久。   因此,这本书原来准备的名字就是《二流小说》。但在我母亲的一再建议之下,改成了现在这个名字。在初稿的副标题制作上,我非常反感使用"经典"这个词汇。但母亲再次说服我相信,"经典"是具有诱惑力的,是对大众阅读体验的一种尊重。   于是,就像我承认自己的记者身份一样,我也承认,"经典"这个词汇,有的时候往往与水平无关。就像我现在生活的城市,即便它的人口超过了一百万,它还是一座苏北小城。   这样,也不失为一种自欺欺人的好办法。   而有的时候,自欺欺人还是有一点正面意义的。   姚梦   2008年3月14日凌晨 (全文完)   手机txt小说下载网- 提供下载 小说排行榜:http://www.xiaoshuodabao.cn/top.aspx 最新更新小说:http://www.xiaoshuodabao.cn/news.aspx